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我反对

“幸好你以后不用跟婆婆住在一起。”

维塔丽笑了,“你可真是会瞎操心。”

“那个路易怎么回事啊!他可真讨厌!”伊莎贝尔嫌弃的说。

“这就是男人的劣根性了。男人通常都不会接受被拒绝,他们总是以为,‘嗨,我长得帅又有钱,你怎么能、你怎么敢拒绝我?’。将来你要遇到这种男人,他就是富有得拥有一整个钻石矿,你也别理他。”

“将来我也要找一个像加百列这么好的男人。”

“加百列是很好。你喜欢他吗?”

“当然了,他很爱你,那么我就会喜欢他。”

“除了喜欢他,你也要尊重他,他跟弗里德里克和阿瑟不一样,他不是我们的哥哥。对哥哥们,我们可以撒娇,可以耍赖,不高兴还可以打他们、骂他们,”

伊莎贝尔咯咯直笑。

“但加百列不行,他是我的丈夫,你要尊重他,不能太随便。将来,我对你的丈夫也一样,我也会尊重你的丈夫。”

“我有点懂了。”她抱着姐姐。

“快睡吧。”维塔丽拿了灭烛器盖灭了床头柜上的蜡烛。

*

牛津的加百列在同一天接到了维塔丽、奥兰太太、查尔斯的信,奥兰家的仆人专程送来,没有经过邮局。仆人还带来了维塔丽给阿瑟的信。

加百列先拆了维塔丽的信,看到一半,马上吩咐仆人收拾行李,去火车站订票。

伦敦到牛津的距离是92公里,时速最快的蒸汽引擎火车一小时的速度能有96公里,客运火车普遍速度在50到70公里,1个多小时就能回到伦敦。

阿瑟还在上课,也立即派仆人去把他叫回来,俩人带着仆人匆匆去了火车站。

*

准新娘实际上很清闲。

奥兰太太认为她还年轻,于是一手操办婚礼,对于不想被一大堆琐事弄到头疼的维塔丽来说,那可是再好不过了。奥兰太太可以说是一个极好的婆婆,事先就问清楚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一切都安排的井井有条,维塔丽只需要出个人就行了。

仆人一大早坐第一班火车去了牛津,下午也就回来了,说少爷和兰波少爷直接去找查尔斯少爷,办完事才会回来。

三对一的话,路易这熊孩子大概没有什么胜算。要只是加百列,他太温和,她还真想不到他能怎么对路易;但阿瑟可从小就是个难缠的家伙,就是两个人立即打一架也不是稀罕事。

维塔丽半个下午都心事重重,到了晚餐的时候,他俩还没回来。

奥兰太太在餐桌上说,明天带她重新订做婚纱,维塔丽心不在焉的答应了。

虽然好心疼订做婚纱花的钱,可婚纱就算拿回来,她也不想在婚礼上穿,为此更加讨厌路易。

伊莎贝尔觉得好可惜,她还没见过维塔丽穿婚纱的样子,但婚纱花了差不多5000法郎,是她和妈妈好几年的生活费,一听就知道肯定很漂亮。

离开餐厅后,她才小声问姐姐,“为什么要重新做婚纱?”

“是因为被人偷走了,你不知道一个男人能干出什么恶心的事情,所以还是不要了,重新做一件。”

伊莎贝尔似懂非懂。

“等你再长大一点就懂了。”

她嘀咕:“我已经17岁了。”

“还没到17岁。”

“就差20多天。”她颇不服。她是6月1日的生日,维塔丽结婚当天,也就是她年满17岁的当天。

“那也没到。”

“阿瑟回来了吗?”

“他也回来了,就是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回来。”

“他们去教训路易吗?”

“对。”

“他们最好狠狠教训他一顿!”

“我想他们会的。”

哼,最好狠狠揍他一顿!

*

她是想过自己处理路易的事情,但在这个时代很不现实,这个时代的男人都默认自己有权利处理妻子或未婚妻遇到的情感纠纷,这确实是男权社会的共识。

她担心加百列会觉得她不是个好女孩,不守“本分”,法国人确实生性浪漫,但那是对男人来说的,女人要是有几个暧昧的追求者,用不了多久就会传出闲话,说什么的都有。

唉!

她也担心奥兰夫妇会对她印象改观,人们总是会责备女人,儿媳妇总归是“外人”。

加百列和阿瑟8点多钟回来了。

维塔丽和伊莎贝尔正陪着奥兰太太待在客厅里,听到仆人开门的声音,年轻男人的说话声音,很快,脚步声从门厅到了客厅。

“母亲。维塔丽。”加百列先进来。

“奥兰太太。”接着是阿瑟。

维塔丽和伊莎贝尔都站起来。

“加百列。”

“阿瑟!”

奥兰太太优雅的站了起来,“你们回来了,那我就放心了。我先上去了。”

*

“快说说,你们有没有狠狠的教训那个路易?”奥兰太太离开后,伊莎贝尔马上拉了阿瑟坐下。

维塔丽也拉着加百列一起坐下,“你见到路易了吗?”

“没见到。”加百列蹙眉,“我们去了酒店,但那家伙不在。”

维塔丽愣了一下,抬眼看了看阿瑟,“他真狡猾。”他们接了信马上返回伦敦,一鼓作气的去找路易,但-->>

路易这个狡猾的男孩居然跑了,不在酒店。

“他要是不住酒店,而是住在什么公寓里,你们很难找到他。”

阿瑟蹙眉,“你说的对,这个问题我们想过了。他要是不住在酒店里,真的很难找到他。伦敦有上百万人,不好找。”

伊莎贝尔嘟着嘴,“难道只能等着他来婚礼上捣乱吗?要是他说‘我反对’,那怎么办?”

“你看多了浪漫。”维塔丽白她一眼,“我不会因为他改变结婚时间和地点,他不能破坏我的婚礼。”

她身体向后靠在沙发背上,“伦敦现在是上百万人的大城市,想要找一个法国人确实很难,我不可能被动的等到婚礼婚礼当天,整天提心吊胆。他很可能明天或者以后都不会出现在酒店,我们没法找到他,但可以给他留信。”

加百列不解的看着她,“什么?你要给他写信?”

“不是写信,是给他留一张请柬。你可以举办一场舞会,邀请他参加。他肯定会来的。”

阿瑟哼了一声,“他肯定会来。”

“这确实是一个好主意,甚至都不用真的举办舞会。”

“他应该会去打听,舞会还是需要举办的,他又不可能一来就大吵大闹,等他出现,直接把他带走就好了。”

“然后带去什么小巷里把他狠狠的揍一顿吗?”伊莎贝尔兴奋的说。

“对,最好套个麻袋,狠狠揍他!”

*

举办舞会不是个事,第二天便派人去订舞会厅,发了请柬,时间就定在3天后。

有钱人做什么都不是个事,理由也很好找,就当正式介绍伊莎贝尔好了,伊莎贝尔就快年满17岁,也该到了进入社交界的年纪。兰波家的阶层是不够资格,但她很快就会是奥兰家的姻亲,她将来的结婚对象社会阶层就不会太低了,这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