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埋藏人车(第3/3页)

“哎呀,这是什么?”这次是一个来帮忙的人在附近草丛中捡到一个1厘米见方的塑料碎片。

“是不是汽车的零件呀?”听了木贺的这句话,大家都紧张起来。

这里的马路是沿湖岸直走的,距离湖边大约有3米。路边和湖岸之间是岩壁陡峭的斜坡,一直伸到湖底,形成了悬崖。因为这里的马路几乎是笔直的,只要不开特别快的车,是不会发生危险的。蛤蟆岬和马路之间还有一段距离,这里看不到会使车碰掉零件的岩石和树木等障碍物。因此,可以作这样的推测:肇事车撞到被害者时受损伤的零件,到这里后因车子脱离了马路震掉的。但路边和湖岸之间是干燥的岩石悬崖,看不到车轮的痕迹,即使有车轮的痕迹也会被事故发生后的好几场大雨冲掉。

作为可疑的地点还有琴洪和松崎等地方。但已经在蛤蟆岬发现了有力的线索,于是他们就决定先根据这个线索去进行追查。

金属和塑料的碎片被送到秋生那里,请他们去查。之所以没有委托渡边,因为他不太愿意去碰德岛。这的确是个问题,如果大场知道德岛已被监视,他就一定会竭尽全力消灭罪证。而案件的物证全部都在大场的天下羽代市,因此只有掌握了连大场的力量也无法掩盖的决定性物证,才能开始去攻德岛,在这以前绝不能让他们察觉到这里的动向。

调查的结果出来了:金属的碎片是车头灯的灯框,而塑料碎片则是这个灯框装饰品,两个碎片都是1979年12月以后出售的.汽车厂910型车的零件。在F市发生的事故现场捡到的灯罩玻璃碎片,也是.厂生产的汽车配件。这可能是事故发生时被撞坏的车头灯到羽代湖才掉下了碎片。由于发现了新的物证,现在可以断定车的种类了。虽然还不敢说F市的肇事车和在羽代湖掉下车头灯碎片的车是同一辆车,但田泽的推理已大体上得到了证实。

田泽听了土谷发现了新的物证及其调查结果十分兴奋。“虽然还不能断定这就是‘同一辆车’,但是我看错不了,今后只要搜查湖底发现这辆汽车就行了。”

“你真的要把自己的车子推下湖吗?”

“不推下汽车就无法搜查湖底。你们只不过发现了在湖旁捡到的零件,和掉在F市现场的零件是同一个工厂生产的。但用同一个工厂的零件的汽车有的是。”

“偷偷地雇潜水员去搜查行不行?”

“那行不通,羽代是内陆地区,没有潜水员。从外地雇又太显眼了。湖北一带也不是完全没有车辆来往,而且搜查工作不一定能在一天内搞完,因此秘密搜查是不可能的。”

“使用水中呼吸器呢?”

“使用水中呼吸器可以潜水的深度最多不过30米。太深压力大,潜水员消耗的氧气太多。潜水的深度越深,潜水的时间就越短。搜查羽代湖不是用水中呼吸器所能解决的。无论如何需要雇佣能长时间潜水的专业潜水员。这样就得从船上输送氧气,但如果把载着输气机的船开到这里,马上就会被发现的,因为湖的北部是连游艇都不去的地方。”

田泽的话无可反驳。他内心的确想轰轰烈烈地干一场。因为他被他们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过,以后又被剥夺了记者的生命——报道的权利。为出这口冤枉气,也需要轰轰烈烈干他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