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腿打断= “如果有天我要走……”(第2/2页)

倒不是说叶舟一定要重拍这些镜头,而是如果可以的话,叶舟是真的挺想让祝宁在剧组多呆一段时间的。

比起祝宁平日的高强度工作而言,在剧组拍摄的这段时间就像是难得的休假,短短三个月,他的状态比起刚来时不知好了多少,黑眼圈也几乎没有了。

叶舟好不容易才将人给养的白白胖胖,就这么放回去真的挺不甘心的。

祝宁在表演上的天赋并不出色,他既没有谢格非与生俱来的表演天赋,也没有刘瑞华千锤百炼磨出来的经验,祝宁所拥有的的,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夜以继日的苦练。

通过这三个月的相处,叶舟打心眼里心疼这个听话又勤奋,没有半点架子的小伙子,确实不太忍心他这么早回去被巅峰继续压榨。

如果能在剧组再待上一个月,估计他之前过劳工作那么久的身体可能会好上更多。

所以,这应该算是叶舟的一点小私心吧。

有了叶舟的首肯,向来听话,服从公司所有安排的祝宁,第一次因为这件事情向巅峰娱乐提出请求,希望能够延期一个月。

然而最终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巅峰非但拒绝了祝宁的请求,甚至还专程让祝宁的经纪人来找叶舟这个导演谈话。

双方非但没有达成共识,反倒闹挺不愉快,不欢而散。

最后还是江亭远知道这件事后,出面和巅峰那边沟通,具体双方谈了些什么,叶舟问了江总也不肯说,问烦了就蔬菜汁警告。

叶舟最后还是从祝宁那边打听到了点线索。

为了让祝宁在剧组多待一个月的时间,惊蛰这边送走了一个前景挺光明的二线女星。

叶舟知道这件事后真的有点急了,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古代祸国殃民的妖妃,而江大佬化身为搏美人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的昏君。

当他想就这件事情跟大佬好好谈谈时,江大佬却依旧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短短几句话就将叶舟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两人对话如下。

叶舟痛心疾首问:“江哥你怎么都不跟我商量就把人给巅峰了呢,现在培养一个艺人多不容易啊,好不容易有点起色,怎么能说放走就放走呢!”

江总神色淡淡:“她自愿的。”

叶舟操碎了心:“合同都还没到期呢……”

江总神色淡淡:“只剩三个月了。”

叶舟不肯死心:“万一将来红了……”

江总依旧淡淡:“走都走了。”

叶舟急到头秃:“那……”

江总抬了抬眼皮:“蔬菜汁来一杯吗。”

叶舟:“……”

行吧,你话少,你有理。

当天晚上江总下了班回到家,就发现家里东西少了一些。

属于叶舟的牙刷毛巾等洗漱用品全消失了,与之一同消失的还有家里一个银灰色的行李箱,以及叶舟宝贝到不行的笔记本。

江总这才终于意识到,叶舟又一次离家出走了。

江总坐在空荡荡的家里,看着墙上的时钟走了一圈又一圈,叶舟还是没回来。

江总到底还是妥协了,拿着车钥匙亲自到剧组入住的那家酒店逮人。

把人堵在酒店房间门口,看着低着头自顾自生着闷气的叶舟,江总磨了磨牙,最终还是没舍得对他发脾气。

将人圈进怀里,在叶舟炸毛前,把与巅峰的这次交换内情讲给了他听。

这次交换出去的那个二线女星叫宋思雅,当初和惊蛰签的合约是五年期,按照惊蛰的规定,一般在艺人合约到期前半年就开始陆续敲定下来的新合约了。

但当宋思雅的经纪人找到她时,她的态度却一直很模棱两可。

其实这本来并没什么,合同期满,无论续不续约都是艺人自己的选择,公司会尊重艺人的选择,不会干涉他们的去留。

可问题是,宋思雅并没有明确表示不续约,也没有要续约的意思,总之就是一个字,拖。

后来经公司调查才知道,原来宋思雅最近正在和巅峰娱乐的一个小鲜肉谈恋爱,与巅峰娱乐那边的人正处于相互有意的阶段,眉来眼去有一段时间了。

想要解约,又怕惊蛰卡着不放人,毕竟虽然公司不会干涉艺人决定,但当初宋思雅签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一旦合同到期,惊蛰是拥有优先续约权的。

留下吧,她又不是很愿意,想去找自己的小男友,一来二去,可不就拖了这么久。

宋思雅原本都打算妥协了,谁料这时江亭远因祝宁的事情找上门。

巅峰娱乐一琢磨,用祝宁一个月时间来换宋思雅三个月的合同,再加以后能为公司带来的利益,感觉还挺值的。

于是向江亭远提出了这个要求,本以为江亭远不会松口,毕竟宋思雅现在已经稳居二线,要名气有名气,要口碑也有不错的口碑,可塑性很强。

但没想到江亭远几乎没犹豫就同意了。

叶舟听完,有些不敢置信:“那真就这么让人走了呀?”

江亭远揉揉他的脑袋:“心不在这,何必强留。”

听到大佬说出这句话,叶舟低下头,片刻后,若有所思的问道:“那如果有一天,我也要走……”

“叶舟。”江总声音沉了沉,似是压抑着什么情绪。

“嗯?”尚未察觉到异常的叶舟茫然。

随后就感觉环在腰上的大手紧了紧,江亭远的声音在他耳边幽幽响起。

“你敢跑的话……”

“我就把你腿打断。”

叶舟被吓得一哆嗦,脑袋摇的和拨浪鼓似的,立场十分坚定,语调相当狗腿:“哈、哈哈哈,我开玩笑的,不敢不敢,这个真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