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第3/3页)

两名警员铐住了这位红脸男子,把不停怒吼咒骂的他拖出了现场。“要把他送进警察局吗?”其中一名警员喊道。

“不用,先让他中场休息一下好了。”她喊道,立即引来一阵围观者的笑声。

她看着他被暂时安置在一辆警车的后座,但在这个似乎不可能成功的搜寻行动中,这辆车也是另一个障碍物。

萨克斯换上特卫强现场鉴定装,拿了照相机和空证物袋,又在鞋子上套上橡皮筋,才走进刑事案现场,先从卡罗斯被摧毁的“宅院”开始。她从容不迫仔细地搜寻。在经历一整天令人悲痛的追逐过程后,阿米莉亚·萨克斯再也不愿接受事物的表面证据。没错,“魔法师”此时可能沉在灰棕色河面下四十英尺深的地方,但他也可能轻易地从车内逃出,游至附近的河岸。

就算有人发现他已远至数英里外的地方,穿着另一套新服装走向他的下一位被害人,萨克斯也丝毫不会感到惊讶。

拉尔夫·斯文森牧师已经来到城里好几天了——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但他发觉自己永远也无法适应这个地方。

他是个瘦小的男人,有点谢顶,有点害羞。他在一个小镇上照料人们的灵魂。那个地方比曼哈顿小几千倍,也落后了几十年。

在家乡,他只要望向教堂的窗外,就能看见连绵起伏的坡地和在野地上安详吃草的畜群,但在这个靠近唐人街的地方,他从廉价旅馆闩死的窗户看出去,看见的却是对面房子砖墙上的一个个猥亵、不堪入目的喷漆字。

在家乡,他只要走在小镇的街道上,人们就会向他打招呼说:“你好,牧师”或“拉尔夫,你刚才的布道真精彩”,但来到纽约后,这里的人只对他说:“给我一块钱”或“我有艾滋病”,甚至只有两个字“吸我”。

幸好,斯文森牧师待在这座城市里的时间不会太长,因此他觉得自己应该还能在这小小的文化冲击中存活上一段时间。

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他一直逼自己翻阅旅馆提供的那本老旧破烂的基甸《圣经》【注】,但最后还是放弃了。圣马太所写的福音故事虽然迷人,却完全不能掩盖隔壁房间那个同性恋男妓和嫖客性交所发出的声音。他们高声嘶吼,或许因为疼痛,或许出于愉悦,但更有可能的是两者同时存在。

【注】基甸《圣经》(GideonBible),美国《圣经》有三种流行版本,这是小旅馆中最常提供的一个版本。

牧师知道自己应该感到光荣,因为他被挑中来纽约执行这次任务。可是,他感觉自己也像当年前往不信仰主的希腊和小亚细亚传教的使徒保罗,面对的总是嘲弄和奚落。

啊、啊、啊、啊……对,就是这里……哦,对、对、对,就是那儿,就是那儿……

好,这真是够了。即使保罗当年也不会面对这种程度的邪恶堕落。

那场音乐演奏会还有几个小时才会开始,但斯文森牧师决定早点出门。他稍稍梳了几下头发,戴上眼镜,把《圣经》、纽约市地图和一份布道演讲稿放进公文包。他沿着楼梯下楼走至大厅,那儿还有另一个妓女坐在那里。这个人是——或看起来是——一个女人。

我们在天上的父,充满慈爱……

他感觉胃里一阵紧缩,匆匆加快脚步,目光只是直勾勾地盯着地板,以为会听到一番挑逗言语。但这个女人——或这个男人,或不管到底是什么性别——只微微笑了笑,然后说:“真是个美丽的黄昏。对吧,牧师?”

斯文森牧师惊讶地眨眨眼,才报以微笑。“是啊,的确是。”他忍住冲动,没把到嘴边的“我的孩子”说出口,从他担任神职工作后便再也没用过这句话,只说:“祝你有个愉快的一天。”

他步出大门,走进纽约市下东区忙乱的街道。

他在旅馆门前的人行道上驻足了一会儿。一辆出租车呼啸而过,年轻的亚洲人和拉丁美洲人脚步匆忙地行走,街上的公共汽车排放出富含金属元素的炙热废气,几名骑着破自行车的中国快递男孩嗖嗖地在人行道上穿行。一切都是如此令人身心疲惫。这位牧师感到焦躁沮丧,但他心想等他走到那座即将要举行演奏会的教堂后,或许就能让他放松一些。他已研究过地图,知道这段路很长,不过他可以沿路做一些事情,以排解这令人发狂的焦虑。他可以逛逛街买些东西,停下来吃个晚餐,或研究他的布道讲稿。

当他向东走去时,觉得好像有人在监视他。他立刻扭头向左望去,看向旅馆旁边的一条小巷。有一个人半蹲着躲在一个垃圾车后,这是一位瘦小、棕发的男人。他身穿工作服,手里拿着一个小工具,而且正意味深长地打量着牧师。接着,好像知道自己被发现似的,背转身,退进了巷子深处。

斯文森牧师紧紧抱住公文包,怀疑自己在演奏会开始前,没留在安全的旅馆房间——虽然里面又臭又吵——而跑到外面来,是不是犯了个严重的错误。接着,他轻轻笑了出来。放松点儿,他对自己说,这个人只不过是个管理员或打杂的工人,也许还是这家旅馆雇来的。他刚才只是过于惊讶,不相信一位牧师竟然会从这种脏乱的地方走出来。

更何况——当他开始往北走时,他心中这么想——自己是身穿牧师服装的人,既然神召唤了他,就一定会给他某种程度的豁免权,即使是在这个现代的索多玛城【注】。

【注】索多玛城(Sodom),死海南岸的古城,传说因为罪恶而被神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