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挖出过往

特里·贝特森几乎一夜无眠。他通常很喜欢跑步——流畅轻快地摆动四肢,大口呼吸清新空气,跑到最后血管里充满了内啡肽,浑身暖融融的——这一切都能助他放松下来。可是这次不一样。在他撞见萨拉挽着另一个男人的胳膊哈哈大笑以后,就不同了。

如果那人是她丈夫,倒也无妨。特里见过鲍勃·纽比几次,尽管他对那个男人几乎没什么好感,但他已经接受了那人是萨拉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她有丈夫,一个相当懦弱、留着胡子的中学老师。噢,太糟糕了。萨拉一定喜欢过他,她非常珍视这段婚姻,不愿冒险搞婚外情。这一点,她以前便清楚地表达过了。

那么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她的态度变了?也许我理解错了,特里心想。也许她以前的意思是,她宁愿选择婚姻也不要和我发生婚外情。不管怎样,今晚看上去就是这样。我远远注意到她时,她看上去很开心。然后,等到她看见我时,怎么着了呢?

他在脑中重新回放那痛苦的见面场面。她看上去很惊讶,他记得好像还有点尴尬。

不过除此便再无其他情绪了。既没有惭愧也没有内疚,可她应该有的。

这份震惊把特里击了个粉碎。随后,他继续向前跑,跑入黑暗中,根本没注意自己跑到哪儿了。他加大步伐,双脚在人行道上弹跳着,跑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一直跑到双腿发抖、肺里起火才停了下来,不过那也于事无补。她怎么能这么做?他站在横跨河面的一座桥上,一边弯下腰大口喘气,一边如此问自己。萨拉曾告诉他,她把家庭和事业看得很重。那么,那个男人是谁?也许是她兄弟?可是她没有兄弟,肯定没有——再说,他看她的样子根本不像兄弟。不是,很简单,他冷酷地告诉自己。她有外遇了。

只是对象不是我。

那是她的选择,他一边在夜色中慢跑回家,一边思忖着。这种事情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我为什么要在意呢?她并非我想象中的那种女人,仅此而已。她不适合我。

那为什么我还这么心痛呢?

第一次遇见萨拉·纽比,他就被她深深吸引住了。他和她密切合作过多起案子——其中几起,尤其是她儿子的审判案,他们也曾因意见分歧吵得不可开交——不过,回头看时,和她在一起的时光一直都有些特别。即便吵成那样,对他而言,他们之间的那些争吵也依旧特别。他经常在脑中回放那些争吵的场面。

以后不会再那样了。

并不是因为她长得有多美——她身材苗条,相貌中等,仅此而已。床头柜上是他太太玛丽的照片,她笑起来比她漂亮;杂志里的美女个个都比她身材好。他粗鲁地告诉自己,萨拉·纽比甚至算不上什么特别优秀的人。今晚就是个证据。她聪明敏锐、意志坚强、固执己见、积极进取、尖酸刻薄,对威胁她或是妨碍她的人甚至可以说是相当残忍。那也是她能在法庭上无往不利的原因之一,而且,他痛苦地猜想,还很难一起生活。他知道,她的两个孩子都不是省油的灯。她老公很可能也出了状况。

可是,直到现在,对特里而言,所有这些都不再重要了。和她在一起时,他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别人都未曾给过他这种感觉,除了玛丽,但玛丽已经去世了。他对萨拉的迷恋好比飞蛾扑火——扑向一团残酷无情的火焰,此刻,他冷冷地告诫自己,不多加小心的话,那团火焰会将他烧成灰烬。每次他想接近她,她都会拒绝。他应该吸取教训了。她告诉过他,她已经结婚了,而他对此也表示尊重。他们要是发生婚外情,会毁了她的家庭还有他们两人的事业。所以,过去几个月,他尽量避免见她,尽量不去想她。他一直以为自己成功了,直到昨晚,她又出现了。

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臂,开心得满脸放光。那人不是她丈夫。

所以,她拒绝的是我。而不是婚外情。

这些醋意浓浓的想法一直持续到深夜。他跑完步,回到家,冲了澡,换了衣服,进去看了看两个酣睡的女儿,吃了点东西,和特露德小声说了几句话,整个过程恍恍惚惚的,如同一个受了伤的人正等着淤青显现出来。然后,他躺在床上听着脑袋里争论不休的声音。

她没我想得那么好,那个女人。她相当不知检点。不,她没有,你不过是在吃醋罢了。她有权搞婚外情,当然有。那她为什么不选我呢?因为你退缩了,你以为那么做不对。不,我没有退缩,是她退缩了,她告诉我那么做不对!也许那之后事情出现了变化。你又不知道她的生活发生了什么。也许她只是更喜欢那个家伙吧。真是太好了,多谢。

也许她和丈夫的关系恶化了,他们以前就不怎么样。那她为什么不和我说呢?我可以给她,呃……安慰啊。她根本没机会告诉你,因为你在躲着她,你知道你就是那么做的,你尽量不去想她。毕竟,她有自己的生活,和你无关。最好远离这一切,这样你就不会受伤了。

如果我和她谈谈会更难受的,是不是?

是的,你知道,会的。忘掉她吧,特里,远离她吧。

你已经伤得体无完肤了。

承包商昼夜不停地作业,挖掘工作还是用了一星期才完成,而且还不得不在双车道的内侧车道上放置锥形路障提醒车辆绕行,结果造成了严重的交通拥堵,给交通部门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警方还雇了一队考古学家,让他们献计献策,既要掘出尸体又不得破坏其完整性。总之,这次的挖掘工作代价高昂,好在尸体果真在那里,正如威尔·丘吉尔所希望的那样。此刻尸体就放在他们面前的解剖台上——一位年轻女性的尸体,左手不见了。

特里·贝特森和罗伯特·巴克斯特穿着白外套,并排站在一起。丘吉尔和往常一样,外出参加管理培训课去了。年轻的法医彼得·斯泰尔斯,正摩拳擦掌,兴奋得像只小狗崽。很明显,他很高兴自己那日复一日的例行工作能出现这种变化。

“呃,我都会写到报告里的,”他说,“不过有些重要特点我可以直接指给你们看。首先,你们能看出来,这是一位年轻女性,年龄在十八九岁或是二十出头,没有生育过的痕迹。尸体已严重腐烂——埋在地底下至少10年,甚至可能有20年了。但尸体周围的土壤相对比较湿润、厌氧,另外,还有混凝土的作用,就像一个巨大的棺盖,保存下了少量的尸肉。你们可以看到,腐烂最严重的部位就是左臂了,我想是因为不久前下半部分接触到空气的原因。”

目睹——更可怕的是闻到——一具尸体在解剖台上被切开,是大多数年轻警探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仪式。特里·贝特森第一次经历时吐得稀里哗啦——很多人都这样。那次之后,他以为自己已经可以对此无动于衷了,但是那具在地底埋藏多年、已然发黑干瘪的尸体实在惨不忍睹。特里不由想起早餐时吃的香肠、鸡蛋和培根……不能再想了,他随即专心致志地听着法医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