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少女 第十节(第2/3页)

这个冬天我遇到了一个熟人,她叫宝珠,是我幼儿园时期的同学。我根本不记得她了,但她还记得我。她来到夜大,往我身边一坐,并不说话。这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因为谁也不认识她,而人人都知道我毛领子的杀伤力。我瞄了她一眼,很冷的天气,身上就穿了两件毛衣,一件高领,一件开衫。我看见穿毛衣的就犯憷,再瞄她,基本判定是个穷姑娘,里外所有的衣服都可能是腈纶的,粘满了我风衣上的兽毛。后来花匠说,别说你的毛了,就是你的胡子和头发,都被她身上的静电吸了过去。我心想,再这么坐下去,我的风衣就彻底秃了。下课后,她缓缓地扭过头,满身兽毛地瞪视着我,森然开口:“路小路,你丫还认识我吗?”

她说她是我的幼儿园同学。我都记不得了,我念过好几个幼儿园,最晚的那一个是小学附属预备班,一九八年,我坐在那儿学拼音,带着一群男孩攻占国民党的碉堡,我还记得有一些纸板做的国民党士兵,竖在院子里,无一不是歪瓜裂枣。我要做的就是拿着玩具枪对他们射,假装他们还击了,最后同志们胜利了,纸板全倒在地上。而那个时候,女孩们拿着玩具针筒,在后面假装护士抢救伤员。这个印象非常深刻,每回打了胜仗,我们都回去被女孩摸几下,有一个女孩她很爱我,只给我一个人打针,我非常想念她。但是宝珠说:“不是那家幼儿园。”

再往前那个幼儿园比较寒碜,那时我家还住在老城区,幼儿园在巷子里,一个祠堂式的房子,都是街道上的小孩。有一个很凶的阿姨管着我们,她喜欢把小孩锁进柜子里,不听话的,爱哭的,都锁。我也尝过那滋味,只待了半个月就闹着不去了。有一次,一个女孩和我一起锁在了柜子里,她非常害怕,我给她讲了一下午的故事,没有一个带鬼怪妖魔的,都是小兔子小乌龟。她非常爱我。但是宝珠说:“也不是那家幼儿园。”我说我想起来,那女孩后来溜出幼儿园,掉进一口井里,淹死了。

更久以前的,是我爸爸学校的幼儿园。那是一九七九年,我爸爸被调到一所中学教化学(至今还有人喊我爸爸路老师,就是接了这个茬),我顺便落脚在那儿。对于那所幼儿园,我尚留有六岁时的残存印象,它是一间教室,用红砖砌成,外面有一片很大的枫树林,到了秋天,叶子全都红了。世界红彤彤的,地上铺满瓦砾,天气凉爽得令人感到孤独。我不记得在那里认识了任何人。宝珠说:“你再想想。”

我记得有一幕,我刚去那幼儿园时,有个带头的男孩,大概是后来所谓的学霸,他无端地站到了我对面很远,瞪着我,这是一种孤立我的表示。他说,谁都不要和路小路玩。于是所有的孩子都站到他那边,瞪着我。我像个傻逼一样坐在那儿不知所措,觉得他们代表了一种巨大的权力,那时只有一个女孩坐在我身边,对我说:“我跟你玩。”可惜我想不起来她后来和我玩过些什么了。

宝珠说:“你果然还记得我,我就是那女孩。”

我说:“后来呢?”

宝珠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后来没怎么样,我跟着我妈离开戴城,去别的城市了。我一直都记得你。”

我说:“不对啊。我记得当时那个男孩对她说,你也给我过来。然后她也过去了。就剩我一个人。”

宝珠说:“你记错了,那个被叫过去的,是倒数第二个女孩。最后一个女孩没有过去,她一直坐在你身边——她就是我。”

我说:“我不记得最后还有一个女孩。”

宝珠说:“你个傻逼,记性太差了。”

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跳起来给了我一脚,愤然离去。夜大同学不知所以然,全都大笑,说你这兽毛把这姑娘惹毛了吧。我坐在那儿,第二节课一直抱着脑袋,回忆着我那个不存在的童年时代。

过了几天,又是统计学课,宝珠又来了,往我身边一坐。她穿着一件很薄的棉风衣,我穿着夹克衫,总算相安无事。我说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宝珠指了指统计学老师,说:“我在戴城大学念经济管理本科,帮老师批卷子,看到你的名字了。你他妈的根本就没学什么东西嘛,基本交白卷,太傻了。”我说我基础差,念了个技校,又去工厂做苦力,能混到今天算不错了。宝珠说:“再傻也应该会作弊嘛,怎么能交白卷呢?”

我说:“你怎么还在念大学?我这一届的本科生都毕业了。”宝珠说:“我高中时因为忧郁症在家歇了一年,要不是得了这个病,我早考上复旦了,还用待在这里受气?”我说:“你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忧郁。”宝珠说:“未必,发病了吓死你。”

我对宝珠说,挺好的,我也很寂寞,我们可以结伴玩玩。可是她冷笑,让我不要太自以为是,她喜欢的是那个老帅哥的统计学老师,跑到夜大来主要看他,顺便看看傻逼路小路。这他妈的让我有点难堪,开口闭口就是傻逼,男人的自尊心全都被她毁了。再说了,老帅哥虽然好看,但也不能白天黑夜地看吧。这样的幼儿园同学不要也罢。她不理我,非常专注地望着讲台,简直沉醉了。过了一会儿,我觉得自己的脚被她踩住了,低头看,发现那是一只高跟鞋,往上是紧身牛仔裤,勒出一条很好看的小腿,但是那牛仔裤的石磨花纹又使腿看起来有点廉价。我没动,抬头看她的脸,她还在远远地凝望着统计学老师。我想你这是在勾引我吗?在我所经历的勾引中,有烈焰红唇,有冰肌玉骨,唯此把高跟鞋踩我脚面上是头一遭,也蛮有新意的。她没注意到我。我有点吃不准,最后我把脚稍微挪了挪,她惊觉自己踩错了地方,赶紧收了回去。我穿着假冒的老人头皮鞋,鞋面上被她尖锐的鞋跟踩出了一个凹痕。

下课以后我把鞋子脱下来查看,她没走,坐在我身边喘气。我说:“你不常穿高跟鞋吧?怎么能踩我脚面而毫无知觉呢?”她说:“你以后上课别把腿叉得那么开。”我说:“我一贯如此。”宝珠嘲笑道:“你忘记自己在幼儿园,夹着腿过日子的时候了。”我心想,他大姐的,硬吃我记性不好,屎盆子乱扣吧。

趁她不在,我找统计学老师打听了一下,她确实是本科生,四年级快毕业了。统计学老师已经结婚了,小孩都六岁了,看来她的痴情不会有好下场。我回忆十七年前的她,一片空白,完全记不得,而她仿佛什么都能记住,这显然容易导致忧郁症。十七年后的她长得挺漂亮的,大眼睛,狐狸鼻子,眉毛浓重。当然,她有缺点:上唇的汗毛稍微浓密了些。一开始我觉得这不是问题,以前我厂里的师傅告诉我,女人长胡子是正常的,而且很健康,外国女人都有胡子,得长了胸毛才算是可怕。后来我又觉得,这可能是她的痛脚,不说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