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食人恶魔 第三十章 鸵鸟的肉(第2/2页)



那是从来没有过欢声笑语的院子,只有村里的狗到过他的家。

那是从来没有落过鞭炮屑的地面,对他来说,也许杀人才能带给他过年的喜悦。

从来没有蒲公英飘过的屋脊,从来没有猫走过的矮房,从来没有过光明和温暖的内心。

围墙上已经长了许多草,红色的大月亮升了起来,夹道里放着一些酒瓶,在那地面之下,埋着他出狱后杀死的第一个男孩。对于穷凶极恶丧尽天良的他来说,杀人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出于刺激。他蹲着抽完烟,把火红的烟头按灭在自己的痰里,站起身,进了屋子。

警方没有公布章右民的犯罪动机和杀人目的。

我们燃起火把,走进他扭曲的内心,可以看到尽头有两个词:性欲和食欲。

这个从未结婚的老汉,在监狱中度过了十八年,那是一个没有女人的封闭世界。出狱后,如果他是因为对社会不满而泄愤杀人,那么不会有意识的选择目标,而是不分男女老少,滥杀无辜。尽管他是随机杀人,但选择的都是少年男孩,杀人动机中有性的成分。

他五岁那年,正直“三年大饥荒”时期,他在童年目睹了吃人惨案。

那时,他还是个小孩子,跟随父母在生产队开会,大队干部在油灯下念报纸,村民围着倾听,一个坐在角落里的妇女不断的低头去闻自己的袖子,小孩子感到很奇怪,随后,小孩子惊讶的看到,那名妇女在悄悄的啃食藏在袖子里的小脚丫。

妇女看到一个小孩子正盯着她,妇女对小孩子露出凄惨的一笑。

那是他一生中最早的记忆,那一笑,他想了很多年。

章右民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成为了焦点,很多媒体刊登了他的照片。有个细节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一个细心的村民指出,章右民当时穿的可能是受害人的衣服。一件青色圆领长袖上衣,前胸有鸽子绕树飞翔的图案。很显然,这颜色和图案都与他的年龄不太相符,警方忽略了这个无关紧要的细节。

在法庭上,被告人章右民没有表示出丝毫愧疚和后悔,并拒绝向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

至今,章合村还在流传杀人恶魔章右民卖鸵鸟肉的事情,版本各有不同,但每个版本都有一个共同点,鸵鸟肉就是人肉!

村民甲说:他吃人,眼睛泡酒,腿做成腊肉,还做过泡椒手掌,买一瓶泡椒倒在盆子里,把手掌煮熟也倒在盆子里,泡上一天一夜,入味后就可以吃了。

村民乙说:那他为啥卖人肉呢?靠这个挣钱吗?

村民丙说:卖肉挣钱也不是目的,有这个狠劲,来钱的路子多了,哪有靠卖人肉赚钱的。

村民丁说:他卖人肉,不是为了赚钱,是他想要别人和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