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正向强迫与逆向强迫(第2/2页)

同样一致的是,无论警方、法院还是监狱方,对赵冬梅匪夷所思的说法都不予采信,认为她意图掩盖真正的杀人动机。

听完我的讲述,叶秋薇说:“就以赵冬梅为例——张老师,你相信她的说法么?”

我说:“她说话倒是带着诚恳,我是想相信她的。可是,她既然爱儿子,为什么会产生淹死儿子的强迫思维呢?这真的让人难以理解。”

“因为恐惧。”叶秋薇说,“她是不是有过险些失去儿子的经历?比如儿子遇到过生命危险,或者遭遇过拐卖?”

我一愣:“对、对,她儿子曾经被拐卖过,后来被解救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秋薇又说:“她儿子被解救的时间,应该在2007年9月左右。”

我深吸了一口气,眉头紧皱。

当年,因为赵冬梅的说法过于怪异,我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因而对她的案子及其个人进行了深入了解。关于她儿子被拐卖的经历,我至今仍印象深刻:赵冬梅的儿子出生于2005年3月,于2006年10月遭到拐卖,又于2007年8月末被警方解救,回到母亲身边。

紧接着,叶秋薇又问了一句:“出事的那条河,应该在赵冬梅家附近吧?她儿子肯定经常到河边玩。”

她的说法,和实际情况完全吻合。我一时无语,只是默默点头。

“我基本明白赵冬梅的问题所在了。”她不紧不慢地分析道,“对一个母亲来说,没有比失去孩子更可怕的事。失去儿子近一年的经历,在赵冬梅心中埋下了深刻的恐惧——她一定非常害怕再次失去儿子。失而复得后,她一定对儿子更加疼爱和珍惜,这并非纯粹出于母爱,也是出于对失去儿子的恐惧。所以她说自己非常爱儿子,绝对是发自肺腑。”

我依然默默点头。

“回到母亲身边时,孩子已经两岁半,正好进入了男孩最顽皮的年龄阶段。”叶秋薇继续分析,“他一定经常跟村里其他孩子到河边玩,或许还见过大孩子们下河游泳,内心对河水充满好奇。正因如此,赵冬梅应该也不止一次地见到儿子出现在河边,并因此对儿子的安全产生严重忧虑。她一定尝试过对儿子进行安全教育,但一来,农村地区的安全观念相对薄弱,二来,小男孩顽皮起来,父母是很难管的——更何况,孩子还有过被拐卖的经历。所以,赵冬梅的安全教育几乎起不到作用,孩子还是毫无顾忌地去河边玩耍。孩子随时会掉入河中出事的事实,加剧了赵冬梅对于随时可能失去儿子的恐惧。这种恐惧愈演愈烈,等她无法承受,就会催生出一种十分微妙的心理。”

“就是亲手把孩子推下水的冲动?”我仍然不太明白,“为什么?”

“心理的自我保护。”叶秋薇说,“长期的恐惧,对心理来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折磨。为了避免崩溃,心理会自发地想尽一切办法消除恐惧。安全教育无用,儿子经常出现在河边的事实无法改变,对赵冬梅的潜意识来说,只有一种消除恐惧的办法,就是亲手把儿子推下河。儿子一死,她的心理就只需悲伤,不必再因为随时可能失去儿子而感到恐惧了。这就是我所说的逆向强迫——通过消除恐惧载体本身,达到彻底消除恐惧的目的。”

我深吸了一口气:“心理的自我保护,会让人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

“所以我才说,逆向强迫十分极端,绝大多数都停留在强迫思维的阶段。”叶秋薇说,“就像赵冬梅,她也是经历了长达两年的逆向强迫思维折磨,最终难以承受,才将思维付诸实践的。”

我点点头:“原来如此。和同性发生性行为、杀死自己孩子、站在高处忍不住想要跳下去,根源正是因为对这些事本身的恐惧!”

“没错。”叶秋薇说,“你认为和同性发生性行为是令人恐惧的,反而产生了相关的强迫思维,试图通过实际行动彻底消除对不确定未来的恐惧。你深爱自己的孩子,害怕他受到伤害,反而产生出伤害甚至杀死他的想法,以消除内心对此的恐惧。你害怕从高处掉下,反而产生了想要跳下去的冲动,因为一旦跳下,你对不小心掉落的恐惧就会彻底消失。无论正向强迫还是逆向强迫,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消除内心恐惧而发生的心理活动,只是手段截然不同罢了。”

我陷入沉思。关于逆向强迫的分析,给我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颠覆感,让我对人类精神世界有了全新的认识。

许久之后,我才定了定神:“请继续,强迫症的本质我基本明白了。接下来,请说说你对刘向东的分析,他摸牙的强迫行为,究竟属于正向还是逆向?”

“关于强迫症,我还没有说完。”叶秋薇侧身端起水杯,“除了纯粹的正向与逆向,有些强迫症也会二者兼具。”她轻轻抿了口水,用冷峻的目光盯着我,“张老师,我接下来要说的这种强迫,跟你有着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