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2/3页)

在谈起攻击者的身份这一话题时,丹斯观察到女孩的身体语言偏离了她的底线:她不安地挪了挪屁股,一只脚摆了一下。对于说谎的人来说,胳膊和手比较容易控制,但是对身体的其他部位却不太在意,尤其是脚和脚趾。

丹斯还注意到其他变化:女孩的声调,捋了捋头发的手指以及摸嘴和鼻子这样的“阻挡性手势”。塔米也讲了无关紧要的打岔话题,她嘟囔着,说了一些过于概括的话(如“每个人都知道这事”),这是典型的说谎者的表现。

凯瑟琳·丹斯相信这女孩对情况有所保留,她即刻进入到分析状态。她让受访对象说出实情的方法包括四个部分。她首先会问:受访人在事件中的角色是什么?在这里,丹斯的结论是:塔米是受害者和证人的身份。她不是一个参与者——她也没有涉嫌另外的犯罪或自导自演来绑架自己。

其次,说谎的动机是什么?答案很清楚,那就是这可怜的女孩害怕受到报复。这很常见。

第三个问题:受访人的总体个性类型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一旦确定,丹斯就确定采取何种方法将讯问进行下去——比如说,她是应该咄咄逼人还是柔声细语,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还是给予情感上的支持,是用友好的态度还是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丹斯把她的受访或讯问对象根据迈耶斯—布里格斯个性类型指标进行分类。这个指标会对你的性格进行评估,判断出你属于内向型还是外向型、思索型还是情感型、感知型还是直觉型。

内向和外向之间的区别与态度有关。受讯问者先是有所行动再估测结果(这属于外向型),还是行动之前先想一想(这属于内向型)?信息汇总要么是通过依靠五种感官进行数据论证(属于感觉型)要么是依靠直觉(属于直觉型)。作出论断要么是通过客观的逻辑分析(属于思索型),要么是通过凭借移情进行选择(属于情感型)。

尽管塔米长得漂亮,一副运动员的体格,显然是个很讨喜的女孩,然而她的缺乏安全感——还有丹斯打听到的信息,她过着不稳定的家庭生活——使她形成了内向的性格,容易凭借直觉行事,也容易动感情。这意味着丹斯不能用直接的方法对付这个女孩,不然的话塔米会竖起一道石墙,并且会因问题太尖刻而内心受到伤害。

最后,讯问者必须问的第四个问题是:受讯问者属于什么样的说谎者个性?

有几个类型。操控者或是“极度马基雅弗利主义者”(这个名称来自一位意大利政治家,据说他写了一本关于残酷无情的书)认为撒谎完全没有什么错;他们运用欺骗手段获取爱情或商业利益,或是达到政治或犯罪目的。其他类型包括社交性的说谎者,他们撒谎是为了取乐;还有那些适应者,他们属于缺乏安全感的人,撒谎是为了给人留下积极的印象;最后是表演者,他们撒谎是为了掌握控制权。

丹斯认定塔米属于适应者和表演者的混合型。她的缺乏安全感促使她撒谎,这样可以让她的脆弱个性坚强起来,所以她撒谎是为了我行我素。

一旦一位身势分析家回答了这四个问题,剩下的过程就很直接了:她继续向受讯问者提问,仔细注意那些会引发紧张反应的问题——那些会透露有没有欺骗的表现。她重复这些问题及其相关问题,再逼问下去,然后集中在谎言上,注意一下受访者是如何处理不断累积的紧张感的。她有没有生气,是不是矢口否认,情绪有没有低落,还是试图据理力争让自己走出困境?这里的每一种状态都要求使用不同的手段,迫使或者诱使或者鼓励受讯问者最终说出真相。

这就是当下丹斯要做的。她身子朝前倾斜一点儿,大约离塔米3英尺的距离,这样形成的“空间区域”虽然近,但还不至于产生逼迫感。这样会使她有些不安,但并不会产生过度受威胁的感觉。丹斯脸上保持淡淡的微笑,决定不用那副灰框眼镜替换黑框眼镜——她的那副“捕杀猎物的眼镜”,戴上这副眼镜是为了吓唬那些作为极端马基雅弗利主义者的受讯问者的。

“你讲的很有用,塔米,你讲的所有东西。我很欣赏你如此配合。”

女孩笑了笑,但她也同时朝门口方向看去。丹斯明白:她有些内疚。

“但是有一样,”探长又说道,“我们从犯罪现场获得了一些情况。像《犯罪现场调查》播出的那样,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我看过了。”

“你喜欢哪一部?”

“原来的那一部。你是知道的,发生在拉斯维加斯的那一部。”

“那是最好看的一部,我听说了。”丹斯从来没有看过这个节目,“但是从证据上看似乎不是两个人犯的案,不管是在停车场还是在海滩。”

“哦,是的,像我说过的那样,那只不过是一种感觉而已。”

“我曾有个疑问。你是不是听到过撞击声?你看,我们也没有找到任何其他汽车的轮胎印迹,所以我们纳闷他是怎样溜掉的。我们再回到自行车上去。我想你并不认为撞击声是在车里发出的,但无论如何我认为是有可能在汽车里发出的。”

“是自行车?”

重复问题经常是不诚实的标志。受访者或受审者想拖延时间考虑某个答案会产生什么联想,然后编造一个可信的答案。

“不,不可能。他怎样将自行车弄进汽车里面的呢?”塔米否认得太快,也太肯定。她也考虑过是不是自行车,但出于某种原因她不想承认这个可能性。

丹斯抬起眼睫毛,“哦,那我就不知道了。我的邻居有一辆凯美瑞,是一辆很大的车。”

女孩眨了眨眼睛;她似乎很惊讶丹斯竟然知道她的汽车品牌。这位探员做了功课有备而来让塔米有些不安。她朝窗户看了看。她下意识里是想寻找一条路线逃出去,摆脱这种令她不快的焦虑状态。丹斯识破了一些东西。她感觉自己的脉搏跳得厉害。

“有可能吧,我不知道。”塔米说。

“也就是说他可能有一辆自行车。这可能意味着他跟你的年龄相仿,或许还小一些。成年人也会骑自行车,但你会发现骑自行车的还是年轻人居多。对了,你认为会不会是和你同在一个学校里上学的同学?”

“在同一个学校?不可能。我认识的人当中不会有人做出这种事情来。”

“有没有人威胁过你?你在史蒂文森中学有没有和人打过架?”

“对了,布里安娜·克伦肖因为当拉拉队队长的事情挨过我一顿揍,这让她很恼火。但她开始跟戴维·威尔科克斯约会,我跟这男生关系不错,这样事情算是摆平了。”她笑了起来,喉咙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噎在那里。

丹斯也笑了笑。

“不对,他是个黑帮成员,我敢肯定。”她的眼睛睁大了,“等等,我现在记起来了。他打了一通电话,有可能是打给黑帮老大的。我听见他打开手机,说:‘Ella esta en el co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