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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药。我身体里一定注满了麻药,好让我保持安静。说不定还有天仙子碱,好撬开我的嘴。他们在短短的时间里给我打了太多的麻药。害得我发起了震颤性谵妄。有的人会发,有的人不会。这都取决于你的体质。麻药。

这就解释了那烟雾和顶灯边缘的那一圈小脑袋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些声音、那些疯疯傻傻的念头、那些皮带与铁条,以及麻木的手指和脚趾。那瓶威士忌也许是某人的“四十八小时戒酒疗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故意把它扔在那里,免得我错过。[1]

我站了起来,肚子几乎撞上了对面的那堵墙。这让我又躺了下来,非常轻柔地呼吸了好一会儿。这时我浑身上下都在一边刺痛,一边冒汗。我能感觉得到小滴的汗珠在我额头上凝结,然后顺着鼻翼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滑向嘴角。我的舌头愚蠢地伸过去舔了舔。

我又一次坐起身来,两脚牢牢地踏在地上,站了起来。

“行了,马洛,”我透过齿缝对自己说,“你是条硬汉。六英尺个头的铁打男儿。体重一百九十磅——脱光衣服,洗过脸后。你肌肉结实,下巴也不是玻璃做的。你受得了这个。你挨了两记闷棍,喉咙让人掐过,被一根抽中下巴的枪管敲得半傻。你身体里让人注满了麻药,药效在你体内持续发作,直到你疯狂得就像两只跳华尔兹的老鼠。而这一切又都如何呢?例行公事罢了。现在,让我们瞧瞧你能不能干点儿真正了不起的事情——比如说穿上裤子。”

我又在床上躺了下来。

时间又哗哗地过去了。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没有手表。反正他们也不在手表上标出这样的时间。

我坐了起来。这里面开始有点儿闷了。我站起身来,开始走路。走路一点儿也不好玩。你的心跳得就像一只紧张兮兮的猫。最好还是躺下,再睡一觉。最好还是先缓一缓。你的身体情况很糟糕,哥们儿。没错,海明威,我很虚弱。我甚至都打翻不了一只花瓶。我甚至都剪不了一片指甲。

没门儿。我走起来了。我是条硬汉。我要从这里出去。

我又在床上躺下了。

第四次的情况稍好一些。我在房间里走了两个来回。我走到洗脸池边,冲洗了一下池子,然后靠在上面,用手掌接水喝。我把水憋在肚子里。我等了一会儿,然后又喝了点儿水。感觉好多了。

我迈步。我迈步。我迈步。

走了半小时后,我的膝盖开始打战,可我的头脑清醒了。我又喝了些水——许多水。我喝水的时候,几乎对着洗脸池吼了出来。

我走回床边。那是一张可爱的床。玫瑰叶做的。它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床。他们从大美人卡洛尔·隆巴德那儿拿来的。这床对她来说太软了。在上面躺两分钟抵得上我的整个余生了。美丽的、松软的床,美丽的睡眠,美丽的眼睛合上,睫毛落下,轻柔的呼吸声,黑暗,还有休憩沉入深深的枕头。

我迈步。

他们造好金字塔就厌倦了,于是把塔拆掉,把石头磨碎,做成混凝土,拿来建起了顽石坝;他们造好大坝,把水引到了阳光明媚的南部,掀起了一场大洪水。

我走过了这一切。我根本就不在意。

我停下了脚步。我做好跟某人谈一谈的准备了。


[1]最常见的用于戒除酒瘾的药物是美沙酮之类的麻醉剂,也就是“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