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刑警异闻录 第三章 害群之马疯狂作案 多行不义必当自毙(第2/4页)

据两名值班保卫人员事后回忆,犯罪分子一高一矮,高者18OCM左右,矮者170CM左右,当时矮者已爬上了墙,高者仍在墙下。因围墙处灯光较暗,看不清两人面貌。

从这一情节看,这应是保险箱窃案的串案之一:作案人侵袭的目标是企业单位的保险箱,作案手法相同,都是用手摇钻在锁蕊周围定点钻孔,破坏内部结构,以便打开保险箱。

从值班保卫人员和犯罪分子遭遇的情况看,作案者系两人合伙作案,其中一人身材较高。从二楼窗户跳下时,其中一人可能腿脚受伤,行走不便。在现场勘查时,发现犯罪分子跳出墙外的不远处,留有一辆自行车,经查是市区当晚被窃的两辆自行车之一。当夜,破案侦查组紧急布置各医院外科对腿脚伤就医病人实行控制、报告,但无结果。

我和陆元祥老局长,又用十多天时间,逐个对已发案件现场进行了察看和走访。

从了解的情况看,此前侦查组对案情的分析判断是正确的。作案跨度时间长,从第一起案件始发,至最后一起案件发案已有一年有余。作案时间上有一定的规律,两起案件的间隔大多在二十天左右。从选择目标、准备作案的同时,偷窃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前往作案,说明犯罪人准备充分,动作从容,也说明作案者到作案地有一定距离,但也不会太远。因而判定作案者为本地人或在本地常住的外地人是有根据的。用手摇钻定点钻孔,破坏门锁结构,再用螺丝刀撬压的作案手法,区别于一般偷盗保险箱者使用蛮力撬砸的情况,也表明作案者具有一定的机械常识和操作技巧。因而判定作案者有过从事机械生产和机械维修的经历也是有道理的。应该说,确定的侦查范围和侦查方向是准确的。

在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群众排查,严令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加强值班守卫的情况下,依然敢于不停作案,不是因为作案者不在侦查范围内,而是由于作案者胆大猖狂,甚至带有挑衅性。

侦查工作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指挥部派出了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崇瑯、大闸二区的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而指挥成员则几乎用全部工作时间听取各派出所的工作汇报,搜索可疑对象。

七月十八日上午七时许,我刚在指挥部坐定,崇瑯分局刑警队长方新就过来告诉我,第三印染厂昨夜又发生保险箱被窃案。

我随即和技术人员赶往现场。现场仍然是财务科办公室,一只厚实沉重的保险箱被打开,箱门上同样被钻了四个小孔,粗糙的水泥地面上没有留下有鉴定价值的足迹,除箱门上留下少量手套布纹和螺丝刀压痕外,没有其它痕迹。

据财务科负责人介绍,箱内有四万余元大面额保值公债券和少量现金,另有私人存放的一串金项链,也不知去向。值班保卫人员没有发现昨晚和夜间有异常动向。保卫科长解释说,夜间厂内仍在生产,嘈杂的机器声掩盖了其它声响,致使值班人员未能发现办公室里的动静。分局长刘洪波沉着脸问报警器为什么不开通时,保卫科长吱唔其辞地回答,可能是电线线路出了问题。

这起案件的再度发生,既使侦查人员感到不断增大的压力,也使我们感到加大了希望。只要犯罪分子继续动下去,积累在我们手心的物证越来越多,终有一天会揪住狐狸尾巴的。

回到指挥部,我立即召集阵地控制组人员布置工作任务,要求他们立即对金融机构、地下证券市场、旧货市场、金银饰品商店等处所加紧查控,发现有疑似失窃物品交易的,必须立即报告,查清事实。

七月十六日下午六时左右,指挥部接到报告,说是当天下午有人在中国银行江口分行庆祝路营业部兑换大面额国库券,情况可疑。我立即令人通知当班营业员带相关资料到指挥部,询问交易情况。

当班营业员是个徐姓年轻女子,机敏而干练,她对下午发生的事叙述得条理清楚,脉络分明。

“下午三时左右,我在营业窗口当班,这时进来一个人,说是要兑换国库券,我打量了他一眼,觉得他个头较高,穿着一件骑车用的雨披,帽子没有脱下,塑料帽沿耷拉着,看不太清容貌。这天外面下着小雨,身着雨衣,并没有什么奇怪。很多客户因为事一办完就走,多数人懒得脱了再穿,就穿着雨披在营业部内办事。有些原本想脱的人,看到别人湿淋淋的雨衣,怕弄脏外衣,干脆也不脱了,但连帽子也不脱下的人倒是很少见。我接过保值债券一看,是三张大面额的债券,每张一万元。我们营业部比较小,所存现金并不多,遇到要兑付这么大数目的,按照规定必须向营业部主任报告。我随即拿了一张纸,递给站在外面的兑付人,要求他写上兑付单位和兑付人姓名。他用窗口的圆珠笔写好后交给我。我叫他等一会儿,就起身向里间的主任室走去。主任室和营业间相连,中间隔着一排玻璃窗。我见主任正在里面打电话,就站在门外等了一会儿。主任招手示意我进去,手捂着听筒,问我什么事。我告诉他有三张一万元的债券要兑换,他点了点头,继续打他的电话。我跑到坐位前,清点了三万元人民币,准备交给兑付人。抬头一看,窗前的人不在了,我拿起他写的纸条一看,上面写着江口市第三化工厂供销科徐建,就大声喊道:徐建,徐建,请来柜前取款。连喊数声,无人回应。我想这个徐建恐怕有什么急事先走了,等一会儿可能会来的,因此我也没有再寻找。到了五点钟,他还没有来。我想,下班时间快到了,我总不能帮他保管过夜吧,通过查号台,找到市第三化工厂供销科的电话,一问科内没有名叫徐建的人。这时我才着急起来,把情况报告了主任,主任又向支行作了汇报。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这是兑付的三张债券,这是兑付人写的字条。”

说完,她把债券和字条摊在我们面前。

经核对,这三张债券,与第三印染厂保险箱内被盗的债券号码相同。显然,第三化工厂供销科徐建纯属子虚乌有。作案人又露头了,更重要的是,百密一疏,兑付人留下的这张字条,可能就是犯罪分子的致命伤。

我仔细打量着这张字条,字迹系兰色圆珠笔书写在银行取款单的背面,运笔流畅,具有较高的书写水平,书写者的年龄应在三十岁左右。在显微镜下观察,“科”字有一处难得一见的特殊笔顺,把“禾”部的横笔和“斗”部的横笔连在一起。我要求技术人员将此字条打乱制成照片,并把负责查证重点嫌疑线索的邵骥、施云天找来,交给他们一份照片,详细讲解了字迹特征和这一特殊笔顺的情况,以便他们在线索查证时注意发现有类似写法的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