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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么样呢?”我说,终于对我们的领队有些不耐烦了,“这些价格不菲的钉靴能让登山变得更容易吗?若果真如此,金属板倒是个好主意,是不是?反正金属板轻得很。”

理查摇了摇头,每当他这样做,就表示“不,你不了解”。

“为了减轻重量,欧文确实建议我们应该少用一些平头钉,”他说,“在军队里,我们得知脚上负重一磅等于背上负重十磅。我们在‘一战’期间使用的皮靴非常结实,却设计得十分轻便,以便可以最大限度地行军。不过,桑迪・欧文给诺埃尔的警告并非针对重量,而是因为钉靴会把热量向冰冷的地方传导。”

“把热量向冰冷的地方传导?”让-克洛德重复了一遍,仿佛他不肯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皮底和厚袜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隔绝珠峰上岩石和冰雪中的可怕寒气,”理查说,“可欧文有一个想法,我们大家所穿的钉靴把自身体传到脚上的热量再通过那些金属板和平头钉传导出去。当然,热量总会向冰冷处传导,而且,根据欧文的分析,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脚指差点儿被冻伤以及真正冻伤的情况出现。在我们的那次探险中,亨利・莫西德不得不在我们回到印度之际被截去一根脚指和几根手指尖。他申请参加1924年的珠峰探险,可因为受过伤,便被拒之门外。所以我同意桑迪・欧文的见解,钉靴会使人失去身体的热量,将之传导到岩石或冰雪之上。”

“那我们为什么到这里来?”我说,“如果这些贵得要命、带平头钉的靴子只会更快地让我们的双脚变得更加冰冷,我或许还是穿我那双值得信赖的旧登山靴为好。”即便在我自己听来,这话都有些孩子气的任性。

理查从夹克口袋里拿出几张纸并将之展开。每一张上都有用铅笔或墨水小心画上的图示,两侧有一行行一列列的手写字体。英文拼写得简直乱七八糟,可其中的意思却清晰明了,桑迪・欧文在标准登山靴设计基础上做出了他自己的修改,标明了应该在贴边和带钉鞋底之间的哪些地方增加数层毛毡。欧文书写总结(理查确认这些注解确实出自欧文之手,在欧文和马洛里失踪前的最后几天,欧文把这些纸交给了诺埃尔上校)的笔迹十分清晰,但拼写却一塌糊涂,他是这样写的:Boots shulde be spareingly naild for liteness–everry ouns counts!(除了第一个单词,欧文的拼写都不正确,意为:为轻便设计,登山靴应该少加靴钉——每盎司重量都至关重要!)

“这样的拼写。”我对理查说,一边举着折叠起来的笔记,仿佛它是一个证物。在经历了好几个月的新闻报道和葬礼演说之后,每个人都知道安德鲁・“桑迪”・科明・欧文毕业于牛津大学墨顿学院。“是高山缺氧的结果吗?”

理查摇摇头。“诺埃尔说,欧文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年轻人之一……在工程学以及实际应用中进行修补方面,他几乎就是一个天才……不过因为某种原因,这个年轻人一直都没有学会如何正确拼写。不过这似乎并没有让他畏缩不前。他是牛津大学划船俱乐部(OUBC)的划手,还是极为臭名昭著的墨顿学院密耳弥冬餐饮俱乐部的成员。”

“臭名昭著?”让-克洛德说。他一直在仔细查看欧文关于特种登山靴的图表,闻言惊讶地抬起头来,“欧文参加了臭名昭著的……什么东西?”

“是一个餐饮俱乐部,成员都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大多数人都是优秀的运动员,他们专门破坏大学的校规,砸烂学校的窗户。”理查说。他拿回折好的几张纸,将之交给恭候一旁、一直与我们讨论靴子的法格兄弟。“现在我们要决定,我们去的时候,是穿欧文设计的登山靴,这种靴子更新,或许还更为暖和,还是选择这种新款毡靴,还是按照让-克洛德刚才要求的那样,穿那种超级硬挺的靴子,并且搭配他新设计出来的冰爪,又或者,干脆就带我们自己的靴子。”

“我们为什么不四种都要呢?”让-克洛德问,“用不了多久,我就会让你们见识到,为什么我要求的那种特别硬挺的靴子在珠峰上来说必不可少。这四种靴子都十分必要——高帮毛毡可防寒,特别硬挺的靴子则适合我新设计的冰爪,欧文带靴钉的毡靴,还有我们自己的旧靴子当作备用,或许需要换新底。布罗姆利夫人的钱够用吗?”

“够用。”理查说。他指着那几张图表,对法格兄弟商号的人说:“每人两双这种专用靴,多加一层毛毡,金属板不要接触到金属钉。每人两双这种特别硬挺的靴子,让-克洛德会给你们一张写着规格的纸。每个人再要两双拉普兰德南极毡靴。现在我们有时间,可以量一下尺码。”

然而,在为我们1925年这次小型探险准备的装备当中,最大的变化既不是芬奇的气球外套,也不是欧文设计的新靴子。

J.C.最近一次从法国回来,刚刚和我们会合便火急火燎地让我们在一月底前抽出两天时间。理查回答说这压根儿就不可能;一月份到二月底的这段时间我们一定要坐船去印度,所以根本没有两天时间来浪费。

“这事儿很重要,雷沙[28],”让-克洛德说。此时J.C.喊了理查的名字,他只在极少数的情况下才会这么做,每每听到J.C.的法语发音,我都觉得很有意思。“这特别重要。”

“重要到关系整个探险的成败?”理查的声音并不友好。

“对极了,就是这样。”J.C.看着我们俩,“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没错,这两天就是这么重要,整个探险的成败就在于此。”

理查叹了口气,拿出一个带日历的日记笔记本,他一直把这个本子装在夹克口袋里。“这个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他终于开口道。“1月24日和25日。我有几件重要的事儿要办……我会挪到别的日子去做。那个周末会有满月……这会有什么差别吗?”

“或许会。”让-克洛德说。他突然露出一抹小男孩似的灿烂微笑,“满月或许真能带来某些改变呢。没错。谢谢你,我的朋友。”

1月24日星期六,日出之时,我们就出发了,或者说在一月末这样一个日子里,冷风不住地吹着,天色十分灰暗,四周笼罩着雾气,还飘着雪花,我们只是估摸着这个时候是日出之时而已。我们三个谁也没有汽车,所以理查只好从他一个叫迪克・萨默斯的朋友那里借了辆车。那是一辆沃克斯豪尔牌汽车,在我的印象里,这款车大约长30英尺,共有三排座椅,有充足的空间让乘客摆放双腿,而且轮子几乎到我的胸口这么高。(理查告诉我们说有这么一件稍具讽刺意味的事儿,不到两年前,迪克・萨默斯就是开着这辆沃克斯豪尔汽车进行了第一次汽车双向穿越湖区威利诺斯山口和哈德诺特山口的探险,那是一条颠簸石路,汽车难以通行,且理查说这条路只比羊肠小径宽一点点。我说我怎么没发现这事儿有什么讽刺的,结果理查点燃了烟斗,道:“这倒是。我忘了说了,萨默斯开车探险的时候,桑迪・欧文就坐在第三排座椅上,而与他坐在一起的,是两位漂亮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