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断袖(第3/3页)



燕姬这还勉强算作一个理由,不过也不是什么知遇之恩,只能算作豢养之情;就像主人豢养着一条狼狗,随时都可以放出来咬人。我可以送你更大的豪宅,赠你更精美的食物,把我的车辆送你,将我的骏马赠你。我宫中的三千粉黛,任你挑选享用;我库中的金银财宝,供你恣意挥霍。但我让你去替我刺燕太子丹,你去吗?

荆轲太子殿下为我割股煲汤,恩情重于泰山——

燕姬也许那汤里煲着的只是一条狗腿,我可知道那厮的脾气。

荆轲侠义之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已经答应了燕太子丹,岂能反悔?——我是为了侠士的荣誉刺你。

燕姬你总算说到了事情的根本。你们这些所谓的侠士,其实是一些没有是非、没有灵魂、仗匹夫之勇沽名钓誉的可怜虫。但这毕竟也算是一种追求,做到极致,也值得世人尊重。我同意你用这样的名义刺我,但为你考虑,我希望你好好谋划,怎样用你这点惟一的本钱,赚取最大的利益。(摘下秦王面具)荆轲,我如果是你,就不刺死他。因为这秦王,在短期内必将灭绝诸侯,一统天下。他将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他还将在他的帝位上,干出许多轰轰烈烈的事迹。他很可能要统一天下的文字,焚烧那些无用的杂书。他很可能要整修天下的道路,统一天下的车距。他很可能要在列国长城的基础上,修建一条绵延万里的长城。他很可能要烧制成千上万的陶俑,在地下排列开辉煌的战阵。他很可能要去泰山封禅,派术士到海上求仙。你如果此时刺死他,这些辉煌的业绩,荒唐的壮举,都将成为泡影。按照你那位朋友高渐离的说法,"水涨船高",你的名字,既然要和他联系在一起,就应该和千古一帝的嬴政联系在一起,而不要和眼下的秦王联系在一起。你杀了眼下的秦王,他是主角,你是配角。你能杀而没杀眼下的秦王,他是配角,你是主角。既然是放债,就要争取最丰厚的利息;既然是演戏,那当然要赚取最热烈的喝彩。而且我也说过,世人总是更愿意垂青失败的英雄。先生,让秦宫里的人看到,你本来可以杀死秦王,但你为了活捉他,而没有杀死他,这次演出,就算是大获成功!

荆轲你想让我牵着秦王的衣袖,把舞台一直扩展到荒郊野外?

燕姬舞台上的戏剧,无论多么拙劣,也会赢得捧场者的喝彩;而旷野里的演出,无论多么卓越,也注定了沉寂无声。秦王的壮丽宫殿无疑是最辉煌的舞台,先生和秦王的戏,应该在这里结束。殿下的甲士和殿上的文臣,都将成为你们的观众;他们的窃窃私语,将成为后代传奇的源头。他们的口传心授,将使你永垂不朽。

荆轲开场的锣鼓已经响起,但似乎还缺少一件小小的道具。

【燕姬摘下铜指甲戴到荆轲的手上。然后戴上秦王面具。

【荆轲左手抓住燕姬的衣袖,右手持匕首。两人拉扯着,衣袖註然断裂。二人相视一笑,心领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