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腐烂的尸体(第2/3页)

翌日上午八时半,开始全面勘察现场。

尸体蜷缩在中学生为埋葬爱犬而掘开的坑底。技术员举起照相机拍下现场,待仔细搜索过周围之后,才动手挖掘尸体。

死者是三十多岁的男性。为掩盖受害者的身份,衣服全被剥光。因天气寒冷,且埋在土中,尸体变化不大。随着现场勘察的进展,众人绷紧了每一根神经。

从裸尸掩埋判断,多半属于犯罪所致,而且尸体有明显的他杀痕迹——颈部出现绳子的勒痕。同时发现脑后部左侧的颅骨塌陷,似为钝器敲击所伤。最后结果要等法医鉴定后才能确定,不过据估计,犯人有可能没把受害者勒死,随即施以钝器,然后埋在远离人家的树林中。

死者生前的营养状况良好,稍胖,四肢肌肉不发达,基本上不从事体力劳动。

法医从死者右手食指和中指指甲中发现微量的人体组织残片。这是重大线索,大概是受害者反抗时从犯人身上抓挠下来的皮肤。

由于被埋在阴冷的土中,残片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埋在土中的尸体变化仅相当于空气中的八分之一——完全能够鉴定出血型。同时,只要测出残片附着在被害者指甲中的时间,即可推算出犯罪的时间。从而大大缩小办案的调查范围。

警察对现场及其周围也进行了细致缜密的搜索,但是除了少年丢下的动物的“灵柩”和一只小铁锹外,没有发现其他有助于破案的东西。

尸体当天作了解剖。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确定为凶杀案。立川署立即成立了专案总部,负责侦破此案。

死者身份很快被查出。

警方与报案的离家出走或失踪者的名单逐一对照,结果发现与一月上旬和妻子同时失踪的国本开发公司的经理国本多计彦的特征相一致。总部立刻让报案人国本数久前来辨认尸体,证明死者确是国本多计彦。

不久,法医解剖的结果全部出来了,据鉴定,死因为钝器打击下的头盖骨破裂,脖子上的勒痕是死者活着的时候在外力的作用下留下的。考虑到埋在土中的因素,死亡时间大约在六十到九十天之间。

总部认为,最初犯人企图用绳子勒死受害者,但未果,继而用钝器打击脑后致死,然后又把尸体埋在了狭山。

但是,目前尚不清楚是在现场杀害后直接掩埋的,还是另有第一现场。同时,无论在狭山还是在被害者家中,都没有发现任何犯罪痕迹。实际上,行凶后已经过去两三个月,不管在哪儿作案,犯人都有足够的时间抹掉一切罪证。

最令人担心的是与被害者一起失踪的经理夫人国本诗子的安全。由于至今没有消息,估计丈夫的厄运也会同样降临到她头上,所以警察重新搜索了发现多计彦尸体的现场周围。

由警视厅、机动刑警队、辖区警察署和地方消防署等部门组成的混编搜索队以现场为中心进行了拉网似的大规模搜寻,但是没有发现诗子的尸体。

专案总部首先把怀疑的目标指向报告多计彦失踪的国本数久,但不久了解到,该公司的规划部成员胡桃泽英介在经理夫妇失踪的同时,即一月上旬去向不明。警方转而把他视为重要嫌疑犯。

通过调查胡桃泽英介的经历,发现国本诗子在该公司秘书科工作时,与其有不寻常关系。而且,胡桃泽的儿子被多计彦的轿车轧死,妻子自杀。也就是说,胡桃泽英介具有报复经理夫妇的“双重动机”。

更具有决定性证据的是,从被害者指甲中采到的人体组织残片,经化验证明是人体皮肤的一部分,血型为AB型。对照国本公司医疗所的职工血型记录,数久为O型,胡桃泽是AB型。据此,胡桃泽成为不容置疑的嫌疑犯。

同时,此案与稍前在新宿公寓遇害的丹泽克己事件关系甚大。丹泽是轧死胡桃泽之子的司机,是破坏胡桃泽幸福家庭的直接责任者。

专案总部的绝大多数人认为,胡桃泽为了报仇,是连杀两人的罪大恶极的凶手。

当日,警方以杀人嫌疑罪签发逮捕令,作为第一类通缉要犯通告全国各地,缉拿胡桃泽英介。

“不是我,不是我杀的!”

胡桃泽看到报纸上有关案情的报导,犹如晴天霹雳,被彻底击垮了。

他看的报纸不是买来的。昨天晚上,胡桃泽寄宿的简易旅馆附近有座公园。游客把看过的报纸塞进公园连椅旁的垃圾筒里,胡桃泽把它抽出来,发现上面醒目地刊登着有关两起杀人事件的调查情况和对案情的分析。

多计彦的尸体终于被发现了。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可是,当初胡桃泽勒死多计彦后,尸体为什么不见了呢?显然有人在他作案后赶到现场,运出尸体埋在了狭山。

不知道是谁,为什么这么做?不过,藏起来的东西随时都会冒出来。尸体果然被发现了。但是,现实给人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如今发现的尸体根本不是胡桃泽勒死的。

“当时,我勒住了多计彦的脖子,直到现在手上还留着勒紧绳子的感觉,可是报纸上却说什么‘脑后部为钝器所伤,死于头盖骨破裂’。这怎么可能?我没有用钝器击打多计彦,是用绳子勒的,我这双手‘记’得清清楚楚。报纸上说,脖子上的勒痕是活着的时候留下的。而且,我把尸体丢在了多计彦卧室,现在却被埋在狭山丘陵的树林里。多计彦不是我勒死的!”

上午,胡桃泽躲在绝无人影的公园,不住地冲着报纸抗议,可是抗议有什么用?通缉令已发往全国,胡桃泽是杀人犯!况且,在看到报纸之前,连胡桃泽本人也认为多计彦是自己杀死的。

死因与胡桃泽施加的外力不同,证明另有其他人作案。可是,即使胡桃泽出面承认脖子上的勒痕是自己干的,警察也是不会相信的。不,不仅警察,恐怕世界上谁也不会相信!

而且,胡桃泽留下了不容置辩的证据。绞杀多计彦时,临终的痛苦使他抓破了胡桃泽的手背,皮肤残片至今仍然留在多计彦的指甲里!蓦地,胡桃泽想起当时的情景:

——诗子吃惊地说:“哎呀,你受伤了。”并用嘴无限深情地吮吸着受伤的手背。

“对,还有诗子呢!”

胡桃泽醒悟到,唯有一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杀人犯,那就是“勒死多计彦”的同案犯——诗子,是她唆使自己干的,并且一直呆在杀人现场。

因此,她能够证明多计彦确实死于他人之手!

——可是,诗子在哪儿呢?

诗子自从在国东半岛被人掠走,至今杳无音信。警察好像认为胡桃泽在除掉多计彦的同时一起杀害了她!

——假如诗子平安地出现在面前,只要我不供出她是企图杀死多计彦的同案犯,她能为我提供有利的证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