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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芬背对着她,但光从他弓着背微微踮起脚的姿势,她也能猜到此刻他脸上的表情。他用男人味十足的坚毅眼神使人们忽略了他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衣服和他所从事的古怪职业。他脸上不会有一丝笑容,除非是他自己开了个什么玩笑。

啜了几小口酒,蒂莉的胆气又壮了起来,她开始继续发问:“关于这些部落,你想写些什么呢?”

“我脑子里现在还是一锅粥。等回到纽约,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我才会知道。”她知道自己争强好胜的冲动又发作了。她知道,想象自己在纽约办公的场景一定能帮她在这几个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女人跟前占据上风。

“你现在是要回纽约吗?回你的办公室?”

她的办公桌。她的办公室。她那扇往外能看到阿姆斯特丹大道和第118街的斜窗。有时,距离能让人生出幽闭症般的恐惧感。“不,我们下一站先去维多利亚,去考察澳大利亚土著。”

蒂莉把嘴一噘,说:“真可怜。你看上去已经累得不行了。”

“你想了解那里的土著?那你问我们俩不就行了。现在就可以开始。”伊娃说。

“其实也就是最后这五个月,最后这一个部落。”她不知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只要与孟般亚沾上边,她和芬就没有一件事是看法一致的。他根本不听她的意见。他那种不容分说的样子她此刻回想起来很是惊讶。蒂莉正用醉汉一样肤浅的眼神看着她。“碰上一个让你伤心的部落,这种事也是常有的。”她良久才说出这么一句。

“内尔,”芬在叫她,“听明顿说,班克森还在。”他朝河上游挥了挥手。

他当然还在,她心里这么想,可嘴上却答道:“就是把你捕蝴蝶的网兜偷走的那位吗?”她开了个玩笑。

“他没偷。”

他的原话是什么来着?那是在他们坐船从所罗门群岛回来的路上,他们俩最初的几次交谈中提到的一件事。当时,他们聊起了各自以前的教授。芬说,哈登挺喜欢他的,但却把自己捕蝴蝶的网兜送给了班克森。

他们的计划全都被班克森搅黄了。他们早在一九三一年就到了这里,原打算去新几内亚岛的两个部落考察。可当时班克森已率先到了塞皮克河流域。他们只好再往北,去了在山区的阿纳帕。他们原本以为过上一年半载,等他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他差不多也该走了。那样,他们便可以选择一个自己最中意的靠近河流的部落来考察。靠近河流的那些部落,文化相对不那么闭塞,艺术、经济和宗教方面的传统也更深厚。然而,班克森居然还待在那儿没走。于是,他们只好朝着与他正在考察的基奥纳部落相反的方向去了。塞皮克河上有条叫俞尔特河的支流。正是在俞尔特河的南部区域,他们发现了孟般亚部落。可在那个部落才待了一个星期,她就知道他们选错了地方。最终她花了整整五个月的时间才说服芬从那里离开。

芬走到她身边,说道:“我们该去见见他。”

“真的?”以前他可没这么建议过,为什么偏偏在他们准备去澳大利亚的时候提出来呢?尽管他和哈登、班克森,还有他捕蝴蝶的网兜一起在悉尼待过四年,可她并不觉得他们之间有很深的交情。

班克森所在的基奥纳部落骁勇善战,他们曾经统治着整个塞皮克河流域。可那是在澳大利亚政府开始实施镇压之前。后来,政府把村庄分隔开,把他们不想要的土地分派给部落里的人,并把反抗者关进了监狱。虽然孟般亚部落不乏勇猛之士,可那里居然流传着一些关于基奥纳人如何英勇的传说。这也是他想到班克森那儿去看一看的原因。河对面的部落看上去永远要比你身边的出色一些,她常这么告诫他。眼睁睁地瞅着别人地盘上的部落,想不心怀嫉妒是不可能的。同时,你自己的部落看上去永远都是一团糟,除非你真的下功夫把你对它的了解全都诉诸笔墨。

“你觉得我们在安戈拉姆能碰到他吗?”她问。他们不能老跟在班克森后面转悠。他们已决定要去澳大利亚了。他们兜里的钱顶多能再撑半年,而到澳大利亚之后,先要寻找当地的土著部落,然后安顿下来,这起码得好几个星期。

“我看够呛。像安戈拉姆这种有政府机关的地方,他是不会沾的。”

汽艇快得让人头晕。“芬,我们得赶上明天开往莫尔斯比港的那班船。古奈部落对我们来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们去孟般亚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他边说边晃了晃空杯子里剩下的冰块。他欲言又止,然后回到明顿和其他男人那边去了。

“结婚很久了吗?”蒂莉问道。

“到五月就两年了。”内尔说,“出发上这儿来的前一天办的婚礼。”

“你们这蜜月度得可够时髦的。”

他们都笑了。这时,装着杜松子酒的那个瓶子又被递了过来。

接下来的四个半小时,内尔一直在看那两对衣着光鲜的夫妇在她面前喝酒、打趣、调情、受伤、嬉笑、道歉、分开,然后再重归于好。她在看他们那年轻而不安的脸,她能看到他们脸上那层自信是如此之薄,当他们觉得没人注意自己的时候,那层自信便会轻易地脱落。蒂莉的丈夫偶尔会抬手指着陆地上的东西让大家看:两个拿着渔网的男孩,像布袋一样软塌塌地倒挂在树上的袋鼬,快速滑向自己的巢的鱼鹰,还有一只模仿他们船上马达声的红色鹦鹉。她尽量不去想那些正在掠过的村庄、凸起的屋舍和生火的灶坑,还有那些举着鱼叉在茅草丛中捕蛇的儿童。她正与所有那些失之交臂,她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去了解那些部落,去聆听那里的语言。她怕的是,此时他们正在驶离的这个部族正是她最该去考察的那一个,她本应该大显身手,将它不为人知的创造力公之于世。更何况那里的生活方式很可能刚好合乎她的心意。可她终归只是继续瞅着那几个西方人,瞅着芬,听他跟另外那几个男人唇枪舌剑。他在刨根问底地打听别人从事什么职业,可当人家回问他的时候,他又支支吾吾地拿话搪塞。一路上,他也过来找过她几次,可对她来说,他的到来无异于惩罚,因为他总是挖苦她几句,然后猛然起身而去。他来了这么四五趟,把他的沮丧全撒在了她头上。而且,他全然没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模式。因为是她提出要离开孟般亚的,所以他一直都在惩罚她,到现在都还没结束。

“你丈夫很帅,不是吗?”趁旁边没人,伊娃说,“他看着就是个挣大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