第九章(第5/7页)

红拂和贵妇联(乙)不合拍的情形,领导上早就注意到了。有一天下班的时候,她被几个穿太监服饰的人截住了。那些人亮出了大内的腰牌,对她说:请跟我们走一趟。红拂想:脚正不怕鞋歪。就跟他们去了。这些人下巴光光的,说话奶声奶气,看来是真太监。红拂跟着这些人七拐八拐,到了一个地方,遇上了一个人,让她给他们做奸细,汇报同事的各种言论。还说,你的情况我们了解,你是参加了兴唐战争的老战士,和那些前朝余孽不一样。我们正准备把你调到贵妇联(甲)去,在此之前,你要为我们做这件事。红拂干干脆脆地拒绝了做奸细,并且说,她一点儿也不想去贵妇联(甲)。那人就说:好吧,这也由你。今天的事不要告诉别人。咱们将来会再见面的,卫公夫人。红拂觉得此人不怀好意,回来后晚上睡觉时告诉了卫公。照她看,长安城里的一切事卫公都应该谙然于胸。卫公联想到不久前遇刺的事,就连打寒噤,说道:这不是我的设计。你不要去招惹他们。而第二天早上红拂就发现梳妆台上有张纸片,上面画了一个嘴唇,嘴唇上有个叉。这件事把红拂气坏了,走在路上见了穿太监衣服的人就冲他们喊道:我和我丈夫的悄悄话,你们也要偷听吗?那些在内廷服务,抽空出来买草纸的老实巴交的小太监听了,个个都是目瞪口呆。

和这些喜欢瞎打听的太监打交道,红拂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且这也不是最后的一次。第一次是在评定贵妇品级的时候,人家把她请到个废库房里,让她说说当年和李靖私奔的情形——尤其是一切与性有关的细节。红拂说:这和你们有什么关系?结果马上就引起了误会,转眼之间就被剥光了衣服,倒吊在房梁上,在那里摇摇晃晃地像只蝙蝠似的说道:看来我是非告诉你们不可了——把我放下来吧。红拂简直是制造误会的天才,这一点和我是一模一样。她说这和你们有什么关系,意思是说:这是我和卫公之间的事,和你们其他人有什么关系?但是别人的理解却是:这是女人和男人之间的事,和你们太监有什么关系?像这样的话公公们当然不爱听,所以就把她倒吊了起来。在把她放下来的同时还给她上了一大课,换言之,狠狠折腾了她一顿,以证明性这件事太监也懂。但是这一课讲的什么,红拂又没有听懂。她对太监们说:你们用的这些代用品比李靖的那个家伙差得远。于是那些太监就面面相觑,搞不清是把她再吊起来好呢,还是放在地面上。不过那一次人家记录了她的交待材料后就放她走了,还给她熨了熨剥皱了的衣服。第二次是请她做奸细,这一次相当客气,既没有剥衣服,也没有倒吊,因为奸细要自觉自愿的人。这两次都算是例行公事吧,你要知道,领导不知道别人的隐私事,又没有奸细,就不成其为领导。但是第三次就不一样了。那些太监见了她就笑嘻嘻地说:卫公夫人,说过我们要见面的,果然见到了吧。而红拂一面和他们寒暄,一面就自己脱下衣服,身手矫健地爬上了房梁,把自己倒吊在那里,然后说道:你们问吧。我准备好了。

说起自杀这件事,我以为有各种各样的情形。有人自杀使人觉得可怕,有人自杀叫人觉得可恨,还有人自杀叫人觉得高深莫测。虽然红拂自杀已经得到了领导上的批准,是为夫殉节,但是谁也不信红拂是因为思念卫公才想死掉——众所周知,早在卫公死前好几年,他就只会闭着眼睛打呼噜了(如前所述,李卫公并不是只会打呼噜,但是这一点别人并不知道),谁要是思念他,就是热爱噪音。更何况红拂现在是一品夫人,人又漂亮(如前所述,这一点她自己并不知道),想找多少情人都能找到,不论是男情人还是女情人。故而红拂的自杀是使人高深莫测那一种。红拂这一辈子尽干叫人高深莫测的事,对于这种人,领导上理所当然地对他们没有好印象。

我虽然岁数不很大,但知道不少自杀的人。根据我的记忆,领导上对死人往往比对活人还要仇恨,给他们一大堆罪名——自绝于上面,自绝于人民,遗臭万年等等。但是这些罪名却吓不着死人。不管怎么说,他们给领导上留下了一个大难题,就是如此美好的今生今世,那些狼心狗肺的家伙怎么忍心弃绝。就以红拂为例,假如她真的因为丧夫而求死,这倒是可以原谅,怕就怕她言不由衷。假如是这种情况,就得趁她尚未死透问个明白。但是这件事要留到后面去讲述。现在要说的是红拂是怎样在长安城里制造误会。这些事由我说来娓娓动听,因为我最大的专长也是制造误会。

如果我说,生活是件很麻烦的事,其中最大的麻烦是避免误会;最起码红拂同意。对我来说,次大的麻烦是我不够聪慧,一个费尔马定理就证了十年,这样我在智力生活里所得的乐趣就抵不过痛苦——假如我是牛顿、笛卡尔,特别假如我是欧几里得,一切会好得多。这个说法对红拂就不适用,她以为自己最大的麻烦是不够漂亮,这大概是因为男女有别吧。男人总觉得自己不够聪明,女人总觉得自己不够漂亮。因为这最大的麻烦和次大的麻烦,所以生活中快乐少,苦恼多。但我不抱怨,因为抱怨也没有用。

小的时候,老师就对我说过:看你也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你怎么老和别人不一样呢?我听了甚为得意,正在飘飘然,忽然被老师狠狠掐了一把,她说:你以为我在夸你哪?等我长大了,一听到领导上说这句话(看你也是两只眼睛……)就能够领悟,用不到别人掐了。但是我这一辈子也就到了这个程度,没有什么进境,不知道怎样才能不让别人注意到我这种不幸的缺点(只长了两只眼睛和一个鼻子)。最近一次系主任找我谈话,也对我说了这句话,这是因为我听他说话时不专心。这是我的老毛病,而且为此得罪了很多人。后来我发现听别人说话时用力看着他,别人就不容易发现这一点。最早是看他的眼睛,左眼看他的右眼,右眼看他的左眼,研究他虹膜的颜色和质地,瞳孔的形状,看得久了甚至能看出他眼底的血管是否硬化了。但是这种看人的方法很是招人讨厌,现在改为看鼻子,看久了也能把对方的鼻头看到脸盆那么大。我们系主任的鼻子是蒜头形的,任何人都能看出他将来是个酒糟鼻。酒糟鼻是因为皮肤长了螨虫。我看得清清楚楚,螨虫怎样从他的这个毛孔钻出来,从另一个毛孔钻进去,但我爱莫能助——如果挥拳去打,虽然可以消灭螨虫,但他的鼻子难免就要受到伤害。红拂和我不一样,我们说到过,她向虬髯公学习过剑术,并且久经战阵;假如一名老兵枪打得很准,那也不足为奇。她和领导上谈话时也是盯着对方的鼻子看,看到了螨虫,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拔出佩剑把螨虫削去。这种助人为乐的行为在事后是很难解释的,因为螨虫只能在高倍显微镜下或者听了领导上半小时的训话后才能看见。所以她根本就不解释,转身收剑而去。别人看到的就是:一等贵妇和大内出来的太监正在和她说话,她忽然掣剑威胁人家。结论是红拂不仅狂妄,而且危险,后来就把她的佩剑没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