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勒耳那蛇怪(第2/6页)

问题很快有了答案。次日天亮,有个赶早的渔夫路过沼泽地小屋时,吃惊地注意到四周安静得奇怪,听不到狗叫,甚至连小小的声音都没有。一片寂静。这怎么可能呢?他一边想着一边小心地向建在沼泽边上那破旧的砖石屋子望去。突然,他的目光顿住了,停在地上两堆黑糊糊、一动不动的东西上,它们很像是狗的身子。在几乎是幻觉一般的静谧中,黎明时分那青灰色的光亮染白了天空,也染白了清澈得阴森可怕的水面。这时,他以为自己真的是在做梦---他看清了前面不远有个狗头……接着又有一条一动不动的狗……又有另一个狗头……

他神色惊恐,慢慢走近小屋。等走到门旁边时,他已经数到猎犬的尸体不少于七具,而且都给砍掉了头!这七个头滚落在路的两边。名副其实的一个战场啊!除了这残酷的景象和从沼泽散发出来的腐烂气味,还有一股皮肉烧焦的恶臭。他很快就发现来自何处:狗在被砍下头后,残忍的刽子手灼烧过它们的脖颈,像是要对可怕的伤口行一番烙烧之术……

他恶心得快要呕吐,去敲小屋的门,想告诉女主人。但没有应声。到了这时,我们这位赶早的渔夫不想再继续一探究竟了,觉得最好还是回德赖门,向村上人告警。村民们也不愿再冒险去闯巫婆的神秘领地,因此都等着格里诺克的警官到来。现场无头尸体狼藉,使人预感到情况会非常之糟……果不其然。人们在邋遢得一塌糊涂的厨房里,发现“沼泽女巫”已经一命呜呼。她躺在方砖地上,和她的保镖们一样,也被肢解了。她头已不见,那里是一摊鲜血。场面残酷,惨不忍睹……然而最最恐怖的,是人们在小屋的后面找到了头,一半已被一块大花岗石压得粉碎,成了一团花白、黏糊糊的东西……

要对这起骇人听闻行径负责的疯狂屠夫,是个什么人呢?无论是警官还是前来增援的一干调查人员,都无法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凶手没有留下任何一点痕迹。他们没有考虑那些厌恶“沼泽巫婆”的人,相信这个地方即使最有暴力倾向的人,也不会出于报复心理而热衷于如此杀戮。

然而,这起凶杀案的modus operandi始终让人感到困惑。看来可以一致肯定的是,在壁炉里一大堆灰烬中找到的拨火棒,是用来烙烧伤口的;而希尔德加德·利森身旁发现的大菜刀,血迹斑斑,则显然是本案的凶器。不过挥刀砍头得有相当的力气;同样,也要有力气才能将花岗石块提起。当然了,用上一根杠杆,体力中等的人也完全可以完成这最后一件事。但杀狗这点似乎无法用任何方式解释。除了头被砍下,它们身上没任何伤口;据医学分析,它们看来也没受到麻醉。这从它们的行为反应中可得到证实:大家听到过它们拼命挣扎的声音,前后将近有一个小时;人们还注意到,吠叫声是渐渐变小的,说明它们在保护女主人不受可怕怪物的加害时是一个一个地倒下的。大家所想到的怪物,只可能是一个巨人。他挨个儿抓住猎狗,像是抓平平常常的小鸡儿,然后一刀砍下脑袋……否则又怎么解释?一个人,不管他有多强壮,竟能干净利落地制服这些狂暴的狗?更何况,他自身也没有被它们吃肉的獠牙撕得个粉碎呢?

除了这一恐怖谋杀案的具体情况,我们的苏格兰之行还给我们带回一个实实在在的纪念---重感冒。它使我们有好几天只能待在伦敦的寓所里足不出户。我们暖暖和和,身子埋在扶手椅里,遵照医嘱用浓烈的格罗格酒来治疗,一边对这第四件“功绩”作出结论性意见。

那天晚上,我来到我这位朋友的寓所。他身体情况似乎比我更糟。他穿着暖和的睡袍,老在擤鼻涕,每次都从手边的一叠手帕里拿出一方,用过后就扔进壁炉火中。我尤其惊讶的是,它们都是质地很好的纯白织物,而且做工精细。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向他指出这一点。

“我说,欧文,您是不是钱太多了,可以把这么漂亮的绣花手帕不当回事?”

“正是如此,我不喜欢绣品,”他反驳道,“至少在它们成为多余的时候是这样,这些手帕便属此例。它们在本质上是具有功能的物品,这一点我们要记住。从另一方面来说,在它们的洁白无瑕当中,便已有一种高尚的朴素在内,依我浅见,这于它们自己已是足够的了。您很了解,我一直信奉美不一定是要纷繁复杂的。不,说真的,我厌恶刺了绣的手帕!对我而言,这是将它们打发走的好机会。”

他拿起一方全新的手帕,大声擤着鼻涕,随后扔进火中,像是要把他所说的话再强调一番。但我接着说:“我还是认为,这很可惜!您想想那些如同艺术家一般的手指吧,它们在绣花时饱含着多少爱呀……”

“这些是我父亲这边已故祖母绣的。”

“好啊,我不认为她现在见到您这样会非常高兴的。”

“相反。她一定会认为我确实舍不得它们,认为我是在作什么献祭来表明我对她的爱呢!”

“天呐,但愿她听不到您的话!”

“没有危险,阿喀琉斯。您放心好了,因为她已聋得什么都听不见了。要是您愿意,我建议您暂时忘了我祖母,回到我们案子上来吧。”

“乐于从命。”我淡淡答道。

“在许多方面,我觉得这个案子的信息很不少了。这个罪犯的轮廓正在一点一点地浮现出来。”

“是个什么样的轮廓呢?”我感到意外,问道。

“‘克里特公牛’一案,显示此人力大无比。‘金角牝鹿’案,说明他驾驭事件的能力,换句话说,表现了他的聪明才智,或者说,有计谋。在‘斩杀勒耳那蛇怪’案中同样可以看出这一点。现在,我们还可加上另一种才华……”

“什么才华?”

“残忍,”我的朋友答道,目光阴沉,“总之这是在给我们造就一个特别可怕的罪犯。”

“我承认,这最后一起罪行使我相当不安过。当我一想起这事,只要听听那个渔夫的证词,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管怎样,我们找他作了询问是对头的。他最后到底还是想起来了,这个陌生人在惨剧前夜经过旅店时,身披一张狮皮。目前我们至少可以肯定,我们走的路子不错。”

“发生了这种野蛮的凶杀案,怎么还会不相信呢?”我叹了口气,喝着朋友给我备下的热饮。

“是啊,很清楚了,”他表示同意,“这新的‘大作’具有高手的风格,可又是何等样的大作啊!为求得整体上的象征意义,他干脆把猎犬当了祭品。这七个给砍下的狗头,就像是勒耳那蛇怪的蛇头;而它们被灼烧过的脖颈,也一如传说那样……更不用对‘勒耳那’本身的选择了——她蛰居在那个沼泽地,用她的狗在四周散播恐怖,还有比这可憎的老太婆更好的选择吗?坦率地说,我还不这样认为呢;现场只有七只狗而不是八只,并不像有八个头的勒耳那蛇怪,显然会有人挑剔这一点的。不过在这细节上吹毛求庛,恐怕又不大适合,因为其余一切都很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