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捕获冥国守护者(第4/7页)

“罪犯可能已经听说那个勾引妇女的法国人住在旅馆里,也听说了就在这家旅馆有场订婚宴会。这些情况无疑是他动起念头的出发点。要说会对姑娘的反应作个估计吗?没这回事,我们无法承认这一点,因为有太多的心理因素要考虑进去。他利用了她,自信她不由自主就会加以配合,然而又要使她不能讲出去。整个精明之处就在这里,这我承认它相当高明。那么,他是怎么着手的呢?”

“无非是将她威胁了一番?”内维尔·劳埃德提出。

“不是。”

“他要挟了她?”丽塔说。

“也不是。如果你们愿意,让我们再重新考虑一下前后的整个情况。我们知道,这两个订婚男女彼此情投意合,而那些恶毒的舌头则胡说格尔小姐不过是看上了莱昂内尔·克里姆的钱才选择他的。我们想象一下自己是在那个晚会上吧。倾情款待的香槟使大家或多或少都渐渐有了醉意,而在那个法国人邀请她跳舞之后,便有最最恶毒的流言传开来了。

“我们设想一下:格尔小姐接到了她亲爱的同谋一张便条,即是说她未婚夫的。条上向她建议来个恶作剧,让那些嚼舌根的人最后住嘴。这个恶作剧的内容,是要她一上来就装作被这个法国人的魅力倾倒,并跟着他上了火车——这段时间就让刻薄讽刺的话满天飞好了——随后在第二天回家,得意扬扬地宣布,说她不过是耍弄了大家一下,而且完完全全是和未婚夫商量好这么干的,为的是要看看人们的流言飞语会讲到什么程度。这个行动在皮埃尔·居伯尔方面似乎没有任何困难,想必他就在等一个好机会呢。我想这只要有个嫣然一笑就够了……

“当然,这张便条系出自天才的凶手,可不是她的未婚夫,他什么也不知道。结果呢,对小姑娘来说,事情很不幸地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展开。首先,是当着她的面将法国人打死,这一定吓着她了。第二天,当她渐渐恢复知觉,听到未婚夫说自己一无所知时,她的吃惊该有多大呀!这一来,她那个秘密便条的说法就根本是不可信的了,在警方眼里会是这样,在面对诽谤者们的冷嘲热讽时更会是这样。他们看到的乃是一个不忠女人的蹩脚手段!人家可以理解,她在这种情况下宁可还是闭口不谈、少吃点苦头为好,便推托说自己有会儿工夫昏过去了……”

欧文停住嘴。一阵静寂。随后响起了内维尔·劳埃德的声音。

“不简单啊!可您是怎么推测到所有这一切的呢?”

“首先,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事实,即‘金角牝鹿’其人是这个案子的关键。说起来,我对谎言自种直觉。我在问她这张便条的时候,我就明白了这中间有蹊跷。接下来,要让她说出实情,对像我这样的行家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不过请允许我告诉你们,解决其他那些案子时,我就不需借助这些手段了。

“我们碰到的第一个案子,是‘克里特公牛’案。它没有任何特别费解之处,除了狮人所拥有的某种‘魔力’,得以结果了那个号称打不垮的希腊水手。无疑,当我们的赫拉克勒斯决定采取行动时,水手是有点醉了。狮人的灵活敏捷大大超过喝醉酒的对手。除此而外,我想他不过使用了一种小巧的新玩意儿,人们称之为‘指节防卫器’。目击者们声称,两个人搏斗时都是徒手。但我曾在某些印度水手的武器装备中见到过这种买物。它们装有小小的尖头,夹在手指间几乎看不出来,尤其是当金属给漆成肉色时更是如此。

“我所提出的这个见解,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作支持。但我打赌,我们这位赫拉克勒斯,除了那些已举出的预防措施外,就是使用这样一种武器赢了‘克里特公牛’。对他而言,这或许是他那些苦差当中最冒险的一个,但在我看来,却是最缺乏美学的一个。

“‘涅墨亚的狮子’一案,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更具才华也更难解决,不过也经不起分析研究。我们只要考虑两个决定性的证据就行了,那是在案发现场找到的:受害者嘴里的一块布和放在桌上很显眼的几本魔术戏法书。我们也知道,受害者麦克劳德少校酷爱脱身术。但凶犯是怎么下手,将这个‘大自然的伟力’扼杀,而‘伟力’却无法自卫,头上既未受到重击也没有给麻药麻翻,这是怎么回事呢?问题这样提了出来,它本身也就差不多提供了答案。对我来讲尤其如此——变戏法搞魔术乃是我的业余爱好,不会不知道比试穿紧身衣①无疑是最具独创性的一种消遣技巧了。人一旦被绳捆紧在里面后,可以用牙齿在适当的地方撕开一块布。无疑少校是这么做了,他鼓起肌肉,想从里面脱身,但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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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指来缚疯子或囚犯用的一种衣服。

“他为什么要套上这种衣服呢?附近的旅店老板可说是绐了我们答案,因为当天晚上少校告诉他说,‘余已与一年轻后生有约,彼自云稍胜我一筹’。然而并没有什么搏斗和不知怎么就给制服了的痕迹,所涉及的便是比试玩紧身衣的技巧问题了,即是说,一旦穿上它后能成功地从中脱身。这是一种古典的挑战方式,那个神秘的访客前来用它挑战少校的身手和力量。也许麦克劳埃德快要成功了……如果这时凶手没有上来扼死他的话。对凶手来说,这和拿着匕首捅死一个正在睡觉的人一样容易,因为这时的少校被捆在紧身衣里无法做出任何反抗。这种衣服还会使他不致皮肉受伤,或者留下一些说明问题的痕迹,例如他给绑起来的绳印。

“我们的‘涅墨亚狮子’就这样完了。显然,这是我们的凶手所干的第一件功绩,他没忘了偷走少校那张漂亮的狮皮!接下来他就准备继续他的‘事业’了。一个月后他带着狮皮去了格拉斯奇,要去挑战无疑是他最令人生畏的对手,我将其名之为‘勒耳那蛇怪’……

“在那里,他的成就和前面这件事差不多一样,结果也是战胜了敌手,砍下了怪物的头,其象征便是那些不好惹的狗,而自己则毫发未损,甚至连狗也没有——如果我们不把它们被砍下的头算进去的话。面对这样一群恶狗,这种事似乎是无法想象的。然而好几位邻人在这个惨剧之夜都曾听到,这些狗吠叫了好长一段时间。我认为,赫拉克勒斯应是又一次借助于他最爱用的一个方法,即让他未来的牺牲品不由自主配合自己。于是,—个和自己的狗一样惹不起又非常吝啬,在周边地区有如恶龙的悍妇老太婆,就成了罪犯心目中理想的‘勒耳那蛇怪’了。老太婆仗恃自己凶恶的看家狗,不让任何人靠近自己的家;但若是有人上门,向她提出一桩好买卖,让钱币在她手里叮叮当当作响,那么打起交道来肯定就容易、热络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