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铁窗生活又一天

你或许还记得我,仔细想想,就在1990年夏天……我知道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过当时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让我瞬间成了闻名全美的名人,就算没读过相关报道,我相信你也听过我的事。或许是邻居闲聊,也可能是同事在茶水间打趣的话题;要是你当时年纪还小,说不定也在学校听过,大家都叫我“奇迹男孩”。除了这个,我还有其他好几个绰号,多半是报社记者或新闻主播取的,大家争相比美,帮我取个响亮的名号。有篇剪报叫我“神童”,还有一则报道叫我“恐怖顽童”。

当时我八岁。

最后流传下来的,是“奇迹男孩”这个绰号。

每次媒体报道大概都只有两三天,但是就算记者转移注意力或是改跑其他新闻,我的故事还是让大家记忆犹新。观众大概觉得我年纪小、很可怜。当然,那时候,只要是为人父母的,一定会想把小孩看得紧一点。因为就算还是个孩子,听到这种事,恐怕一个星期都睡不好。

到头来,旁人也只能祝我好运,希望我能到别的地方重新开始。心想因为我年纪还小,或许这样处理比较好,毕竟长大了或许就不记得了,当然也就不会那么悲惨,或许有一天还能把这个遭遇完全抛在脑后。小孩就是可塑性强,适应能力强,韧性也大。要是换作大人,大概就没办法这样了。不过这都是旁人一相情愿的想法,要是真花点时间设身处地想一想,我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只是新闻里面的一个人物而已。

那时候我收到好多陌生人寄来的信件和卡片,里面有不少是小朋友的亲笔画,说要祝我好运,希望我前途光明。有些人甚至跑来我的新家探望我,好像觉得这一切都很简单——只要来一趟密歇根州,跑到米尔佛德,随口在街上问问路人,就可以找到我。

这些人究竟在想什么啊?

我想,他们大概觉得,我一定天生就有某种神奇力量,才有办法熬过六月的那个可怕日子,存活到现在。不过话说回来,那究竟是什么样的超能力,能用来达到什么目的,我就想不透了。

接下来的几年我长大了,也相信一见钟情。这段时间里,我做了不少尝试,结果不试还好,试了才发现,只要是我擅长的,如果不是一无是处的小事,就是违法乱纪的坏事。所以说,我现在才会在这里,穿这一套显眼的橘色牢服。过去九年的每一天,我都穿这套衣服。

人在这里当然没什么好处,不论是对我还是对其他人都一样。不过有点讽刺的是,我这辈子所犯下的最大的罪,却是为了唯一一个我从不后悔的决定。就算是到今天,我还是不曾懊悔自己这样做。

既然人已经在这里了,想一想,趁机回顾一下过去也没什么不好。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通通写下来,动笔写是要我说故事唯一的方法,我没有其他选择。或许你可能知道,过去我做过的事情不少,不过有一件事我却从来没做过——开口说话。

当然,不说话这回事,本身就可以写成一个单独的故事,仅是描述我不开口的原因就够写的了。不过这个原因,从六月的那一天之后就无人知晓了,它深深锁在我脑里。这是秘密,一个打死都不能泄露的秘密,为了保密,我只能保持缄默,连一个声音都不能发。

不过在纸上嘛……这感觉就像跟好朋友坐在酒吧里头,两个人促膝长谈。没错,我就喜欢这样。你跟我两个人,坐在吧台边聊天。或者说是我一个人开口讲话,你静静地听。这样多好啊!简直是角色互换嘛!相信我,我很清楚聆听是多不简单。我很早就注意到,很多人完全不知道怎么当个称职的听众,在对话中,只不过是在等对方闭嘴,好让自己开口说话。不过你嘛……你简直跟我不相上下,精通聆听的艺术!这不就是吗?乖乖坐着,仔细听对方开口说的每一个字。万一讲到什么不堪,不但不会想着要转移话题,还会继续听我把话讲完,让我好好抒发心中的郁闷。你也不会一开始就妄下断语,这也不是说你有容乃大,无所不包,毕竟连我都没办法原谅自己了。不过起码你还愿意听我说,甚至尽力要了解我。这样一来,我还能有什么奢求?

问题是究竟要从哪里开始?要是直接讲悲惨的部分,未免也太过矫情,就像是摇尾乞怜,帮自己脱罪似的。要是先说不可告人的部分,恐怕会让你觉得我天生就大奸大恶,这样一来,在我有机会替自己正名之前,恐怕就被安上罪名了。

所以说,如果你不介意,我还是跳着讲好了。我会先交代一开始自己是怎么入行、身为“奇迹男孩”是什么感觉,我也会说在那年夏天如何演变成后来的局面,我还会说自己是怎么认识艾米莉亚、怎么发掘自己无人能比的天赋,再来我会解释自己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或许这样,你就能自己判断,最后也会同意我,明白我为什么说自己没有其他的选择。

不过有一个故事我不能讲,就是1990年6月的那一天,现在还不到时候。不管其他人怎么哄骗劝说,我还是没有办法,一想起来,就好像幽闭恐惧症要发作一样慌张。相信我,从以前到现在,想劝我坦白的人多得不得了,而且在这里头坚持的人还真不少。

只要想到那段记忆,就让我浑身不对劲,不过现在既然动笔写了,说不定会有觉得该坦白的一天,那一天,你就会知道我的秘密。

那年我八岁。有一天,听到门外有声音,然后……

不行,这比我想的还难。

中场休息,让我暂停一下,活动筋骨走几步路。不过人在牢里,也没办法走多远。我走出牢房,来到公共区域,到洗手间刷牙。里面有个新来的,一个完全不认识我的人。他跟我打招呼,我知道得小心应对。在外头,要是有人打招呼,不回应是很失礼;在这里,不回应就是挑衅。要是我在一个很乱的监狱,说不定早就没命了。就算在这里,保持沉默也是一种挑战。

我用上老方法——右手两指对着喉咙一比,做割喉的手势,也就是说:“老兄,我这里发不了声!抱歉啊!”

既然我现在还能活着把这件事记录下来,可见这方法很管用。

所以说,各位看官,这是我的故事:很久以前,我是“奇迹男孩”。后来,大家叫我“米尔佛德哑童”。还有人叫我金童、小神偷、小子、开箱手、锁仙。没错,这都是同一个人,也就是我。

不过,你叫我麦可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