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变白的军人

尽管我朋友华生的想法不多,但有时却非常执拗。一直以来我就被他撺掇着写一篇自己的办案记录。这可能是我自找麻烦,因为我总能找些机会指出他描述的肤浅之处,并且对他那不尊重事实,而去迁就世俗趣味的行为进行指责。“你为什么不自己试试!”他总是这样反驳。可一旦我拿起笔时,我就只好承认,内容确实应该以一种把读者吸引过来的方式进行表达。下面我要说的案子显然就很能吸引读者,因为我办理的最稀奇的案子莫过于它了,而且这个故事恰好并未在华生的集子里出现。说起我的老友和传记作者华生,我还要说明一下,我的工作虽然微不足道,但我还是不嫌麻烦地添了一个同伴,那与感情用事和异想天开并无关系,因为华生确有其存在的价值,而且因自身的谦虚和对我的工作评价过高,他把自己的价值也忽略了。和一个可以预见你的结论及行动目的的合作者在一起总是很有危险,可要是他会对每一步发展感到惊讶且对未来一无所知,那样的伙伴确实是十分理想的。

我笔记本上的记录表明,那个故事发生在1903年1月,当时布尔战争才结束不久,詹姆斯·M.多德先生找到了我。他身材魁梧而挺拔,是个皮肤黝黑、精神饱满的英国人。当时,我的老友华生因结婚而离开了我,在我们的多年交往中,这是我知道的他唯一自私的行为。因此当时我孤身一人。

我总是习惯于背窗而坐,让来访者在我的对面坐着,这样光线能够充分对着他们。詹姆斯·M.多德先生看起来不太清楚如何开场。我也没引导他,他的沉默让我得以仔细地观察他。我有时迷恋于让主顾感受到我的力量,因此我告诉了他一些我观察到的结论。

“先生,您应该是从南非回来的。”

“是啊,是啊,”他有些吃惊地回答说。

“而且在义勇骑兵部队,是不是?”

“没错。”

“还是米德尔塞克斯军团。”

“全部正确。福尔摩斯先生,你简直就是个魔术师。”

我对他的惊讶笑了笑。

“要是一位壮硕的绅士走进屋来,肤色已经晒得超过了英国气候的影响程度那样黑,手帕不在衣袋里,而放在袖口中,那这个人从哪来就不难决定了。你蓄着胡子,说明你绝非正规军。你显示着骑手的体态,而米德尔塞克斯么,你在名片上印了自己是思罗格莫顿街的股票商,这样的话你还能是别的军团吗?”

“你的洞察力真是非凡。”

“你我所见的东西并无不同,但我受过训练,更加注意自己所见的东西而已。但是,你来这儿的目的应该不是和我讨论观察术的。我想图克斯伯里的旧园林应该出了什么事。”

“福尔摩斯先生!原来你——”

“这并不奇怪,先生。你来信的邮戳上显示了那里,既然你是如此急切地要约我见面,很明显是那里出了些不一般的事儿了。”

“是的,确实如此,但信是我下午写的,而那之后又有很多事情发生。倘若不是埃姆斯沃斯上校一脚把我踢出来的话——”

“你是说踢出来!”

“嗯,是这样的。埃姆斯沃斯上校是个心肠很硬的人。当年他曾做过一个非常厉害的军纪官,而且还在一个粗话流行的时代。若不是顾及戈弗雷的面子,我是不会再容忍老上校的放肆的。”

我把烟斗点燃,靠在了椅背上。

“你最好简单把你说的话解释一下。”

我的主顾有些讽刺般地笑了出来。

“我习惯性地觉得即使不作说明你也能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说道,“看来我还应该简单地把事实再介绍一下,我真的很希望你能把这些事所说明的问题对我讲清。我整整一夜都没睡,就在努力想这事儿,却始终觉得这件事讳莫如深。

“那是在两年前,也就是1901年1月我参军的时候,我们中队里还包括戈弗雷·埃姆斯沃斯。他的父亲就是埃姆斯沃斯上校,上校曾在克里米亚战争中获得过维多利亚勋章,因为流着战士的血液,他的儿子参加了义勇兵。在我眼里,戈弗雷是整个军团中最出色的小伙子。他是我的好朋友,那是种只能在战斗中才能结成的友谊。他是我最好的伙伴,是我在军队中结识的最好的友情。我们在那一年的艰苦战斗中同生共死。后来一场战斗在比勒陀利亚界外的戴蒙德山谷附近打响,他不幸被大号猎枪的子弹击中。我曾接到一封发自开普敦医院的信,还有一封从南安普敦发来的信。此后就再无消息,音信全无,福尔摩斯先生,整整六个多月毫无音讯,而他是我最好的知己。

“后来战争结束,我们所有人都回来了,我去信给他的父亲询问戈弗雷现在何处。但未得回音。过了一阵子,我再次去信询问。这回终于有了回音,信很短,只说了戈弗雷已经去航海周游世界了,短时间内无法回来。仅此而已。

“福尔摩斯先生,这怎会让我安心呢?这是多么奇怪的事儿啊!他是个很有义气的小伙子,怎么可能会如此随便地忘记他的知心朋友。这不像他的所为。后来我听说他能够继承一大笔遗产,而且他和他父亲的关系并不是很融洽。这老头儿常常会用他的姿态压人,而戈弗雷也很有火气。我难以相信回信里的内容,我一定要调查个水落石出不可。但我两年不在家了,很多事都需要我亲自处理,因此一直到上星期我才准备好处理戈弗雷的事儿。但只要我打算办这个事儿,我就会抛下别的所有事情,非要把这件事办完才行。”

詹姆斯·M.多德先生看起来也是那种人,和他做朋友要比和他做对头要强上千百万倍。他的蓝眼睛直直地盯着别人,绷紧了方形的下巴。

“我想知道,你已经采用了哪些方法?”我问他。

“我首先就是去到他家里,也就是图克斯伯里旧庄园,我想亲自看看那里究竟怎么样。因此我给他的母亲写了封信——因为我已经不堪忍受他父亲的脾气了——而且还正面攻击说:我和戈弗雷是好友,我能够告诉她很多我们一起生活的有趣事情,我在附近路过,不知能否顺路前往拜访?就是这样。我收到的回信十分热情,并称允许我在那儿过夜。因此我星期一就去了那里。

“图克斯伯里旧庄园地处偏僻,距离任何车站都差不多还要走五英里左右。车站那里并无马车,我只能步行。我就这样提着手提箱,直到傍晚才走到那儿。那是一个相当大的园子,里面则是一座曲折的大宅子。这个大宅子应该是不同时代、各种建筑的杂糅,伊丽莎白时代的半木结构地基和维多利亚时期的廊子交相辉映。屋里装饰着嵌板、壁毯以及褪色的古画,可以说这古屋神秘十足。庄园里还有个与这间屋子一样古老的管家拉尔夫,以及他更古老的老婆。她曾做过戈弗雷的奶母,我听他提到过她,地位稍稍次于母亲,因此尽管她样子古怪,我对她还是颇有好感。他母亲我也很喜欢——她是那种特别温柔的、小白鼠般的妇女。唯一令我别扭的是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