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他看着窗外,凝视着那因为徘徊不去的暴风雨天而过早降临的黄昏。他的头微微低垂着,沉重得难以移动。沉重的原因并非由于神经纤维受损,而是因为悲伤——莱姆心中正在想着桑尼。

在他还是警察局刑事鉴定小组的组长时,他有权力雇用数十人甚至数百人。如果他知道别的部门有优秀人才的话,也会用欺骗或威胁的手段,要这些男女警察转入他的部门。他说不出自己究竟为何会对这些人如此着迷。当然,他们都具有一定的条件资格:坚忍、聪明、有耐心、能持之以恒、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以及移情能力。

然而,还有另一种特质,一种让完全理性的莱姆过去一直无法定义的特质。不过,现在他总算理清了。这种特质是愿意牺牲一切、不惜任何代价追捕罪犯,除了用“欲望”甚至“愉悦”来形容外,似乎没有更好的说法。尽管桑尼有很多缺点,例如会在犯罪现场抽烟、太迷信和做一些怪力乱神的事情,但他却具备了这种重要的特质。他一个人孤独地越过大半个地球,来到世界的另一端,只为了追捕他一心想抓住的凶手。莱姆愿意用一百个热心的新手和一百个干练的老手来交换一个像桑尼这样的人,一位只想尽好自己本分,还给那些受到伤害的市民一些公道、一些安慰的好人;而他获得的报酬仅是享受整个过程,享受挑战。此外,或许只是还能从他所在乎的人那里得到一丝丝敬重。

他看着那本签了名打算送给桑尼的书。

给好朋友……

“好了,梅尔,”他平静地说,“我们来整理一下。现在我们有什么东西?”

梅尔·库珀俯身检视巡警从唐人街现场火速送来的证物塑料袋,“脚印。”

“确定这是‘幽灵’的吗?”莱姆问。

“是的,”库珀证实,“脚印是一样的。”他看着萨克斯做的静电显影图说。

莱姆在看过之后,也同意它们是一样的。

“再来看子弹,”他检视两颗弹头,一个扁平,一个完整,两个都沾上了血迹,“检查一下沟纹。”

这是指子弹上因枪管膛线所造成的棱线刻痕。膛线的作用是让子弹旋转,以增加射击的速度和准确度。一位枪械专家只要检视子弹上留下的擦痕和扭旋的角度,就能指出射出这颗子弹的是何种枪支。

库珀戴上乳胶手套,测量了那颗未受损子弹上的膛线擦痕:“这是点四五ACP子弹。沟纹上有八角形轮廓,向右方扭旋。我猜一次完整的扭旋大约是十五六英寸的距离。我来查看……”

“不必麻烦了,”莱姆简短地说,“这是格洛克手枪。”格洛克手枪是奥地利所制造的,外观虽然不出色,性能却十分值得信赖,因此在全世界使用的人越来越多,无论是歹徒或警察,“枪管磨损程度如何?”

“子弹上的擦痕很锐利。”

“那么这是把新枪。也许是格洛克三六型。”他觉得有些讶异,这种型号的手枪火力强大,但价格也不便宜,目前尚未广泛得到使用。在美国,也只有联邦执法部门的探员使用而已。

这点有用吗?有用吗?他思索着。

还不能。这只能告诉他枪支的型号,无法得知枪支和弹药是从何处购来的。不过,这总不失为一条线索,具有记录在写字板上的价值。

“托马斯…托马斯!”莱姆叫道,“我们需要你!”

这位助理很快出现在门口:“我还有点事情要做。”

“不,”莱姆说,“别的事你不用做,去写。”

托马斯显然已察觉莱姆因桑尼之死而显得十分消沉,便没再用刺耳的话顶他。他默默拿起写字笔,走到证物表前。

库珀摊开一大张干净的白报纸,把桑尼身上的衣物放在上面。他拿着毛刷轻轻刷下衣服上的东西,然后仔细检视落在白纸上的这些碎屑。“泥土、油漆屑,可能来自那个购物袋的黄色纸张微粒,还有阿米莉亚提过的干枯植物,也许是香料或草药。”库珀说。

“她去调查这些植物了,现在先不管这个东西。”尽管莱姆的多年经验早已使他发展出不受血淋淋犯罪现场惊扰的免疫力,但此时当他看到桑尼衣服上的暗黑色血迹时,心脏仍不禁狂跳了几下。不久前,桑尼身上还穿着同样的这套衣服,在这个房间里到处走动。

再见,桑尼。莱姆在心里用中文说。

“接下来是指甲缝残屑。”库珀说,同时检视另一个贴有标签的证物袋。他把这残屑放在载玻片上,装在复合式显微镜底下观察。

“把画面投射出来,梅尔。”莱姆说,然后转头看向电脑屏幕。不一会儿,大尺寸的液晶屏幕上便出现清晰的影像。你的指甲缝里有什么东西?桑尼?你和“幽灵”打斗过,你抓住了他,他的衣服鞋子上会有什么东西到了你的身上?

如果有,这些东西能让我们找到他家的大门吗?

“有烟草,”莱姆哀伤地笑了笑,不由得想到桑尼停不下来的烟瘾,“其他还有什么?那些矿物是什么东西?梅尔,你觉得呢?是硅酸盐吗?”

“有点像。我用气相色层分析仪检定一下。”

气相色层分析仪能精确检测出物质中所含的基本成分。没多久,检测结果便出来了——是镁和硅酸盐。

“这是滑石,对吧?”

“没错。”

莱姆知道一般人是拿滑石粉当防臭剂使用,在工人用的防护橡胶手套、在性行为中使用的安全套上,也都会有这种物质,“上网查查看,把所有与滑石有关的东西全都找出来。”

“马上做。”

在库珀拼命打字的时候,莱姆的电话铃声响了。托马斯接起电话,然后转接至扩音器上。

“喂?”莱姆说。

“麻烦找莱……莱姆先生。”

“我就是莱姆。你是哪位?”

“我是亨廷顿医院的亚瑟·温斯洛医生。”

“医生,有什么事吗?”

“这里有一位病人,一个中国男人,姓盛。他在北海岸外的沉船中被海岸警卫队救起,然后送来这里医疗。”

救他的不是海岸暂卫队,莱姆心想,但嘴里仍说:“说下去。”

“他们说,如果一有消息就马上通知你。”

“没错。”

“好,我想这里有些事情应该让你知道一下。”

“什么事?”莱姆缓缓地问,虽然他真正的意思是“说下去。”赶快说重点!

虽不情愿,他还是啜了一口苦涩的咖啡。

十七岁的张威廉坐在布鲁克林区的这间星巴克里,此处离他家人所住的地方并不远。他只喜欢喝茶,想喝母亲泡在旧铁壶里的老普洱茶,但这时他只能继续喝咖啡,仿佛自己十分爱喝这种浊黑发酸的饮料,因为这是坐在他对面的那个混混现在所喝的东西。如果威廉在这时候喝茶,看起来就会像个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