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幕 莫兰(第2/3页)

第二件事是钥匙。你怎么会有林致远家的钥匙?你说你一直有他家的钥匙,可林致远跟我说过,他们家半年前因为盗窃,换过锁。你既然已经很久没跟林家联系了,你怎么会有他家的新钥匙呢?

第三件事是谢小波的地址。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说你去学校找谢小波,他不在。你说你知道谢小波住我对面,让我叫他下来。可你怎么知道小波住我对面呢?小波是两个月前才搬来的,他的新地址从来没跟学校说过,只有熟人才会知道小波的新地址。林爸爸,你一定是从林致远那里听来的吧?

还有你的眼镜。我见过你的照片,你的鼻梁正中有个疤。我记得单小姐说过,她戴眼镜是为了遮挡一个疤。我猜你戴眼镜也是相同的目的。

其实,一个人假如戴上眼镜,变个发型,再老做些怪动作,是很容易让人以为是另一个人的。美国有很多连环杀人犯,都曾这么改头换面。我看过他们化妆前后的照片,的确判若两人。唯一可能露馅的就是说话的声音,所以你老是吃薯片,老是嚼口香糖,还老是尖着嗓子说话。当然,我们都没见过你,你被我们认出的风险不高。要说谁能认出你来,那就只能是林致远了,这就是你故意疏远他的缘故吧?我听他说,你只去看守所见过他一次,你说话很少,而且,他出来后,你在宾馆还跟他瞒两个房间。

我想那天,你是没料到我们会偷偷跑去你家,所以,当你突然看见我朋友的时候,你忘记了一件事,伪装你的声音。所以那时,我在屋里听见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而当你看见我后,你才恢复“赵律师”的声音。

那一次,我在你家发现两个有趣的小东西。一个是红墨水瓶的盖子,它在林致远的书桌底下,还有一个是镜子。在林致远出事之前两个星期,我曾经到过你家,我没见过这面镜子,后来我也问过林致远,他说,假如他要照镜子的话,就会去盥洗室。那么,他房间书架上的那面镜子又是从哪儿来的呢?还有镜子旁边的那些透明薄膜又是什么呢?自从在林致远那里看了你家的照相簿后,我大致猜出了这些东西的用途。那些透明薄膜其实是干了的胶水,它和镜子都是你用来化妆成赵律师的工具,而红墨水是你用来伪装血迹的。红墨水瓶我估计你已经扔掉了,但瓶盖被你遗漏了。我想你那天晚上走的时候一定很匆忙吧!

目击林致远从楼上爬下来的单小姐说过,她在送朋友回来后,在林致远所住的那栋楼下面,曾经见过一个保安。我后来特别向她打听过这个保安的长相,她说那个人留着络腮胡子,还戴着眼镜。可是,我去问过了,保安室没有这样的人。林致远说过,你喜欢把你的舞台装都保留着。我在照相簿里见过你的剧照,你曾经在一出话剧中演过保安。所以我猜,那天晚上单小姐遇到的保安就是你。

至于红墨水,我刚才说过,是你为了制造血迹特地去买的。

可你为什么要制造那些伪装的血迹呢?不妨让我再猜猜看吧。

首先,你当然是没死,那么死的那个人是谁呢?

林致远说,他是用闹钟砸了那个人的后脑。这说明,他的脸是埋在枕头里的。当时屋里没亮灯,他想当然地以为那是你,但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个细节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冒出一个问题:如果他都没看见那人的脸,他怎么能肯定那人是他爸爸?

我知道林致远的妈妈在被杀前,曾经去找过百货公司的经理,所以我就到那家百货公司去了一趟。我本来想问问他,林致远的妈妈是不是曾经跟他提起过郦雯,我总怀疑她们过去就有过什么事,可李经理不在。他们公司的人说,他27号便请假跟老同学一起出门旅行去了,按理说元旦前应该回来的,可他没回来,也没去开会。他们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我打到他家,他儿子也说他不在。前几天我又打过一个电话到他家,他们说,这位李经理已经失踪了,他们已经报了警。我想,这个李经理才是那天晚上被烧死在你家的人。对不对?

你不是林致远的亲生父亲。这件事本来我想都不敢想,但那天看了你那张1976年12月的旧剧照之后,我确定了,事情就是如此!那张剧照是1976年12月拍的,林致远说,你那时在山里拍戏,因为大雪封山,在山里一住就是七个月,也就是说,从12月到次年的六月你都在山上,可是林致远的生日是在1977年12月,如果倒回去7到10个月的话,那他妈妈就应该是在2月至5月之间怀孕的(这方面我已经请教过我家的钟点工阿姨了,她可是生过三个孩子的人)。我想除非那时林致远的妈妈跟你在一起,否则,你就不会是林致远的亲生爸爸。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杀死林致远的亲生父亲,但是,既然他那么多年从来没有认过林致远,那想必不是一个负责的父亲。而且,林致远出事后,林致远的妈妈去找他,他也不在,我有点怀疑他当时是故意躲开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就更不是人了。

那天晚上,你用了一个借口把他叫到家里来。你打昏了他,为他换上你的衣服,然后将他搬到了你卧室的床上。接着,你在家等待你的另一个目标——郦老师。你让她去你家,就是为了谋杀她。你解决了李建立之后,郦老师就来了,你在客厅里假意跟她聊天——她并不知道卧室里还有一个人——然后,她去了浴室,等她出来时,你乘机袭击了她。你把她打昏,将她拖到卧室。凑巧的是,你将她打昏时,林致远正好翻窗进入卧室。等你将郦老师拖到卧室的时候,才发现林致远已经多此一举地用闹钟砸了李建立的头,又点火烧了被子。虽然你没看见他,但你知道一定是他干的。

我猜你原来是做了两手准备,假如她当时查验过尸体,确认那不是你,你可能就会把她跟那个人一起烧死在屋里,因为厨房里的汽油本来就是你准备的;而假如她没有确认尸体的身价,把他当做了你,你就准备诬陷她杀了人。

为了诬陷她,你故意买了保险,并故意给她打了电话。你知道警方早晚会查到这个电话。那张你故意写错的收据,八成也是你离开现场的时候带走的吧,所以警方才没能找到它。还有,正因为你知道她穿什么衣服离开你家,也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走的,所以才能如此轻而易举地找到相关的监控录像。

至于,她为什么会点火,我问过负责这个案子的黄警官。他说,郦老师当时没有选择,她的衣服上都是血和呕吐的污物,她洗不干净,所以只能将它烧了。林致远只不过用闹钟砸了李建立的头,绝对不会有那么多的血。警察认为她是在说谎,但我觉得,她说的是真话——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