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沔水(4)

“这么个玩意儿…”桑弘羊手上把玩着一支羽毛笔,似乎不知道从哪里说起。纠结了半天,又自顾自地笑了两声——他其实并不缺见识和头脑,即使觉得这个‘笔’古里古怪的,也能很快理解。

和华夏的‘笔具’不同,地中海沿岸的人们在书写上仿佛走向了另一个流派‘硬笔’。在这个时代,当然没有钢笔,但已经有钢笔的祖先,芦管笔和羽毛笔了(其实另外还有一种金属笔,用来在蜡版上书写)。

芦管笔和羽毛笔蘸墨水之后可以在羊皮纸上书写…嗯,罗马将埃及纳为行省之后,莎草纸也渐渐传到了罗马,也算是书写材料之一吧。

不过主要还是以羊皮纸和蜡版为主,莎草纸虽然名字叫‘纸’,实际上就是将经过一定处理的纸莎草叶子拼接成起来而已,有点儿类似竹简,同样可以制得格外长。这种纸各方面的表现都不算好,论优秀程度肯定是不如羊皮纸的。而在重复使用、涂改方便这一点上,也不如蜡版。非要说有什么地方表现优异,就是便宜了。

但话又说回来,以罗马需要用到书写材料的人口‘成分’来说,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图便宜就用莎草纸。

总之,这个时候的罗马贵族以及学者之类的人物,他们使用的都是芦管笔或者羽毛笔…只不过比较原始,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羽毛笔已经不是一回事了。

对于桑弘羊这样从小习惯了使用‘软笔’的人来说,很容易对‘硬笔’产生排斥。这就类似上软笔书法培训班的现代学生,当他们习惯了硬笔书法的书写习惯之后,短时间内无法适应软笔到还在其次,关键是心里会产生一种排斥心。

现在桑弘羊就有类似的排斥心…不过排斥归排斥,他却是很快想通了——他的确没见过用羽毛制笔的,但是存在即合理,不能因为他从来用毛笔就觉得用另外一种笔的人不可思议吧…或许人家见他用毛笔还觉得古怪呢!

“这个不过是制来玩儿的。”陈嫣也摆弄了一下羽毛笔:“罗马这‘拉丁文字’,使毛笔写不如这个…”

怎么说呢,拉丁文字和英语之类的一样,都是字母构成。用毛笔写英文虽然不是不可以,但确实有些麻烦…字母文字的那种细长,和方块字的小巧始终是不一样的…使用软笔,有些自讨苦吃了。

陈嫣在向那些西方学者学习他们的语言的时候见到他们用的都是自制的鹅毛笔,也就不难为自己了,让人找了鹅毛,自己给自己削了一个‘更先进’的鹅毛笔。

她并不了解鹅毛笔的演进史,但是她见过鹅毛笔的‘后裔’钢笔,一切按照钢笔头的样子里就是了!别说,确实比那些学者自己制的笔要好用一些。

“学罗马文字…”桑弘羊有些嘀嘀咕咕的。他确实是有才能的人,不过他对于学习一门外语什么的并无特殊兴趣,无法理解陈嫣将时间用在这种事情上——桑弘羊看得出大概掌握一门外语需要花的时间和精力,觉得陈嫣花时间在这上面实在是太浪费了。

不是说学外语不好,实际上海运号最好能多一些人学外语。做生意出门在外的,完全依靠向导肯定不好,如果海运号自己就有懂得当地语言的人,省了一份高昂报酬到还在其次,关键是省事又周全!

但是,有必要陈嫣也学这个?她又用不上!就算有朝一日她想要去那个她念叨了无数次的‘罗马’看看,也没必要就为了这一趟学一门语言呐!陈嫣又不是裴英那样的人,学一门语言对于她显然不是一件容易事。

有这个精力和时间,陈嫣做什么不好?就算什么都不想做,也可以消遣休息,何苦这样劳心费神?有的时候桑弘羊都弄不懂陈嫣的想法了,陈嫣偷懒的时候是真偷懒,但勤勉的时候也是真勤勉。

“无所事事,找些事来做罢了…”陈嫣一眼就看出桑弘羊在想什么,对方根本没有掩饰,笑着摇了摇头:“罢了,不说这些了,与我说说你今日来找我的正事。”

她可没有错过,桑弘羊来的时候带了文件袋来,想来是有公事的。

于是两人又开始办公事,等到差不多的时候,有婢女来提醒:“翁主,那位‘卢基乌斯’先生的‘读写课’要开始了。”

陈嫣在离开不夜县之前上了一点儿拉丁语基础课,算是打了个基础。但是还没怎么深入呢,她就去了长安。当时那些学者被留在了齐地这边,一起编纂介绍罗马各方面的书…说实话,她自己都没想到这次会在长安呆这么久。

这么久的时间过去,原本的那些底子已经丢的差不多了(陈嫣并不算懒惰学生,但是在长安那么个环境下,让她自己每天复习并自学一门让人头秃的外语…实在是做不到啊!),现在只能从头教。

在她回不夜县之后,稍稍料理了些事情,生活进入正轨,就找来了原本的那位老师‘卢基乌斯·安东尼·西塞罗’继续教她拉丁语。

说实在的,此时裴英也会拉丁语…就他那个记忆力加智力,这种事情很轻松。当初他和向导打交道的时候就已经把该学会的、不该学会的,全给学会了。

按理来说,中文比外国人好得多的裴英才是更好的老师,应该请他来教陈嫣才对。然而……

拿得出手的理由是,裴英现在正在休假中,就算陈嫣是老板也没有让雇员休假时期给自己做家教的道理呢。而拿不出的理由么…普通人跟不上学神的脚步【垂泪.jpg

裴英这种人,学习的时候从来没有过困难。对于他来说,学习本身就是一种无聊的、重复性行为。对于他来说,他根本无法理解学生的提问!什么叫‘为什么’‘什么是’‘怎么样’?

对于他来说只有天经地义、就是如此,这不是一眼就能看穿的事儿么!

这一点,在任何和记忆力相关联的学科上表现地尤为明显!

让他教自己?陈嫣试了一次,从此之后依旧去找卢基乌斯…果然,还是正常的语言老师更适合她。

事处理的差不多了,陈嫣干脆一推笔,带上刚刚新削的羽毛笔就走了。甚至没有和正在埋头做事的桑弘羊打招呼,这大概就是真正的亲密朋友了,根本不用在乎任何客套。

陈嫣去到上课的房间,这个时候卢基乌斯人还没有来,心里松了口气——虽然现在的她是自己老师的雇主,就算迟到了也没什么。但是身为学生的自觉在她身上是非常牢固的,在她过去做学生的时候,从来没有迟到早退、不交作业、顶撞老师…总之,她就是听话学生那一类。

习惯养成了就很难改,现在也就一样了。

陈嫣坐到自己上课的位置上…顺便一说,她喜欢拉丁语课,因为在这个课上她可以正大光明地坐在椅子上听课、写作业!别人怎么想陈嫣不知道,她是真的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