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麟之趾(1)

海潮轻轻拍打,太阳从东方升起,蓬莱岛海边小镇‘香港’正在醒来。

当然,这个‘香港’和后世的香港没有任何关系,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只是因为这里是胡椒种植基地。另外,这个镇子周边还有一圈种植园,种植的都是各种香料。如果需要采购香料,外来船只都会抵达这里。

‘香港’由此得名。

香料是很有前景的产品,蓬莱岛的香料生产也很下力气,但是这种‘农产品’生产规模扩大不可能一蹴而就。真正要形成巨量贸易,这需要时间,时间能让田地开垦更多,也能让更多的人投入其中。

所以,如今的香港才只是蓬莱岛第一香料集散地,并非整个远东的香料中心!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天竺还是南越,都依旧拥有‘老牌’中心的地位。

但,这并不是说‘香港’就一无是处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能有什么用呢?但谁也不能否认婴儿未来拥有的无限可能性!一切只需要等待时间,时间到了就能看到变化。

‘香港’有陈嫣的支持,又有很好的贸易条件,成为远东地区第一的香料集散基地也不是什么难事。

“大人,这是这一季香港账册。”此时天还早,但工作的人已经开始工作了。无论是种植园里的雇工奴仆,还是镇子里叫卖的生意人…讨生活可不容易,谁都不轻松!而在本地‘官府’里,情景也是一样的,该做事的人也在做事。

说是‘官府’,其实没那么简单。

首先,蓬莱岛其实是一座无主的岛屿,它并未纳入大汉或者任何一个国家的版图。这里当然有土著居民,但他们人数不多,只在极少数地区活动,而且生活方式颇为原始,即便是自己的活动地区,也没有多大的掌控力。

陈嫣带着人口和先进的多的文明进入这里,征服就是迟早的事情了。

只不过征服之后的事情就很有问题了——首先,这块土地算怎么回事儿?

一开始,来的人口要么是法律意义上属于陈嫣的奴隶,要么是陈嫣的雇工,这些人当然是陈嫣说什么是什么。只当是买人、雇人替自己经营土地和各种产业而已,这种事情在大汉本土也很常见。

而且总的人口也不多…人口多就事情少,再怎么也翻不出花来。但随着蓬莱岛人口膨胀,聚居点的规模扩大,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管理城市和管理小村长、种植园的方法到底是不一样的!这里注定要引入不同的治理方式,建立新秩序。

这种情况下,政府出现顺理成章。

政府可以安排组织生产,解决公共问题,同时也会招募人手维护治安…这对于逐渐成长的蓬莱岛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解决这方面的合法性,陈嫣还找刘彻要了一个许可——她没和刘彻露出全部底细,只说是东方海面上发现了大大小小的岛屿,适合种植香料、采珍珠(其实是养殖的),她想要在这里发展产业。

这里的土地是无主的,最多就是有几个土著人而已,她占下了倒是无妨,但需要刘彻给出个许可…即承认这些土地确实是她的,让官府给她写个地契。

其实这是很可笑的,因为这些土地根本不是大汉的,所以让大汉的官府写地契,确定这些岛屿土地的归属权,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刘彻本人觉得法理上问题不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东方的小岛屿,又不是哪个国家的,现在有陈嫣这个大汉贵族发现了,说这些土地属于大汉,谁又能反对呢?

虽然以此时大汉的傲慢,以及跨海之后的通知能力来说,对东方隔海相望的岛屿都没什么兴趣就是了。对于标注所有权,使其成为大汉的一部分更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这个时候西南夷不知道多少小国请求内附,成为大汉的土地,但大汉一样没兴趣——封建王朝很长历史上都对自己国土以外的土地一点儿兴趣都没有,甚至觉得那是非常大的累赘!

相比起周边地区,大汉无疑先进的多、也富庶的多!一旦将这些周围请求内附的国家纳入管理,这些地区不能带来多少收入,反而中央要补贴出去不少。再有官僚那边的阻力,这就更难办了——一个地区成为大汉的正式行政区之后,肯定是要派遣官员,组成领导班子的。

那种偏远、‘蛮夷’之地履职,对于中原士卿来说确实是一种折磨,和流放没有任何差别。

而且这种新附地区天知道有多少问题,老百姓刁钻不刁钻,当地势力猖獗不猖獗,残余贵族势力影响大不大…每一件事都能要人命,要是处理不好,一条命就交代了!别说去新附地区了,这个时代但凡是去偏远的郡县任职,都是比较危险的工作。

特别是品级低的官员,往往死了就是死了…难不成朝廷还要为了这么点儿‘小事,不远万里发兵?

最多就是点名批评一下地方…然而人都没了,点名批评又有什么用呢?

这又和从匈奴手中弄到北方土地不同了,匈奴对大汉来说是关乎国家生存的敌人,能削弱对方,建立更坚固的前方阵线,这本身就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所以无论怎样都会推行下去。

但是其他地区、其他小国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总之,从上至下,没有任何一个人对远离中原、人口稀少的土地感兴趣。

落在陈嫣这件事上也是一样的,陈嫣从大海上找到了一些岛屿,想要将其弄成自己的土地——如果是在本土,这还有土地兼并,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但本就不属于大汉的土地,慷他人之慨而已!刘彻想都没想,就让下面的人去办了。

拿到朝廷的许可,剩下的事情就容易了…陈嫣管理自己‘庄园’内的事情,天经地义,谁也说不出什么来。即使从大小来说,这‘庄园’实在是太大了些。

当然,即使是如此,陈嫣也没有收税的权力(本来她得给国家交税,不过这在当初定下契约的时候也免了,毕竟这本身就是不是大汉的土地,也没有派遣官员去管理)。所以陈嫣收钱的名目是通过不同的行业协会、管理会实现的。

比如这里的商家,找他们收商税是没有名目的,但陈嫣组建各行各业的商会,只有商会才有资格和港口谈商品出口的权力——入会本身不需要多少钱,但问题是之后得一直交各种服务费,服务费的多少按照生意规模算。

因为商会提供了公平交易的机会,以及各种消息渠道,甚至上下游也是商会打通的,所以这笔钱交的也不亏…就这样,商税收起来了。

又比如每个居民都要交一笔‘治安费’,这笔钱可以用来维护公共治安,兴建公共设施。这合理吗?当然合理!在大汉的土地上没有这些,那是因为每一个老百姓都交了赋税,而国家用赋税将政府推进到每一个角落,这些保证了治安,提供了这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