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事件的演变(11-15)(第2/7页)

她一边哭一边道歉:“明天一早,我就会回东京。过世的老爷有一个朋友是律师,这次我也会跟那位先生商量,把大小姐送到医院。至今为止,只要我跟她提起是否该让精神科的医生看看,她就会痛骂我说:‘你以为我是疯子吗?’这次,无论如何一定要……”

“那样做是对的,毕竟我们警方也没办法长期看顾她。”

“是,明天下午我一定会过去……在我赶到之前,请你们温柔地照顾她。她真的很可怜,不,她不会胡闹,只是一兴奋起来就像发疯一样……请你们今晚千万不要骂她,明天我就过去了,之后我将终其一生负起照顾她的责任……”千代声泪俱下地恳求。

不管怎么样,米乐被送进医院的命运是无可避免了。当然,在此情况下,警方也就无法起诉她了。江叶好像也希望结局能这样。精神有点异常的女孩做出的疯狂恶作剧,他应该也能谅解吧。

这个案子就算解决了。问题是,离开警署的时候,刑事课长反复强调的那个“五日期限”,在这五日之内,若无法发现新的事证,江理子是凶手的说法就要确立了。

回到家的警部补像往常一样,做完“秋宫式健康入浴法”后爬到床上,然而,头脑太过清醒,怎么都睡不着。明天即将展开的侦查顺序,一一浮现在他的脑海。

头一个问题是,田代江理子是在何时造访段内的?如果她真的依照本堂美纪代所言,准十点来到段内的房间,那么江理子涉案的嫌疑将变得十分薄弱。短短四、五分钟之内,要把对方杀害(而且对方还是全裸的)、擦掉所有的指纹、并从现场逃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在此前提下,江理子就不会是凶手了。

可是,这个推理尚有一个疑点。那就是,包裹手表的天金堂包装纸上有段内的指纹。江理子是在段内生前将手表交给他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江理子是凶手的说法又再度浮上台面。

夹在这两相对立的说法中间的,是凶手另有其人说。侦查会议上,秋宫警部补是这么主张的。

(我的想法到底哪里出错了?)

既然睡不着,干脆把刚刚刑警之间的辩论在脑海里重演一遍。警部补的主张其最大破绽是掉落在厕所的送货签收单。假设发现段内尸体的江理子慌张地夺门而出,她就不可能还有那个心情去上厕所。

问题来了,那张签收单是谁掉的呢?如果不是江理子的话,应该也是白河澄人身边的某人才对。

会议就是从这里开始失序的。刑警们窃窃私语,擅自和坐在附近的人拌起嘴来。

“凶手是米乐!”近藤刑警突如其来的一吼,更是火上添油。

他是这么说的:“现在被拘留在署里的米乐,确实已经精神异常。不过,直到昨天为止,她还不至于那么错乱。作家江叶章二就是被米乐用铁链绑住的,可见当时她还拥有设计陷阱的能力。此外,听说她还每天送饭、煮咖啡给被自己绑住的江叶吃。她的精神状态之所以一下子恶化,是因为我们警方强行闯入,突如其来的冲击和恐惧让她精神崩溃。我想米乐之前应该曾见过段内,并打听到他的住址。

她不但有杀害段内的动机,也有机会可以取得指名她父亲签收的收据。田代江理子来找段内的时候,她已经把段内杀死了。正如科长所推理的,米乐一定是听到江理子的敲门声才躲入厕所,隐身其中。江理子冲出房门后,米乐赶紧把指纹擦掉,并打开江理子留下的手表,在包装纸上摁下段内的指纹。

至于LL号的内裤,也是米乐事先准备好的,她把它放在段内床上,假装是某人忘了穿回去。这些全是她的小伎俩,为的是让别人误以为犯案的是另一个女人。

根据上述的情形,我主张米乐是凶手的说法。”

然而,几乎没有人赞同近藤刑警的意见。

——那么神经质的女人,不可能犯下这么复杂的案子。

——段内以前曾侵犯过米乐,他不可能毫不防备地跟她上床。

——签收单的日期是一九八九年。当时米乐还只是高一的学生,这中间总共经过了九年,她干嘛非得把这张收据保存九年,甚至还随身带着它来找段内……?

(对于近藤的意见,大家只是一笑置之,不过里面还是有一部分值得参考。)

片段零碎的念头在警部补的脑海里浮现又消失。不管怎么样,还是再四处打听一下好了,彻底清查在犯案时间点上进出那栋大楼的人物。

还有五天。在这期间我能做的……。不停地想东想西的警部补,终于在破晓时分浅浅睡去。

12

第二天早上。

秋宫警部补一到警署就马上集合刑警,针对侦查的重点下达指令。

1.关于Heights麻布大楼,调查星期天晚上八点过后,是否有不明人士进出?

2.田代江理子的同楼住户或附近邻居里,是否有人看到她在星期天下午外出?如果有目击者的话,确定她出门的时间。

3.是否有人曾在牛郎俱乐部“女之城”里,和段内起过冲突?此外,经常来找段内的女客当中,是否有人怀恨他?女客与女客之间,是否曾为了段内争风吃醋?

4.“灿”的妈妈桑本堂美纪代自述,星期天她跟金主一起去了九州的福冈,查证她的不在场证明是否确实?

5.调查白河米乐的不在场证明。

(确定星期天晚上八点到十点之间,米乐是否都待在家里?关于这点,可顺道讯问江叶章二。)

这些指示并没有多大新意,只是办案的惯用技巧。所谓的四处查访,靠的就是警察的一双腿,非得这样脚踏实地的努力,才有可能突破案情。至于查访得来的结果,要如何取舍、整理及分析,靠的就是负责侦办者的资质了,这才是胜负的关键所在。

中午过后。

有两个人来拜访警部补。白河家的顾问律师A先生和帮佣的妇人柏木千代,相偕来到警局。

“这次米乐闯下大祸,”律师说道,“待会儿我们会亲自上门跟受害者道歉。不过,看在她精神有点异常的份上,希望警方能从宽处理。如果她能获释,我将尽快送她住进我认识的医院,希望您能了解我们这边的想法……”

这份请求对麻布西署而言,也算是求之不得的事。怎么说呢?被关在拘留室的米乐从昨天起就不发一语。连外行人都看得出来,她自闭的症状很明显。当然,她也不吃不喝。今天早上,两名女警硬压住她,往她嘴里灌汤,好不容易才让她喝了两、三汤匙。她伸长腿坐在棉被上,像雕像一样动也不动。“请赶快送她到警察医院,再这样下去,她会衰弱而死的。”女警悲痛地如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