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坂杀人事件(第4/6页)

(下)推理

凶杀案过后十天左右,一天,我去明智小五郎的住处拜访。在这十天里,我和明智针对此案做了什么,思考了什么,又得出了什么结论,各位读者可以从我与他当天的对话中推知一二。

在那之前,我只与明智在咖啡馆见面,拜访他的住处当时还是第一次,之前听他提到过住址,所以找起来并未费事。我站在一间看着像是明智住处的香烟店前,向老板娘询问他是否在家。“啊,在的。您稍等,我去叫他。”

说罢,老板娘走到店面后的楼梯口处,高声叫明智的名字。明智租住在这里的二楼,不一会儿,听到他奇怪地应了声“喔”,嘎吱嘎吱地走下楼来,一见是我,满脸惊讶,道:“哎呀,快请进来。”我跟着他上了二楼,却在信步踏入房间之时,吃了一惊。因为这房间的布局实在太不寻常。虽然早知明智是个怪人,却不曾想竟怪到如此地步。

其实倒也无甚其他,只是四张半铺席大小的房间内,全部堆满了书。只在正中间的位置稍微露出一小块下面的铺席,其余空间全都是书。下方沿着四周的墙壁或拉门几乎铺满整间屋子,上方逐渐缩窄,像堤坝似的一直延伸至天花板。没有任何家具,我甚至怀疑他究竟是如何在这房间里睡觉的。最重要的是,我们宾主二人根本无处落座。若是转身时稍不留神,就有可能碰倒书摞,瞬间被书山淹没。

“房间太小了,也没有坐垫。不好意思,你就找本软些的书来坐吧。”

我挤进书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坐下的地方,由于太过诧异,坐在那里茫然环顾四周许久。

对于房间如此与众不同的明智小五郎其人,我想我有必要在此作一番介绍。不过我与他只是萍水相逢,他有怎样的经历,靠什么过活,怀有何种人生目标,这种种事情我一概不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像样的工作,是个无业游民。硬要说的话,大概可以算是个学者。虽说是学者,却也是个相当怪异的学者。他曾说过“我在研究人类”,但我当时并未理解其中含义。我只知道,他对罪犯侦探之类抱有极大的兴趣,并且知识储备相当惊人。

明智与我年龄相仿,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身材偏瘦,之前也提到过,他走路时习惯摆肩。但又不是那种豪放的姿势,不禁令我想起那位一只手臂行动不便的说书先生神田伯龙。说起伯龙,明智的相貌和声音都与他十分相似——没见过伯龙的各位读者,可以想象一下一张虽算不上美男子、却颇具魅力、十分睿智的脸——不过明智的头发要更长一些,乱蓬蓬地纠结在一起。和别人说话时,他还习惯用手指乱抓,把那头乱糟糟的头发弄得更加蓬乱。他似乎从来不讲究穿着,总是一身棉质浴衣系着皱巴巴的腰带。

“你来得正好。那之后有段时间没见了,D坂的那桩命案如何了?警察是不是还没找到犯人的线索?”

明智像往常一样抓着头发,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脸。

“其实我今天正是为了此事而来。”我一边思考着该如何开口,一边说道,“在那之后我考虑了很多,不光思考,还像侦探一样进行了实地调查,而且已经得出了结论,特意来告知你一下……”

“喔?挺厉害的嘛,那我可要洗耳恭听。”

我没有忽略他眼中流露出的蔑视之意,像是在说你能知道什么似的,露出一副成竹在胸的神色。这刺激了我原本有些犹疑不决的内心,于是鼓起劲头说了起来。

“我有一个朋友是报社记者,他和负责此案的小林刑警私交甚好。于是我就通过那位记者朋友详细了解到了警方的进展情况,不过警方似乎一直没能确定侦查方向。虽然也进行了各种调查,却没收集到有效线索。那个电灯开关也没派上用场,上面只有你一个人的指纹。警察认为大概是你的指纹把犯人的指纹遮盖住了。得知警方束手无策之后,我更想全力做一番侦查了。你觉得我得出的结论是什么?还有我为什么要在报告给警察之前先来找你呢?”

“这些暂且不提,案发当天我就注意到一件事。你还记得吧,对于犯罪嫌疑人衣服的颜色,两个学生给出了截然不同的描述。一个人说是黑色,另一个却说是白色。不管看得多不真切,也不可能把完全相反的黑与白搞混啊。虽然不知道警方对此作何理解,不过我认为那两人的话都没错。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犯人穿的是黑白相间的条纹衣服——类似那种黑色粗条纹的浴衣,旅馆常提供的那种样式——那为什么一个人看到的是全白,另一人看到的却是全黑呢?因为他们是透过拉门上格子的间隙看到的。刚好在那一瞬间,其中一人所在的位置,可以看到格子间隙与衣服的白色条纹相重合,而另一人所在的位置,则可以看到格子间隙与黑色条纹相重合。这或许是极其罕见的巧合,却并非不可能。而且这种情况也只能如此考虑。”

“知道了犯人穿的是条纹衣服,也只是缩小了搜查范围而已,尚不足以确定犯人是谁。而这第二个证据就是电灯开关上的指纹。我托刚才提到的记者朋友去请求小林刑警,允许我把指纹仔细检查了一番——就是你的指纹。最终证实我的想法没有错。对了,你有砚台吗?能否借用一下。”

之后我给他做了一个实验。借来砚台后,我先用右手拇指轻蘸少量墨水,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按了一个指纹上去。等指纹晾干后,再次用同一只手指蘸墨,这次特意改变手指的方向,印在前一个指纹上。纸上立刻清晰地显现出互相交错的双重指纹。

“警察认为你的指纹与犯人的指纹重合,从而消去了犯人的指纹,但经过刚才的实验证明,这是不可能的。不管按得多用力,只要指纹是线条状,线与线之间就一定会留下前一个指纹的痕迹。假使前后两个指纹完全一致,甚至按下的方式也分毫不差,连指纹的每条线都能完全重合的话,或许后一个指纹可以遮盖前一个指纹,但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即便可能,也不对我的推论造成影响。”

“若是犯人关掉了电灯,就必定会在开关上留下指纹。我猜想警察或许看漏了你指纹纹线之间遗留的犯人指纹,便亲自查看了一下,结果发现完全没有那种痕迹。也就是说,开关上自始至终只印有你一个人的指纹——尚不清楚为何没有旧书店的人的指纹,或许那房间的电灯开关一直开着,从没关过。[1]”

“上述种种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的推测是,一个身穿粗条纹衣服的男人——那人大概是死者的青梅竹马,杀人动机则是情仇——知道旧书店主人每晚去书市,便趁他不在时袭击了女主人。既没发出任何声响,也没有挣扎的痕迹,所以女主人一定与犯人是熟识的。男人顺利达到目的后,为了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便关掉电灯离开了。然而男人有一处严重疏漏,那就是他不知道拉门上的格子开着,并且惊慌之下把格子合上时,被偶然站在店门口的两个学生看到了。之后,男人虽然离开了旧书店,却突然想起关灯时一定有指纹留在了开关上。这指纹无论如何都得抹掉,但再次以同样方法潜进房间十分危险,男人于是想到了一条妙计。那就是自己成为命案的发现者。这样一来就可以十分自然地动手开灯,不仅可以消除之前留下了指纹的嫌疑,而且任谁都不会想到命案发现者竟然就是犯人,一石二鸟。于是,他若无其事地看着警察搜查,甚至大胆提供证言。而且搜查结果也如他所愿,过了五天甚至十天,一直都没有人来逮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