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下午一点(第2/2页)

他快步来到楼上。二楼有三间卧室,只有一间放着家具。他把衣箱扔到收拾得整齐干净的床上。衣箱里有一套精心折叠的粉笔条纹的蓝色西装、一件白衬衫和一根样式保守的条纹领带,还有几双深色的袜子、干净的内衣和一双擦好的黑色翼尖牛津鞋,这双鞋似乎比他的脚大半个号。

他脱掉身上的脏衣服,把它们踢进角落。在陌生人家中赤身裸体,让他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不想洗澡,但身上的味道难闻,连他自己都受不了。

他穿过楼梯顶端的小平台来到浴室。站在流动的热水里给全身打肥皂真是一件惬意的事。从浴室出去之前,他站了一会儿,仔细地听着动静,整座房子静悄悄的。

他用博耐迪先生的一条粉红浴巾(他猜测,这也是一件结婚礼物)擦干身体,穿上偷来的衣箱里的内裤、外裤、袜子和鞋。刮胡子的时候先穿好一半衣服有利于在出现情况时迅速逃跑。

博耐迪先生用的是电动剃须刀,而路克喜欢用刀片。他从衣箱里找到一把安全剃刀和一个剃须刷。他往脸上打好肥皂,迅速地刮了胡子。

博耐迪先生没有古龙水,也许衣箱里能找到一些。路克整个上午闻起来都像一头猪,他希望把自己变得好闻一些。他发现衣箱里有一只整洁的装盥洗用品的皮质小盒子,而拉开拉锁,却没有看到古龙水——里面有一百美元,全部是二十元一张的钞票,叠得很整齐:这是应急的钱。他把钞票放进口袋,决心将来要把钱还给这个人。

毕竟,这人并不是通敌者,他脑子里突然闪现出这么一个念头。

“通敌者”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又是一个谜。他穿上衬衫和外套,系好领带。衣物非常合身:他谨慎地选择了与自己身形一致的人作为盗窃对象。衣料的质量也很好。衣箱行李牌上的地址位于纽约中央公园以南,路克猜测衣箱的主人是到华盛顿来开会的某个公司里的头面人物。

浴室门后有一面全身镜,自今天清晨在联合车站的男厕所里照过镜子之后,路克就没有打量过自己的形象,而上一次他从镜子里看到的自己是一个肮脏的瞪着眼睛的流浪汉。

他有些紧张地走到镜子旁边。

镜子里的男人高大健壮,三十五岁上下,黑发蓝眼,形貌正常,神情疲倦。见此情景,他疲惫地松了一口气。

他想,要是自己在街上看到这样一个人,会觉得他是干什么的?

他的双手柔软,而且现在也洗干净了,所以看起来不像是干活的工人的手。他面部皮肤光滑,像是从事室内工作的,很少在外风吹日晒。他的头发修剪得很整齐。镜子里的这个人似乎与他身上穿的公司主管的衣服很是相配。

说明他绝对不是警察。

衣箱里没有帽子或大衣。路克知道,没有这两样东西还会显得可疑,因为现在是寒冷的一月。他认为在这座房子里花上几分钟找找这些东西还是有必要的。

他打开衣橱,里面没有多少东西。博耐迪太太有三条连衣裙,她丈夫有一件周末穿的运动外套和一套黑西装,他很可能穿着它去教堂。没有长大衣——博耐迪先生一定穿走了一件,他可能买不起第二件——但衣橱里有件轻便雨衣。路克把它从衣架上拿下来:聊胜于无。他把雨衣穿上,虽然尺码有点小,但可以穿。

衣橱里没有正式的帽子,但有一顶粗花呢的鸭舌帽,也许是博耐迪先生在周末时和运动外套搭配着戴的。路克戴上试了试,帽子太小了,他可能需要用衣箱里找到的钱去买新帽子。不过这顶鸭舌帽可以暂时先戴一阵——

楼下传来一阵声响,路克身体一僵,凝神静听。

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说:“我家前门怎么了?”

另一个年轻女人回答:“有人似乎想破门而入!”

路克心中暗骂。他在这里待的时间太长了。

“天呀——我想你是对的!”

“也许你应该报警。”

博耐迪太太今天根本没有去上班,她很可能是去买东西了。她在商店里遇到一位朋友,邀请她过来喝咖啡。

“我不知道……看起来小偷没有进来。”

“你怎么知道的?最好看一下是不是丢了什么东西。”

路克意识到他得尽快溜出去。

“有什么好偷的?珠宝首饰?”

“电视机?”

路克打开卧室窗户,看看前院,外面没有树木或者排水管供他爬出去。

“没有东西被动过,”他听到博耐迪太太说,“我不相信他们进来了。”

“那楼上呢?”

路克轻手轻脚地穿过楼梯平台进入浴室。房子后面根本没有可以借力的东西,他要是从浴室窗户跳到铺着混凝土的后院里,准能把腿摔断。

“我上去看看。”

“你不害怕吗?”

女主人紧张地笑起来。“害怕。可我们还能怎么办?要是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发现小偷没有来过,我们看起来岂不是很傻?”

路克听到楼梯上传来脚步声,他站到浴室门后。

来人上了楼梯,穿过二楼平台,走进卧室。路克听到博耐迪太太发出一声轻呼。

她朋友的声音说:“那是谁的衣箱?”

“我从没见过它!”

路克无声地溜出浴室,他能看到开着的卧室门,却看不到里面的两个女人。他踮起脚尖下了楼,很庆幸楼梯上铺了地毯。

“什么样的贼会自带行李?”

“我现在就给警察打电话。这太蹊跷了。”

路克打开前门,来到外面。

他微笑起来,他做到了。

他无声地关上门,迅速地离开了。

希姆斯太太迷惑不解地皱起了眉头,那个男人穿着博耐迪先生的黑雨衣,戴着博耐迪先生去看华盛顿红皮队比赛时戴的灰呢鸭舌帽,离开了博耐迪家的房子,但这个人比博耐迪先生块头大,身上的衣服也不那么合适。

她看着他走到小街尽头,转过了拐角。过一会儿他就得折回来:因为前面是死胡同。一分钟后,她之前注意到的那辆蓝白相间的汽车从街角开出来,车速很快。她意识到,从博耐迪家出来的男人就是她刚才一直观察的那个乞丐。他一定是破门而入,偷了博耐迪先生的衣服!

汽车经过她窗下的时候,希姆斯太太盯着车牌,记下了上面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