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2/10页)

「大貫的辦公室好像明天要分配利潤,雖不知他是怎麼籌措資金的,但,好像有辦法了。照這樣看來,早上的那場騷亂或許只是一齣戲。」「最初不會被認為是演戲吧?」「大貫不可能說出實情,無人會相信。」 「錢不見了嗎?」「有可能是秘書或支持者捲逃吧?畢竟,政治圈裡很多錢都不能公開。」 還沒見到山手車站。

高樹心想:應該搭計程車才對。

在橫濱的唯一收穫是大貫的私人秘書隅谷和廣。

雖沒見到他本人,卻獲得隅谷以剛落成的住宅抵押貸款的消息——今天早上抵押的。

大貫分配利潤的資金是從這裡籌措的吧!是隅谷借給大貫的呢?或者是還債?

隅谷是在小田原經營電器零件工廠的企業家,並非白手起家,而是繼承父親的工廠,再擴大規模。從他會幹大貫的秘書也可知道其對政界抱持野心。

但,和室田命案有何種關聯?卻毫無線索。

梅原已先自行回去,只陪著一起和縣議員見面,似乎不想至縣警局。這也難怪,幹了二十年刑事,在各地警局總會有一、兩位不想見面之人。

高樹再至川本高志住處一趟,還是不在家。於是,他順路前往川本曾工作的「東方」俱樂部。

依縣警局的風評,這是最惡劣的一家店,光是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去年就被臨檢六次。

在店門前,說話帶關西腔的服務生打招呼。身上雖穿著嶄新的燕尾服,但很明顯不太合身。外表看似懦弱,卻以強硬口氣趕走想停放的車輛。在那種時候,關西腔調顯得相當有壓迫感。

「有一位姓室田的客人來過嗎?」 「室田?沒聽過?」 「認識川本吧!」「客人,你是川本的朋友?」 「聽說他混得不錯。」「當然了,他現在可了不起了。」 「也來這裡玩?」「來這裡又有什麼用?女孩子都是認識的,連主任或服務生也都是老朋友。」「和他在一起的女孩子是……」「美惠子。已經辭掉這裡的工作了。反正,即使不上班也能過活。」似乎還未到客人上門的時間。女孩子們邊互打招呼邊進入店內,服務生也一一和她們打招呼。

「剛才也有五、六個人來找川本先生。」 「是什麼樣的人物?」 「和你無關吧!」高樹從大衣衣領掏出證件,心想:對這種男人,應該會有效才對!

果然,對方連姿勢都變了。「我沒見過,都是一些不認識的人。」 「川本去哪裡了?」「如果不在家,那我也不知道。」再也問不出什麼了,反而,對方執拗的不斷反問說川本幹了什麼事。

大概是東南亞某個國家的女人吧!七、八個人一起走過來。男人則窺伺著高樹的反應。

高樹開始往前走。搜尋川本的人們不可能和大貫無關,那麼,他們是在追捕川本了?

哼著歌,是「老狗德萊」。就因為這首歌,高樹才被冠上「老糊塗狗」的綽號。

叼著菸走路,這樣,就不會哼歌了。

2

美惠子挪動身體的動作使他醒來。

高志下床,走過起居室,進入另一個房間附設的浴室,立刻開始沖浴。

兩個房間還好,但,連浴室都有兩間,未免太奢侈了些,可是,現在看來,畢竟是非常方便,沖浴時不必顧忌還在熟睡的人。

一個晚上十萬圓——把一疊鈔票寄在櫃枱。開的是賓士450SLC,穿的是范倫鐵諾名牌服飾,怎麼看也像一對富有的年輕夫妻。

高志並不想成為那樣的人,只是覺得在有錢之時試著成為該類人物也不壞,所以特別選擇都心新開幕不久的豪華飯店。

熱水自頭頂淋下,身體清爽許多。

他喜歡這個時間,在沉睡的身體甦醒之瞬間,全身湧現出想傲嘯出聲的澎湃精力。邊關掉熱水,邊練習拳擊的攻擊和防禦。

身上穿著浴袍,拉開起居室窗簾。天氣晴朗,房裡的暖氣正好在二十五度左右,只穿一件浴袍也不覺冷。

用浴巾拭乾頭髮上的水氣,臉上以保養霜敷打。洗臉枱上連美容保養品都齊備。

美惠子起床了,躺在起居室的沙發上打呵欠。

「什麼時刻了?」

「大概九點剛過。」

高志抓起話筒,叫客房服務部送早餐:煎蛋、法蘭克福香腸、沙拉、麵包和橘子醬、熱咖啡。美惠子要吃法國土司麵包。

「順便叫點水果。」美惠子一面點菸,一面說。

擱回話筒,高志再練習一會兒拳擊的攻擊和防禦,然後做輕鬆的柔軟體操。

高中時代,每天早上跑兩公里,而且是邊練習揮拳邊跑。即使現在,應該仍能輕鬆跑完這段路程吧!

從開始在「東方」上班後,每隔一個月,白天都幹著身體勞力的工作,只有買車的那段時期,持續半年,白天和晚上都工作。

高中時跑步並不為任何目的。他未參加什麼運動項目,因為討厭與人共同爭勝負。有一些人,即使是參加獨自拚闘的運動,若是贏了,會有很多傢伙共享喜悅,更有人為了讓自己更強,而一起練習。

知道高志跑步之人頂多只有每天早上會碰面的中學送報生。雖不知為何而跑,高志仍每天不間斷的跑。

「我希望讓自己完全改變一下!好不容易住這麼豪華的飯店,總不能太糟。」 「妳的髮型。」「附近有美容院吧!還是要去關內我常去的那家。」「如果去那一家,還是無法使妳完全改變的,何況,飯店裡也有美容室才對,我在地下層都看見理髮廳了,美容室應該也有。」「還有衣服也得換一換。高志,你帶很多錢吧?」 「這裡也有服飾專櫃。」高志再用浴巾猛拭頭髮後,坐在沙發上,點著一枝香煙。他想,是該買個打火機了,全身都是名牌貨,只有打火機還是用那種用完即丟的,不稱頭。

手錶昨天買了,十八萬圓。都怪自己走進那家破鐘錶店,最貴的才十八萬圓。

「我要回住處拿衣服,而且,只有一雙鞋子也不夠。妳沒有要回去帶什麼東西嗎?」「我的東西都是可以換掉的。昨天你不是給我三疊鈔票嗎?能不能花掉?如果可以,我就全部換新的東西,不必再回去拿了。」 「妳眞是奇怪的女人。」 「為什麼?」「我又不是那樣小器的人。」 「我說錯話了?」「沒關係。想買什麼就全部買,三疊鈔票夠了吧?」 「你呢?」「等我想到時也會買一點。」即使連一件衣服,也都要東挑西選後才買下。畢竟,自己有獨特的品味,不可能隨便換掉所有的東西。

門鈴響了。大概是送早餐來的。

把衣櫥裡的東西全部放進車內,感覺上像是在搬家。反正,又不是自己的房子。

抱著三個鞋盒打開賓士的行李廂時,發覺進大馬路不遠處有車子。剛才並沒有那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