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立家 改革与意识形态(第2/2页)

不言而喻,意识形态作为“国家信仰”或“国家理性”,作为一个国家发展的“思想观念”,具有非常复杂的结构体系。在信息技术革命时代,意识形态具有开放性、多样性、重叠性、交融性等特点。开放性是指无论何种意识形态,作为思想观念体系都不是自我封闭、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文明的进步、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不断地从现实中、从自身的实践中汲取营养的;多样性、重叠性和交融性,是指不同的意识形态体系在其内涵上具有重叠交融的特点。由于现代文明所面对的社会问题具有多多少少的相同性或相似性,所以在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时,所提出的“价值指导原则”也具有相同性或相似性。

但是,提出意识形态价值原则是一回事,而把这种价值原则在社会制度中落实到位则是另一回事。例如,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排序”中,“自由”是首要原则与价值,资本主义被称为“自由资本主义”。而马克斯·韦伯通过对资本主义的深刻分析,提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特点是“自由丧失”和“意义丧失”的观点,罗尔斯在其名著《正义论》中虽然仍然坚持“自由优先”的资本主义教条,但明确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对在“自由”的名义下“社会正义”的流失表现出隐隐约约的忧郁。不仅如此,在当代世界,资本主义国家“独断地”认为,资本主义“自由民主”是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唯一正确的意识形态核心价值,提出所谓“人权高于主权”的论调,企图打破现有世界的“民族国家”界限,向全世界输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与价值,干涉别国“自由”,搅乱世界秩序,谋取国家利益。

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排序”中,其核心价值与原则是“公正”与“共同富裕”。中国30多年的社会主义改革与发展,以及作为社会主义大国的迅速崛起,充分证明通过中国人民艰难的理论创新和卓越的社会改革实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仍然是我们对未来理想社会和文明形态追求的基本价值原则。为了使“社会主义道路”成为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趋势,成为人类文明未来走向的一个重要选项,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对社会主义发展的未来命运肩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未来的社会主义改革,必须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为指导,把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成一个公正的社会、民主的社会、民生的社会、和谐的社会,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做出重要贡献。

总之,作为“国家信仰”的意识形态.不但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指导原则,而且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自主性”的根本体现。中国在现代世界文明中地位的确立,根本的特征是我们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鲜明性。

竹立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