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樟木头的大杂院(第4/5页)

对于父亲立的规矩,紫晓是不敢违背的,他的话从来都是命令(起码他号令了紫晓的前十八年,她姐的前二十年和她妈的大半辈子)。很多时候,那命令的威慑力高于法律。因为违法的后果有多种可能性,而违犯父亲命令的结果只有一个:肯定被暴打。虽然紫晓天生有叛逆基因,但在小时候她的违抗基本在背地里,很像是偷鸡摸狗。所以,她要么特别逍遥,要么特别狼狈地挨揍。当揍变成常规和习惯时,她慢慢就有点死不改悔的倾向了。她只是把挨揍当成了事情的了结,错不错是另外的事。

在紫晓的印象中,父亲的揍有很多花样。一般说来,父亲打女儿,是不该打脸的,但父亲打她没有规则可依。这主要看父亲怎么顺手。在女儿惊恐慌乱的拦挡中,父亲总是善于避实击虚,拦头打身,拦上打下,越躲越打。要是紫晓犯了错人赃并获、她又无处可逃时,父亲要是时间宽余,就会用“豪华揍”,他可以从容地挑选场地工具等。比方说,父亲会反绑了她的手,固定到高处,用竹鞭抽她。这时,紫晓就一边哇哇大喊“我再也不敢了”,一边原地跳舞。如果紫晓不小心触犯了父亲,那揍也是突击型的。那是一柄悬在头上的剑,说不准啥时候就会落下来。

因为父亲老觉得命运和政治对他不公,便老是怨天尤人。他的心情总是很坏,他很少有开心的时候。紫晓发现自己很轻易地就会激怒父亲,她挨了无数莫名其妙的揍,有时被揍得晕头转向后回过神来还不知道为什么挨揍。她不问也不申辩,总会在爸的第二轮攻击之前喊出“我再也不敢了”这句口号似的忏悔。这是她总结出来的减轻挨揍的最有效的方法。记得有一次,她又用了这办法,爸果然把举起的手放了下来,半嗔半笑地说:“你再不敢干什么?”她哪里知道,一下子更慌了。因为无法预估事情的严重性,而自己的小聪明又眼看被识破,她吓得哇哇大哭,结果爸余怒未息地甩出一句:“你是不是又把我刚夹给你的肥肉偷偷丢掉?我怎么没见你吃碗里又没了?”――她做梦都没想到是这么小的事情……其实她并没扔,只是整块生吞了――从此,她反而摸索出了一套扔肥肉扔蒜头等严重抗拒食物的方法,在这方面少了很多打……但很快,那挨打的理由,又转到其他层出不穷的事上了。

爸揍她的理由很多,用的工具也不少。除了前边提到的鞭子和巴掌外,还有筷子头、晾衣棍、拖鞋、竹竿、鸡毛掸子及其它既随手又好使的家伙。按爸的喜好来说,他更喜欢用硬实的家伙,如他的双拳、竹竿等。他当年的拖鞋也是硬物,打到身上铁板似的。鞭子倒是妈怕她受到内伤要求爸用的。妈甚至提前准备好给爸,当然妈也偶尔会用,直到长大后紫晓才体会到了妈的慈母之心。

小时候的紫晓,有两个笑柄被妈一直挂在嘴边:一个是逢打必喊“再也不敢了”,但从来都是死不改悔;另一个是幼儿园时为了让她学英语不知打断了家里多少鸡毛掸子。

不过,后来紫晓的口号也不奏效了,她学会了直接闪躲和逃跑。于是,她练出了一副敏捷的身手。

9

紫晓一直想冲破那严厉的囚笼。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她才和常昊走到一起。不明白这一点,你是决不会理解,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女子,为什么会跟常昊私奔?

那时候,许多人对紫晓选择了常昊大惑不解。因为无论咋看,二人都不帮配。那时的常昊的头发纷乱,衣着不整,老像没洗脸,有种鸦片烟鬼的神韵。

灵非后来将这一切归于“缘”了。

“缘”是个奇妙的东西。有缘则聚,无缘则散。随缘来,缘尽去。紫晓与常昊的相遇,除了“缘”,还能是什么?

紫晓惊人的聪明。对书,她似乎没精读的耐心。她永远似乎只是随手乱翻,但就在这随手乱翻中,她记下了《红楼梦》中的几乎所有诗词。

那个六月里的紫晓给灵非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日后很长日子里,既邪恶成毒太阳,又小鸟般清纯的紫晓占着他的心。紫晓一惊一乍的孩童神情令他疑惑:夜里的呻吟,难道真出自她的口?

灵非因之明白了:女孩的成熟和苍老与性无关,而相关于心灵。也即相关于铭心刻骨并影响心灵的某种经历。要是没有历经沧桑的变故,她既使活到百岁,也会有颗女儿心。

那个六月天里的紫晓也有颗女儿心。

紫晓对灵非的学问表现了由衷的惊奇和崇拜。而灵非,则更是将所学所知尽性地卖弄。

也许,这次交谈,决定了二人的关系。灵非在对方崇拜的眼神中把自己送上神位,再也下不来了。

常昊则在门外焦急地踱来踱去。

窗户大开着,显示了屋内交谈者有绝对的透明度。

可以说,从交往一开始,灵非就畏恐别人说他。而这畏,正暴露了他心怀鬼胎。

紫晓说,别管他。他就那个熊样。

灵非笑了。那时,他看不起常昊。一个老是盯贼似盯着女友的男人算啥?显然,在与紫晓的交往中,常昊缺乏自信。

“值得吗?”灵非问,“跟这样一个男人私奔?”

紫晓说:“我只管愿不愿意,不考虑值不值得。”

灵非汗颜。是的,“值得”一词,显出了十足的市民气。感情,毕竟不是生意。

10

这天,灵非走出小屋,跟了常昊们,进了那个敞宽的所在。那是一个大祠堂的院落。

当一个闭门造车的文人真正进入沸腾的生活时,他会发现自己的无知。灵非第一次见到麒麟舞时,就有这感觉。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紫晓爱上这儿。这儿可以戴了那麒麟套,这儿可以尽情地放纵,这儿可以将红尘上的一切抛到脑后。

这儿只面对两个东西:麒麟套和节奏。

这儿可以挥洒激情。你可以忽而腾空而起,忽而伏地翻滚,忽而东扭,忽而西晃,你可以将平素生活中时时袭来的烦恼抛到脑后。你可以在醉人的节奏中起舞,让那千姿的舞影和百态塞满你的大脑空间。

你也可以选择头套或是尾套。那麒麟头套由细篾扎成,在外形上糊多层砂纸,看似很大,其实却轻。麒麟尾套则用布料衔接而成。有时,紫晓也会从常昊手中夺了那头套,舞动一气。

热闹的节奏中没有清晰。清晰的生活太累。清晰的生活中你不能不表演。这儿只有激情和热闹:热闹的氛围,热闹的打击乐,织成一段热闹的人生。

紫晓是这儿的宠物。男孩们围了紫晓,像众星捧了月亮。

紫晓开心地笑,开心地舞,舞出一身又一身的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