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那些人,那年事(第2/2页)

陈东林不喜欢他三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三弟娶了他喜欢的女人。陈东林和陈晋的妈曾经是一对过。证据就是在陈东林家一处暗格里找到的一本属于陈晋妈的日记。

日记记录了它在主人同陈东林热恋时候的种种。

可日记到了某个年份就突然中止了。

再继续时,日记就到了最后一篇,日记的内容是这样写的:“我已经是个不干净的人了,既然他们想要,那我就给他们,也算报答了陈裕达对我的恩情,他是好人。”

简单的记录让龚克推理出当年的大致情形,陈晋的妈妈被人糟蹋,陈东林一时无法接受,失落的陈晋妈赌气嫁给了陈东林的弟弟,可谁都没想到陈裕达之后牵涉进了杀人案,为了救丈夫出来,陈晋妈看样子是再次牺牲了自己。

当然,这些推论需要证据提供基础,看着陈晋妈的日记,泣不成声的陈东林捂着脸承认了一切。

那时,他和陈晋妈谈恋爱,对方的父母一直瞧不上自己,他因此也憋了一口气,直到有一天,当走了几里山路来找他的陈晋妈披头散发出现在自己面前,衣服也被撕破了时,他突然就有种对方配不上他的感觉,鬼使神差的他撇下了陈晋妈自己走了。

本来想着过几天等他心里平衡了再去找他,可谁想到再见面对方却成了他弟妹。

造化弄人,早知道结果,他还会要当初的自尊心吗?陈东林也不知道。

只是可惜,陈晋妈没提那几个人究竟是谁。

“左不齐跑不出李家那哥仨儿!”黎莞恨恨地说,她最恨强奸甚至轮奸类的案子了。

“龚老师,我准备提审李家那三个人……”虽然没证据。

黎莞的话音还没落,新乡派出所办公室的电话就急促的响起来了。

讲完电话,黎莞面色开始凝重:“李家城北的仓库着火,听说仓库里还有人。”

城北距离派出所还有段距离,车子开到还有两条马路时,车里的人就看到浓浓的黑烟遮住了半边天,火真的不小。

天黑前,火被扑灭了。随车跟去的穆中华先带着面罩进火场,尸体就躺在仓库中央,呈斗拳状,经过了初步的物证搜集,她叫同行法医通知其他人可以进入现场。

“需要进行尸检解剖判定是失火意外还是他杀。”穆中华的声音透过面罩显得闷闷的。

“99%的可能是他杀。”龚克的声音让穆中华新奇,看起来他是有十足的把握了。龚克的手指去一个方向,穆中华顺眼看去,呆了。

不远处烧的一片漆黑荒芜的地面,此刻躺着一张白净的纸,纸上似乎有字迹。

穆中华起身走过去,带着塑胶手套的手拿起那张纸,这次她看清了,第一行是这样写的:警方无能,让案犯逍遥法外这些年,我现在替天执法。

而下面的字迹是属于另一种笔体。

是份认罪书。

大略看完,穆中华回头看龚克:这下好了,我们大家都成疑犯了。

龚克也想起疼疼看柯南时,常会从凳子上蹦起来高喊的一句话:凶手就在我们中间。

他回头环顾,不是警员就是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