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兰奇庄园(第2/7页)

“优斯塔斯爵士是在十点半左右休息的,那个时候仆人也都回自己的房间休息了。就剩下梯芮萨没有睡,她在自己的屋里等候吩咐。我上楼休息前,习惯四处检查一番,看看所有一切是否都收拾得当,因为我不相信优斯塔斯能打理好这些。我习惯先到厨房、起居室、猎枪室、子弹房、客厅,最后去餐厅。当我走到餐厅的窗前,看见窗户上的厚窗帘已经被挂上了,突然,我感到脸上吹过一阵风,这才发现窗户原来还敞开着。我掀开窗帘,啊,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居然正对着我站着,那个人的肩膀很宽,貌似刚进房间不长时间。餐厅的窗户是那种高大的法式落地窗,打开后可以直接走到外边的草坪上。当时我手中握着从卧室拿出来的烛台,借着微弱的烛光,我看到那个男人的身后,还有两个人要走进屋子。我害怕得后退了一步,那个男人马上就向我扑过来。他猛地抓紧我的手腕,然后又掐住了我的脖子。我刚要大声呼救,他就用拳头狠狠地砸在了我的眼睛上,我被打倒在地。那时候我肯定昏迷了几分钟,因为当我醒过来时,看见叫用人用的铃绳已经被割断了,他们用绳子把我紧紧绑在餐桌一头的橡木椅子上。我身上的绳子绑得很紧,嘴里还塞着手绢,不能动弹也喊不出声。就在此时,我那不幸的丈夫来到了餐厅。很明显,他听到了可疑的声音,所以他是有备而来的。他身着睡衣和睡裤,手里握着黑刺李木棍,那是他最喜欢的。他向强盗冲去,那三个强盗中年纪最大的那个,已经蹲着身子从炉栅上拿起了通条,当爵士冲过去时,他挥舞着手中的通条狠狠地打向爵士的头部。只听得爵士一声痛苦的呻吟就倒在地上,就再不动了。然后我就又昏了过去,我昏迷了几分钟后,睁开眼睛看见那三个强盗从餐具柜里拿出了刀叉,还拿了一瓶啤酒,每人手里都拿着玻璃杯。我刚才说过,这三个人中有个年纪最大的,那个人留着胡须,另外两个都是还没有成年的孩子。这三个人看上去像是一家人——父亲带着两个儿子。他们凑在一起低声商量了一会儿,接着朝我走来,检查了一下绑我的绳子。后来他们就出去了,出去时还随手关上了落地窗。我用了整整十五分钟才把堵在嘴里的手绢弄了出去,我喊来女仆给我解绳子。其他的仆人也听到了声音,都跑来了,我们报了警,这里的警察又马上向伦敦汇报。各位先生,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希望以后别再让我一遍一遍地讲述这段痛苦的经历了。”

霍普金警官问道:“福尔摩斯先生,您还有其他问题吗?”

福尔摩斯说道:“我不想让布莱肯斯特尔夫人感到厌烦,也不愿意再占用她的时间。”然后又对夫人的女仆说:“在去餐厅检查前,请你叙述一下昨晚你看到的一切。”

布莱肯斯特尔夫人的女仆讲述道:“这三个强盗还没有走进房间时,我早就发现他们了。那时我坐在阁楼的窗户旁,借着月光,我看见从大门那儿走来三个人,可是我并没有想到他们是强盗,就没把这当回事。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听见夫人的喊声,就跑下楼,见到了这悲惨的一幕。正如夫人所讲,当时爵士躺在地板上,他的血和脑浆溅得满屋都是。我想肯定是这突如其来的惨案把夫人吓坏了,所以她昏过去了。我看见她被绑在椅子上,身上的衣服被溅了好多血。也就是这位来自澳大利亚阿得雷德港的玛丽·弗莱泽女士——我们格兰奇庄园的布莱肯斯特尔夫人有着坚强的性格,要不然她肯定会失去生活的勇气。各位警官,你们的询问时间已经不短了,现在夫人该回房休息了。”

这个稍显瘦弱的女仆像母亲一样温柔地把自己的手搭在女主人的肩上,把夫人扶进了房间。

霍普金警官说道:“她们主仆在一起已经很长时间了。布莱肯斯特尔夫人从小就由她照顾,十八个月前,她跟随夫人离开澳大利亚,来到英国。她叫梯芮萨·瑞特,这样的仆人已经非常难得了。福尔摩斯先生,请这边走。”

福尔摩斯的脸上,已经看不到原来的兴致勃勃,我明白这桩案子并不像想象中那样扑朔迷离,所以对他已经没有了吸引力。看来剩下的就是把杀人犯抓捕归案,但是逮捕这种普通的罪犯又何必要找福尔摩斯呢?这时福尔摩斯眼中流露的烦恼,就如同一位医术精湛的医学专家被请去给人看病,却发现患者得的只是普通的疾病时的那种烦恼。值得一提的是格兰奇庄园的餐厅景象非常奇怪,完全可以引起福尔摩斯的重视,并再次勾起他对这桩案件的兴趣。

格兰奇庄园的餐厅非常宽敞,屋顶上是橡木的天花板,天花板上刻满了花纹,餐厅四周的墙上画着一排排鹿头和古时候用的兵器,墙壁的下半部分是橡木的嵌板。餐厅的门正对着的是刚才布莱肯斯特尔夫人说过的落地窗,落地窗的右面有三扇小窗户,微弱的阳光就是从这个小窗户射进来的,落地窗的左面是个又大又深的壁炉,壁炉上面是很大很厚的壁炉架。在壁炉的边上放着一把笨重的橡木椅子,椅子的两边都有扶手,下面有横木。椅子的花棱上拴着一根紫红色的绳子,绳子从椅子两边的扶手穿过连到下面的横木上。虽然放开夫人时把绳子解开了,但是打的结还依旧留在绳子上。这些细节是我们后来才注意到的,因为当时我们的目光完全被爵士的尸体吸引了,那具尸体躺在壁炉前的地毯上。

死者的年龄在四十左右,身材魁梧高大,十分健壮。他躺在地毯上,嘴边的胡须又短又黑,张开的嘴里呲着白牙。他紧握的双手放在头前,手里拿着一根又短又粗的黑刺李木棍。脸上的皮肤黝黑,长着鹰钩鼻,相貌还算英俊,但现在因为被杀害,面孔歪曲,看上去狰狞恐怖。很明显,他是在睡觉时听到了可疑的声音,因为他身上还穿着精美的绣花睡衣,赤露着双脚。他脑袋上的伤很重,整个餐厅都溅满鲜血,可以想象他头上那致命的一击是十分凶狠的。他身边还放着那根通条,通条很粗,但是因为打在死者头上的力度非常大,所以已经折弯了。福尔摩斯查看了弯曲的通条和死者的尸体。

然后,他说:“这个阮达尔虽然年龄不小,但是力气肯定大得惊人。”

霍普金警官说道:“您说得没错。我得到了一些关于他的材料,那是个非常粗暴的家伙。”

“我们想要把他抓捕归案应该不会很困难。”

“不费吹灰之力。我们一直在调查他的下落,之前有人告诉我们说他去了美国。既然现在我们知道这几个罪犯还在英国,我保证他们绝对逃脱不了。我们已经把通缉令发到了所有的港口,天黑前我们要悬赏捉拿他们。但是有一件事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他们很清楚夫人能描述出他们的长相,我们就能认出他们,他们为什么还要愚蠢地来这里杀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