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无形的敌人(第2/4页)

作为持有社内通讯的场所,占有量最大的是公司内部,其次是职工家中,向外部发行的数量极少。现在又冒出了和洋子在一起的“职员”。电话亭上的字迹和“职员”紧紧地拴在了一起。砂木确信:

“除数久外,与国本开发公司有关的人参与了这次事件。”

“喂喂,我提供的情报有价值吗?”胡桃泽不禁询问在电话中沉默的砂木。一旦被拒绝,胡桃泽将失去唯一的指望。

“你……可以把这份儿情报让给我,并希望你能与我合作!”

“不,我只能有保留地相信你。”

“胡桃泽君,请你全面相信我!和我携起手来共同铲除陷害你、蚕食国本开发公司的蛀虫!”

砂木伸出温暖的手,向不知身在何处的胡桃泽发出诚挚的邀请。

“胡桃泽君,你现在在哪儿?万一被警察抓住,你再也逃不出来啦!”砂木继续劝道。

“在被警察捉去之前,必须找到证明你无罪的证据,警察是不会同情嫌疑犯,帮助你洗清罪名的。只要抓住你,他们会立刻以杀人罪向法院起诉。到那时,你注定要被判为极刑,永远失去寻找敌人的机会!”

“那,我该怎么办呀?”

本来打算做交易的胡桃泽开始失去主张,转而乞求于砂木。

“再这样下去,你很快就会被警察抓住。到我这儿来吧,我把你藏起来。首先稳住阵脚,然后再向敌人进攻!”

胡桃泽手握听筒,思忖了片刻。不可完全相信砂木,委身于他需要押上最大的赌注。

但是,长期流浪下去,必定被警察捉去。反正早晚都要蹲黑屋,索性把生命押给砂木!

“胡桃泽君,你听到了吗?现在在哪里?再也没有时间犹豫了,全国都在通缉你!”

在对方的催促下,胡桃泽终于把自己的地点告诉了砂木。

“知道了。请在原地稍候,我马上去接你!”说完,砂木匆匆挂上了电话。

多计彦的尸体被发现后,国本数久自然也逃不脱警察的怀疑。如果多计彦从地球上消失,他是第一个受益者,另外还有多计彦的两个妹妹。假如哥哥死去,嫂子失踪,国本家的一切财产必然归于她们二人。根据财产继承法,她们享有的权利最大。

幸运的是,在法医鉴定的多计彦的死亡时间里,二人利用新年休假分别随丈夫出国旅行,从根本上排除了参与犯罪的可能性。

当负责此案的警察把视线集中于数久时,从多计彦的指甲中发现了犯人的皮肤残片,由于血型和胡桃泽英介的相同。数久暂时摆脱了警察的视线,但是并没有完全被排除在怀疑圈之外。

然而另一方面,如果把数久看作杀人犯,就无法解释诗子的失踪。因为数久根本没必要杀害或监禁诗子。倘若在多计彦的尸体出现之前,诗子被掠走她的犯人放回来,数久肯定陷入困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诗子的继续失踪竟然拯救了进退维谷的数久。

正当数久暂时躲过警察的怀疑,暗暗松了一口气时,那个影子般的敌人又出现在电话里。

“多计彦变成一具尸体,你马上要荣升为经理了吧?”对方讥讽地说。

“还没有正式决定,要等董事会表决!”

“董事会长不是你国本数久吗?这和已经决定大概没有什么区别吧?”

“这不关你的事!夫人在哪里?快把夫人放回来!”既然多计彦已死,数久希望诗子早点儿回来。

“经理升天,你突然着急起来啦!哼,算是让我猜对了,夫人果然和你私通!”对方一语击中数久的要害。

“你,你胡说!”

“越发火,越证明这是真的。不过,有件事我感到奇怪。”

不知犯人又要耍什么花招。

“奇怪什么?”数久禁不住问。

“经理为什么被埋在偏僻的狭山了呢?”

“这还用问么,一定是犯人行凶后埋的!”

“现在,胡桃泽遭到通缉,可是当初是他把夫人骗出来的。因为国本诗子是我从他手上夺到的。”

“……”

“也就是说,胡桃泽行凶时,夫人就在现场。不管他是在家中杀死经理后运到狭山掩埋的,还是把经理骗到狭山杀死的,夫人都老老实实地跟着胡桃泽。”

数久为犯人准确的推断而战栗,但他仍坚持说:“大概因为胡桃泽限制了夫人的人身自由。”

“不,从经理家到狭山有相当一段距离,如果使用小轿车,把尸体塞进后面的工具箱,或捆上夫人让她坐在座位上,一旦有人盘问,岂不立即露馅!胡桃泽会冒那么大危险吗?”

“使用卡车呢?”

“卡车?胡桃泽不是有辆旧轿车吗?我在报纸上看到过,那辆车一月初被丢在了羽田机场的停车场。”

“……”

“而且,逃往国东后,夫人对胡桃泽很亲热,根本不像被剥夺了人身自由!”

大概犯人尾追着“私奔”到国东半岛的诗子和胡桃泽,亲眼目睹了诗子扮演的两人和睦相处的场面。

“这一点,我实在弄不懂,看夫人的态度,好像同胡桃泽合谋杀死了自己的丈夫。另一方面,国本诗子又和你私通。否则,你不会白白地为夫人交出五千万元。你们两人肯定不是一般的交情!”

“哼,不着边际的猜测。我纯粹是为了赎回夫人。快把夫人放回来!”

“纯粹?嘿,嘴真是至宝啊,总是为主子服务!我还有一点不太明白,想请教数久先生,就是被害人脖子上的勒痕。犯人也真够仔细的,把人砸死后,又用绳子绞下勒痕。”

“不,你弄颠倒了。是先用绳子勒的,由于被害人的反抗而未得逞,然后又用钝器击碎了头骨。”

“噢,你怎么知道得这样详细?”

“报纸上写得清清楚楚!”

“也是啊。不过,这又是勒脖子,又是击头部,实在令人费解。”

“有什么费解的?”

“头骨是用钝器击碎的吧?也就是说,犯人事先准备好了凶器。如果同时带上绳子和钝器,你想想,犯人先用哪一种?”

“先使用哪一种都行!”

“不,你错了。若是我,先使用钝器。绳子那玩艺儿,至少要缠到脖子上一周。否则,岂能致人于死地!这一来,万一被受害人察觉,嚷起来的可能性极大。钝器却不同,瞅准时机,只要击中要害,一下子就能解决问题。一击不成,还可以连击数次。如果从背后偷袭,被害人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可是,犯人却先使用了绳子。”

“大概犯人没带钝器吧?”

对方听罢,不无嘲笑地说。

“嚯,你好像在千方百计地袒护杀死经理的犯人呀!”

冷不丁地被对方一击,数久慌了神,急忙辩解说:“开什么玩笑,谁袒护胡桃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