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抚慰黑夜行者 Chapter 3 幽灵再现(第2/5页)

没有别的东西爱我,也不会有什么东西爱我。连我自个儿都不爱自个儿。我明白自己是个什么人,是不值得别人爱的。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德博拉之外,我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当然,还有我体内那个家伙,但他并不是经常出来玩儿。

所以,我对亲爱的妹妹德博拉的关怀是无微不至的。这也许不是什么爱,但我很希望她幸福。

亲爱的德博拉此时坐在那里,满脸的不高兴。她是我的亲人哪。她只是瞪着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过这会儿她的话好像到了嘴边。

“嗯,”我说,“实际上……”

“我知道!你已经有了发现!”

“德博拉,别捣乱,让我静一静。我在跟自己的灵魂沟通。”

“老实告诉我。”她说。

“就是那条左腿,凶手没来得及切割的。”

“那怎么啦?”

“拉戈塔认为凶手被人发现了,慌乱中才没有完成尸体的切割。”

德博拉点了点头:“昨晚她让我问问那些妓女,看她们瞧见什么了没有。肯定有目击者。”

“啊,反正目击者不是你。”我说,“德博拉,你想想看,如果凶手被人发现而中断尸体切割……因为害怕而中途停止……”

“那么包裹又怎么解释?”她脱口而出,“凶手花了好长时间来包裹死尸,打扫现场。”她露出惊讶的神色,“他妈的。而这些都是在中途停止切割尸体之后干的?”

我拍了拍手,得意地朝她微笑:“这就对喽,马普尔小姐4。”

“那也说不通啊。”

“恰恰相反。如果凶手有足够的时间,他的操作规程却没有完成——记住,德博拉,凶手的操作规程是高于一切的——那意味着什么呢?”

“啊,天哪,你干吗不爽爽快快地抖出来?”她抢白道。

“我都说出来了,那还有什么劲儿?”

她长吁了一口粗气:“真他妈的。好吧,德克斯特,如果凶手不是被人发现而中断的,可他又没有完成自己的操作规程——难道包裹死尸比肢解还重要?”

我很怜悯她:“不,德博拉,想想看。这是第五起杀人碎尸案,跟前几起完全一样。在这几起同类案件中一共有四条左腿被切割,可这第五条……”我耸了耸肩,朝她扬起眉毛。

“呵,德克斯特,真他妈的,我怎么知道哇?也许他只需要四条左腿呢?也许……我对老天发誓,我不知道。你说呢?”

我笑了笑,然后摇摇头。对我来说,这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德博拉,事情的关键环节没找着。反正有点儿不对劲儿。咱们的解释都说不通。案件的关键环节一旦找到,全部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个关键环节却不见了。”

“你是让我把这个关键环节找出来?”

“反正得有人把它找出来,你说呢?凶手是慢慢地打住的,想寻找灵感又没找着。”

她皱了皱眉:“你是说凶手洗手不干了,不会再干这种事了?”

我大笑一声:“哦,我的天,我不是这个意思呀。恰恰相反。譬如你是神父,虔诚地信仰上帝,可你又找不到正确的方法来供奉上帝,那你会怎么办?”

“继续找呗,”她说,“直到找出正确的方法为止。”她用严厉的目光盯着我,“天哪,你也是这么想的?他不久又会重操旧业?”

“这仅仅是我的预感,”我谦虚地说,“也许我的预感是错的。”但我内心十分肯定,我不会错。

“只要他伸手,我们就得有一套方法去逮住他,”她说,“而不只是去寻找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目击者。”她站起身来,朝门口走去,“我待会儿再给你打电话,再见!”说完她就走了。

今天上午我还有工作要做,是正儿八经的警察实验工作。我有一份很长的报告要打出来,还要找出与之相配的照片,对证据进行归档。都是一些日常事务。虽然这个双重杀手可能永远也无法到法庭上去接受审判,但我得保证凡是我插手的事情都要做得井井有条。

这个案子很有趣,血迹图案难以辨认。血迹既不是多个受害者在明显地移动时从血管中喷射出来的,也不是凶手用链锯锯断身体时滴落下来的,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因此几乎无法找到撞击地点。为了覆盖整个房间,我用了两瓶发光氨,这种东西能标出最细微的血迹,但十分昂贵,每瓶要十二美元。

我只好靠拉线来找出血迹的主要溅落角度,这是一项非常古老的技术,在我看来简直跟炼金术一样古老。发现的血迹图案十分醒目,令人触目惊心。墙壁、家具、电视机、浴巾、床罩、窗帘等上面都有受害者的血迹,十分醒目,十分凌乱——可以想见当时血迹飞溅的恐怖情形。即使是在迈阿密,你也会以为一定有人听到了什么。两个人在一个高级豪华的旅馆房间里被人用链锯活活地锯成了碎片,隔壁的旅客却不闻不问,只顾看自己的电视。

你会说可爱而勤奋的德克斯特完全陶醉在自己的工作中了,不过,我做任何事情都不喜欢半途而废,我很想知道所有的血迹都藏在哪儿了。对此,职业上的原因是很明显的,但在我看来还不像个人的业余爱好那么重要。也许将来有一天,国家司法机构会聘请一位心理医生来帮我找出其中的具体原因。

无论如何,我们到达案发现场时尸体的躯干部分已经冰冷了,也许我们永远也逮不着那个凶手。此人穿着一双七码意大利手工制作的懒汉鞋,惯用右手,体格壮硕,反手一击的力量也很大。

但我的工作还在继续,而且做得相当漂亮。我的工作并不是为了逮住凶手。我干吗要管那个闲事呀?不,我做分内的工作是为了把乱糟糟的事情整理得井井有条。让恶心的血迹老老实实地听命,完了拍屁股走路。别的警察也许会利用我的工作成果去抓凶犯,那我也乐意呀,但我并不是很在乎。

如果我万一不小心给人逮住了,他们会说我是个精神变态、反社会的怪物,一个没有人性、心理扭曲的恶魔。他们会自鸣得意、自以为是地把我送去坐电椅。但是,如果他们抓到那个穿七码懒汉鞋的家伙,他们会说这家伙坏透了,他之所以变坏是因为他命不好,顶不住社会的压力。得把他关进牢里,蹲上十年,然后放出来,给他几个钱,他会拿这些钱去买一套西服和一把新链锯。

我每天工作的时候都会对哈里有一些新的认识。

星期五晚上。这是迈阿密人约会的时间。信不信由你,也是德克斯特约会的时间。说来也怪,我居然找到了一个人。什么?心如止水的德克斯特跟那些初入社交场合的小婊子约会?要和大活人做爱?难道我竭力假装正常生活的欲望已经到了要假装性高潮的地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