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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末田三郎的尸检报告中还可以找到一处证明他犯罪的证据。在他的右膝关节下部有骨折治疗的痕迹,而且骨折的后遗症还很严重,已造成轻微的行走障碍。

这也与山根末子的邻居村田友子主妇的证言相一致:

那脚步声噼啪噼啪的,是光着脚走在被雨淋湿的路面上的声音。并且,从脚步声中可以听出,那人的一条腿像是拖在地上的。

为了与这一点吻合,铃木延次郎在警署的第五次口供开始供述,他从山根末子家逃走时,从窗口跳到檐廊上时扭了脚,走路时变得一瘸一拐了。

而成濑辩护人在《辩论要点》中也指出:

同样,证言中还有这样的说法:“从脚步声中可以听出,那人的一条腿像是拖在地上的。”所以警察让当时还是犯罪嫌疑人的被告说在逃跑时扭了脚这样的供词。从被告称第二天脚就好了的说法上,就可看出所谓的崴脚完全是编造出来的。因为警察考虑到如果照一下X光,就会发现崴脚的事纯属子虚乌有。

成濑辩护人的这种说法让人不得不服。香春课长虽然并未细问,但很明显,越智警部补或芝田警署的门野巡查部长,一定在审讯中采取了过分的手段。

香春课长拿着这份尸检报告去本部长办公室。

“我这就去见星加审判长和山口检察官。”本部长看完末田三郎的尸检报告,听了香春课长的汇报后说。

“现在针对铃木延次郎的公审暂停了,但遗憾的是真正的嫌疑人末田三郎在交通事故中死去。由于末田三郎已亡,要判定铃木延次郎在勒死山根末子这一点上无罪,恐怕就不会那么容易。如果末田三郎还活着并招供真相的话,事情就简单了。不管怎么说,铃木毕竟在警署里承认过自己杀死了山根末子。”本部长紧锁着双眉说。

香春课长理解本部长脸色阴沉的含义。被告就是后来翻案,自己承认过的事实要获得无罪的审判将会困难重重。有些犯罪嫌疑人在警署内轻易地做虚假口供——当然,审讯方对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这样的口供可能会在日后成为意想不到的枷锁,给自己带来极大的痛苦。

战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没有物证,仅凭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不能判处有罪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只要其一就可以定罪。因为警察和检方会根据口供内容,添加许多貌似“物证”或“状况证据”一类的东西。这些“物证”是否属于“创作”范畴,到审判阶段,审判长就更难加以判别。一句虚假的口供往往会被警察和检方覆盖上一层复杂的隔膜。从被告要求再审而又被驳回的事例来看,其中大部分的被告都曾做过虚假口供。可见,战后尊重人权的审判制度还依然是形同虚设。

本案中,铃木延次郎也曾承认自己勒死了被害人。并且被认为是真凶的嫌疑人已经死亡,也就无法从他的口中问明真相。本部长表情忧郁的原因就在于此。

一个小时过后,本部长从地方法院和地方检察院回来了。这两个地方离县警本部所在的县厅都很近。香春课长被叫到了本部长办公室。

“星加审判长说先将下次公审延期一段时间,但也不能拖太久,得有时间限度。他要求我们在这个期限内重新侦查出个眉目,同时与检察官保持良好沟通。”本部长沉重的表情依然没有改变。

“检察官是怎么说的?”

“山口检察官听了我的陈述后说‘真难办啊’。山口是个十分温和的人,他的表情看起来似乎确实很为难。他觉得也只能按照星加审判长的意见,先将公审延期一段时间,但他希望我们在此期限内尽快完成重新侦查的工作。”

检察官虽然温和,但这只是他个人的性格,不代表整个检察系统的性格。在监察厅,“检察一体的原则”就是不成文的规定,所以任何案子都不能由检察官一人来定夺。到起诉阶段的案件,其检察方针是经过当地检察院的主任检察官、副首席检察官、首席检察官的逐级审核,最终达成共识后制定的。到了二审、三审,这条直线还将向上延伸至检察长、检察总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