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4/5页)

我又喝了几口伏特加。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再度陷入昏迷,被黑暗包围,让意识远走他乡。我还太嫩了,只能把泪水往肚子里吞,整个人像水球,胀到快要爆炸,希望谁能拿针来戳一下。风谷镇对我的健康有害,这幢房子对我的健康有害。

房门外传来轻柔的敲门声,恰似疾风吹过。

“嗯?”我把伏特加塞到床底下。

“卡蜜儿,是妈妈。”

“什么事?”

“我拿乳液过来。”我下床走到门边,意识略微模糊,伏特加提供了我一层必要的保护,让我有办法在这种鬼日子里应付这个鬼地方。我已经六个月没碰酒了,不过在这里喝的不算。我妈在门外迟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探头进来看一看,好像房内摆的是孩子生前的奖杯、奖状,然后才关上房门,拿着一管淡绿色包装的乳液走进来。

“我今天早上买的。”我妈相信维生素E乳可以柔嫩肌肤,只要抹上厚厚一层,就可以还我柔嫩无瑕的本貌,但至今尚未见效。

“谢谢。”

她的视线扫过我的脖子、我的手臂、我的双腿,我只穿着一件T恤,四肢全露在外面;她皱着眉头,视线最终回到我脸上,叹了一口气,轻轻摇摇头,然后就杵在那里。

“妈,参加葬礼是不是让你很不好受?”直到现在,我还是忍不住想找话题跟她聊。

“是啊。跟当年多像啊,那口小小的棺材。”

“我也很不好受。”我讨好地说,“老实说我还挺意外的。我好想她。都过那么久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不想才奇怪。她是你妹妹,失去妹妹跟失去孩子一样心痛。虽然你那时候还小,可能还不懂。”亚伦在楼下吹了一声漂亮的口哨,但看来我妈不打算搭理他。“我对珍妮·肯尼朗读的那封信倒是没什么感觉,太露骨了。”她继续说下去,“那是葬礼,不是政治集会。而且他们怎么穿得那么不正式?”

“我觉得那封信还不错,很有感情。”我说,“你不是也在玛丽安的葬礼上朗读了一封信?”

“没有,我连站都站不稳,哪有可能发表什么演讲。卡蜜儿,我不敢相信你连这个都记不得了。记性那么差,我想你应该很惭愧吧。”

“妈,她走的那年我才十三岁。记得吗,我那时候还很小。”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对吧?

“记得,唉,别说这个了。你今天想做什么?达力公园的玫瑰盛开了,可以去逛逛。”

“我得去警察局一趟。”

“在我这儿不准提这种事。”她不高兴地说,“要么就说有事要办,要么就说要去找朋友。”

“那我有事要办。”

“很好。高高兴兴去办吧。”她轻轻踩过走廊上的地毯,我听见她踩着楼梯吱吱呀呀快步下楼去了。

我在浴缸里放了一点水,关灯洗了个凉水澡,浴缸边缘立着一杯伏特加。我换了衣服,走到走廊上。屋子里很静,百年老屋能有多静,这屋子里就有多静。我走到厨房外面,听到风扇在旋转,确定里面没有人后,闪身跑了进去,拿了一颗亮丽的青苹果出来,一边啃,一边走出大门。

万里无云的天空。我在阳台上看到一个孩子,仿佛仙女的小孩。她是个小女孩,脸很小,正专注地看着高达一米二的娃娃屋,娃娃屋的外观跟我妈的宅邸一模一样。她背对着我,一头金发乖顺地直泻而下。她一回头,我立刻认出她。我在林子边缘跟她讲过话,后来在葬礼会场外面还碰到她跟一群朋友在嬉闹。她就是最漂亮的那个小女孩。

“艾玛?”我问,她笑了。

“不然呢。难道还有别人会在阳台上玩我们家的娃娃屋吗?”

她穿着孩子气的格纹背心裙,跟地上的草帽刚好配成一套,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穿着符合她年纪(十三岁)的衣服。嗯,不对。她穿成这样看起来更小。那套衣服给十岁儿童穿还差不多。她看到我在打量她,生气地扮了个鬼脸。

“这是穿给妈看的。只要不出门,我就是她的娃娃。”

“那出门的时候呢?”

“出门变化就多了。你是卡蜜儿吧,我同母异父的姐姐。你是大姐,接着是玛丽安。你领头,我殿后。你不认得我。”

“我离家很久了,而且妈五年前就没再寄圣诞卡了。”

“可能是没寄给你吧。我们还是会拍纪念照。为了这个,妈每年都买红绿相间的格纹连衣裙给我穿。我拍完就扔到火里烧了。”

她从娃娃屋的起居室里拆下一张蜜柑大小的脚凳,拿在我眼前给我看。“需要换椅垫了。妈把家里的配色换了,之前是桃红色,最近改成黄色了。妈答应带我去布店,让我也把娃娃屋的配色换过来。这栋娃娃屋是我的宝贝。”她几乎是脱口而出。我的宝贝。这四个字像一颗圆润的牛奶糖,从她口中自然地吐了出来,她一面说一面还歪了歪头。这绝对是我妈才会讲的话。不愧是我妈妈的娃娃,说话的方式都跟她一模一样。

“布置得很漂亮。”我说着,若有似无地跟她挥手道别。

“谢谢。”她答道,一双眼睛黏着娃娃屋不放,她盯着我卧室的位置,指一指我房间里的床。“居住愉快。”她对着那间卧室低语,好像在跟看不见的小卡蜜儿说话。

我在二街和艾利街的交叉口找到维克里,街角的“禁行”标志凹了下去,他正在敲敲打打把它敲平。艾利街跟警察局只隔几条街,两排是低矮的房舍,很安静。他手里拿着铁锤,“锵”一声身体就缩一下,“锵”一声身体就缩一下。他衬衫的背后湿透,老花眼镜滑到鼻尖。

“卜蕾小姐,我无可奉告。”锵。

“维克里警长,我也知道我这样很讨人厌。我也不想被分派到这种工作。我是逼不得已的,就因为我是风谷镇人。”

“听说你好几年没回来了。”锵。

我没接话,默默看着从人行道的裂缝蹦出来的马唐草。听到“小姐”这个称谓,我心头好像被刺了一下。不知道是我不习惯这么客气的说法,还是不高兴别人讥讽我还未婚。在这一带,三十岁的未婚女性跟异类一样。

“你要是知道廉耻早就辞职了,哪还轮得到你来采访这种新闻。”锵。“乘人之危啊,卜蕾小姐。”

街对面有位老头子,手里抓着一盒牛奶,步伐只有别人的半步,他慢慢朝一幢房屋蹭过去,房屋的外壁横贴着白色木板。

“我现在的确是不知廉耻,没错。”我不介意再跟维克里多套一会儿近乎。我希望他喜欢我,一来我工作起来就比较顺手,二来他的火暴脾气让我想起柯瑞。我好想念柯瑞。“但案情曝光可以引发民众关注,对破案大有帮助。之前有不少案子就是这样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