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邓恩 事发当日(第2/3页)

“我们要四处瞧一瞧,行吗,先生?”吉尔平说。他的双眼下耷拉着眼袋,一撇小胡子里夹杂着稀稀拉拉的白须,衬衫并不算皱,但穿戴在他身上却仿佛显得很皱,这位刑警看上去像是有股香烟和酸咖啡的味道,其实闻上去倒有些“黛而雅”香皂味。

我领着刑警们走几步到了客厅,又伸手指着屋里的一片狼藉。两名年轻警察正小心地跪在客厅里,仿佛在办什么要紧事,正等着别人悟到他们两人的重要性。波尼领着我走向饭厅的一张椅子,不再待在那一片搏斗的痕迹旁边,但仍然能够抬头望见那块地方。

郎达•波尼把里奥丹与贝拉斯克斯确认过的要点又问了一遍,一双专心致志的小眼睛一直凝视着我。吉尔平单膝着地蹲了下来,仔细审视着客厅。

“你有没有打过电话给朋友和家人,或者打给可能跟你妻子待在一起的人呢?”郎达•波尼问道。

“我……没有,目前还没有,我想我在等你们警察。”

“啊……”她露出了一缕微笑,“让我来猜一猜:家里的小祖宗。”

“什么?”

“你是家里的小祖宗。”

“我有一个孪生妹妹,你为什么这么说?”我感觉到波尼私下里对我有了一些看法。艾米最爱的一只花瓶正躺在地面上,倒是通身完好无损,一角靠着墙壁。这是一件结婚礼物,一件来自日本的杰作,每周清洁工来打扫我家时,艾米都把花瓶收到一边,生怕人家砸了花瓶。

“那只是我的一种猜测,关于你为什么会在这个关头等警察:你已经习惯了让别人来拿主意吧?!”波尼说,“我的弟弟就是这样,跟出生的顺序有关。”她边说边在记事本上龙飞凤舞地写了几个字。

“随你怎么说吧。”我恼火地耸耸肩,“你还要不要问问我的太阳星座,还是我们开始干正事呢?”

波尼和气地对我露出了一缕微笑,等待着。

“刚才我傻等了一会儿,是因为……我是说,她显然没有跟朋友在一起。”我边说边指着客厅里的一片狼藉。

“你在这里已经住了两年,对吧,邓恩先生?”她问道。

“九月份就满两年了。”

“从哪里搬来的呢?”

“纽约”。

“纽约市吗?”

“是的。”

这时她伸手指了指楼上,不吭声地征求着我的同意,于是我点点头跟在她的身后,吉尔平又跟在了我的身后。

“我在那里是个撰稿人。”我脱口而出。即使到了现在,即使回到家乡已经两年,我却仍然不乐意让别人认为我这辈子都一直窝在密苏里州。

波尼说:“听上去令人印象深刻。”

吉尔平说:“那你写些什么?”

我顺着自己上楼梯的节奏说开了:“当时我为一本杂志写作(这时上了一级台阶),为一本男性杂志(上了一级台阶)写一些关于流行文化的文章(这时又上了一级台阶)。”到了最上面一层台阶,我转身看见吉尔平正掉头回望着客厅。

“流行文化吗?”他迈步上了楼梯,边走边喊,“那究竟是些什么玩意儿?”

“流行文化嘛。”我开口说道,这时我们已经走到楼梯的顶端,波尼正在等我们,“电影、电视、音乐,嗯,不过你知道,不是什么阳春白雪的高雅艺术。”话一出口,我不禁打了个寒噤,“阳春白雪?”这是什么话,我这口吻还真是盛气凌人哪,人家两个乡巴佬只怕得靠我把阳春白雪的英文好好诠释一番,把属于东海岸的高雅英文解读成中西部地区的乡土语言呢。

“她是个影迷。”吉尔平说着指向波尼,波尼点了点头,表示他没说错。

“现在我在市中心开了一家酒吧,名字叫作‘酒吧’。”我又补了一句。“我还在一所两年制专科学校教书呢。”我暗自心想。不过如果再补上这么一句话显得有点儿欲盖弥彰,再说我又不是在与姑娘约会。

波尼正在打量浴室,站在门口拦住了我和吉尔平的去路。“酒吧,”她说,“我知道那个地方,也喜欢那个名字,非常高端。”

“听上去像个高招,处处啤酒环绕的生活糟不到哪里去。”吉尔平说。这时波尼又走向了卧室,我们紧跟在她的身后。

“有时候,人生真义尽在杯中哪。”这句不合时宜的话刚一出口,我又打了一个寒噤。

这时我们进了卧室。

吉尔平放声笑了起来,“酒中滋味,岂不妙哉。”

“那只熨斗还开着,看见了吗?”我开口说道。

波尼点点头开门走进了宽敞的衣橱间,“吧嗒”一声开了灯,一边用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拂了拂衬衫和礼服,一边走向衣橱间的深处。她突然弄出了一阵声响,又弯下了腰,转过了身,手里拿着一只裹着精致银色包装的方盒子。

我的胃不禁一阵抽搐。

“今天有人过生日吗?”她问道。

“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波尼和吉尔平闻言都抽搐了一下,看上去仿佛两只蜘蛛,但却装出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我们一行三人回到客厅的时候,两名年轻警员已经不见了踪影。吉尔平跪在地上,打量着四脚朝天的搁脚凳。

“嗯,很明显,我吓得有点儿厉害。”我开口道。

“我一点儿也不怪你,尼克。”吉尔平认真地说,一双淡蓝色的眼睛时不时轻轻转动。

“我们能做些什么找找我的妻子吗?我的意思是,她显然不在家里。”

波尼用手指着挂在墙上的结婚照,照片上的我穿着晚礼服露齿而笑,两只手臂周周正正地圈着艾米的腰肢。艾米的一头金发紧紧地盘成发型,披纱在科德角海滩的微风中轻拂,她大睁着一双眼睛——她总是在拍照的最后一刻眨眼,因此当时她正努力不犯这个毛病。那是独立日过后的第二天,烟花留下的火药味交融着海洋的咸味,带着夏日的气氛。

对我们来说,科德角是美好的一幕。我还记得当时意外发现自己的女友艾米居然是个身家丰厚的千金,是一对天才作家父母的独生女儿。多亏了一套跟她同名的系列图书,她也算得上是某种偶像,我觉得小时候我就记得那套《小魔女艾米》的名字。艾米用平平静静、字斟句酌的口吻向我解释了一切,仿佛我是一个渐渐从昏迷中醒来的病人,而她以前被迫向人交代过许多次,但披露身份的后果并不让人愉快——她不得不亲口承认自己拥有丰厚的身家,对方却对她的财富热情得过了头;她不得不揭露自己的另一重秘密身份,但这重身份却并非她自己的功劳。

艾米向我交了底,随后我们便一起动身奔赴艾略特一家位于南塔基湾的家传故居,跟她的家人一起扬帆航行,当时我暗自心想:“我是个来自密苏里州的小伙,现在居然正跟着一些眼界远高于我的人一起越过大洋。即使我现在就开阔眼界,说不定还是赶不上他们。”这个念头并没有让我感觉妒火中烧,却让我感觉心满意足。我从未向往过名与利,我的父母可不是什么大梦想家,他们没有把自己的孩子定位成未来的总统;我这对务实的父母觉得自己的孩子长大后会当个上班族,过过平凡人家的生活。对我来说,光是这一趟就已经让我有几分飘飘然:我结交了艾略特一家,横跨了大西洋,回到一栋精心翻修过的古宅(该宅邸由一位捕鲸船船长建成于1822年),并在古宅里品尝了一道道健康的有机食品(我竟然不知道那些菜品的名字怎么发音),其中一道是昆诺阿藜,我还记得当时自己把昆诺阿藜想成了一种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