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风雨归来仍少年

毁尸灭迹,是门技术活儿

张雨齐竟然亲手杀死了自己嫡亲的姑妈。

凄冷的月色透过玻璃落地窗,让原本幽暗的大理石地面泛着凛冽的寒光。张雨齐瘫坐在一片狼藉的地上,神情委顿,他的眼睛兀自盯着一双脚。这是一双女人的脚——娇小、莹白、圆润,这样保养精致的一双脚此刻却没了任何生气,在沙发后突兀地支棱出来,在静寂的深夜,让人感到寒栗和诡异。

张雨齐曾经无数次见过这双脚,但从未像现在这般专注地盯着。这双脚大部分时间都穿在咄咄逼人的高跟鞋里,就像它的主人一般骄傲强势、高高在上;在家时,这双脚会躲进毛茸茸的拖鞋里,温暖无害的外表下隐藏着满满的捉摸不定;这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它赤裸着,像迷路的姑娘一般茫然不知所措。

张雨齐知道他现在不应该像傻子一样呆呆地坐在那里脑袋围着脚打转,而且是一双再也不会有任何动作和情绪的死人的脚。但他却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他脸色苍白、浑身战栗,只有咬紧牙关才能阻止牙齿不由自主的痉挛。

刚刚在天台上纳凉时,他还在抱怨北京太热了,六月份就已经燥热难耐,现在却感觉比十二月份的夜晚还要阴冷几分。

张雨齐多么希望眼前的一切只是场噩梦——那将是令人欣慰的噩梦。但现实和噩梦是有质的区别的。噩梦会让人在冷汗和恐惧里惊醒,醒来一切都结束了,太阳会照常升起,可现实却残酷得多。他出了冷汗,他惊惧过了,他现在手脚还在发抖、头皮还在发麻,可他却回不到梦里了,现实就像个无赖一样冷冰冰地摊在那里,牢牢地黏住了他,让他无力挣扎。

在无数次的梦里,他都曾经杀死过姑妈,醒来除了惊恐,了然无痕,可现在呢,那具尸体硬邦邦地戳在那里,戳在那里,让他无法收场。

惊恐不安的张雨齐已经意识到了,他真正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现在是深夜一点多钟,这幢老旧的别墅在天亮之前一般不会有人走动。但五点半以后,保姆曹姐会准时过来,帮他们准备早餐。离尸体被发现还有四个小时,张雨齐心里很清楚自己应该立即行动,而不是现在这副不知所措的样,只会呆呆地发愣。只是他脑子还在混乱中,各种思绪此起彼伏——关于脚的、关于大理石的、关于曹姐的……没有一条对目前的状况有指导意义。

烟还在兜里,张雨齐摸出来,哆哆嗦嗦地点着后,深深吸了一口。随着尼古丁叫嚣地冲到肺部,他才感到一直紧绷的肌肉开始慢慢放松。

杀掉她,不是自己一直处心积虑的吗?既然干了,咋就突然了呢?

抽到不知第几支烟的时候,张雨齐才感觉到麻木的神经渐渐恢复,意识一点点开始清晰起来——现在最关键的是让那双脚的主人消失,换句话说,就是要尽快毁尸灭迹!

张雨齐喜欢看侦探小说,在准备杀死姑妈时也查阅了很多销毁尸体不留痕迹的方法。

他听说过最极端的方法是将尸体剁碎后喂藏獒,等藏獒将尸体连骨头带肉吃干净后,再将藏獒杀掉炖肉吃,这样无论用任何方法,都不会找到尸体,甚至死者的DNA也会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张雨齐认为这种方法只是无聊人士的意淫,别说他无法确定藏獒是否会将骨头吃得一干二净,就算尸体全部进了狗的肚子,他也没勇气将这样的狗肉再吞进自己的肚子里。这么彪悍的方法,恐怕只有心理极端变态的人才做得到。他纵有满腔怨恨,也不能这样丧心病狂,何况,这是一手把他养大的嫡亲姑妈,在这个世界上,他曾经最亲的人。

别墅是张雨齐父母名下的。但这几年都是姑妈张咏琳住在这里,他回国才几个月,住的时间还不长。但他知道厨房里有一个很大的冰柜,也有微波炉。他曾经读过一部小说,凶手将出轨的女友杀掉后放进冰柜里冷冻,等冻僵后再取出来分尸,这样地上不会留下任何血迹。将这种尸块放进微波炉加热后,很容易粉碎。尸体粉末丢进花盆里,花盆里的花会变得分外娇艳。这可就是挫骨扬灰——不是极爱就是极恨。

张雨齐对于自己的姑妈,曾经崇拜过、羡慕过、厌恶过、痛恨过,也一直期待着除之而后快,甚至一直谋划着各种杀死张咏琳毁尸灭迹的方法,但眼看着姑妈一点点变冷变硬,看着那双曾经抱过自己的温暖的手变为青白,张雨齐再也没有了怨恨和愤怒,却产生了想抱着姑妈痛哭的冲动。

张雨齐轻轻拉出尸体,看到了姑妈那张狰狞的脸,这是他最熟悉不过的脸。这张脸,带给他无数噩梦,这张脸,让他愤恨难抑,也是这张脸,在公众面前笑靥如花,对他始终阴晴莫测,看着这张曾经那么精致而现在满是狼藉的脸,张雨齐的手又颤抖了。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此时此刻,他本应该在英国午后的阳光下,喝啤酒、吃炸鱼、晒太阳、泡美女……过着富二代留学生的惬意生活,而不是在这里,和姑妈僵硬的尸体较劲。

邮件,那封邮件,这噩梦般的一切要从几个月前的那封邮件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