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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五

伊瓦·骆肯知道完了,他的身体里没有任何一根纤维放弃,但是已经完了。恐慌一波波袭来,冲刷全身又退去。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死期将至,这是全凭理智得到的结论,但是他的确信却像融冰,涓滴流过全身。那次他在越南美莱村踩到陷阱,一根发出臭屎味的竹尖桩穿过大腿,另一根从脚底一路穿到膝盖,他站在那里,分秒不曾想过自己会死。后来他躺在日本,发着烧打着颤,他们说他的脚得锯掉的时候,他说他宁死也不截肢,其实他心里知道死不是选项,他根本不可能死,他们拿了麻醉剂来,他还把针筒从护士手中打落。

真是白痴。后来他们让他留住他的脚,能痛才能有命活,他在床头墙上刻了这句话。他在冈部市的医院待了快一年,才打赢血液感染这场仗。

他告诉自己这一生已经很长。长命毕竟还是挺了不起的一件事。再说他看过有人下场更惨的,所以何必抗拒?然而他的身体说不,用这辈子他一直说不的方式,对催促他越线的欲望说不﹔被解职退伍的时候对被他们击垮说不﹔被羞辱、疮疤被揭开的时候,也对自怜说不。不过最重要的是,他一直对闭上眼睛说不,因此他把一切看进眼里,战争,痛苦,残酷,勇气,人性,他看过如此之多,所以可以心安理得地说自己活得够本了。就算是现在他也没闭上眼睛,他几乎不眨眼。骆肯知道他要死了,如果他有眼泪,他会哭的。

丽姿·柯兰利看看手表,八点半了,她和哈利已经坐在蜜丽卡拉OK店快一个钟头,连照片里玛丹娜渴求的表情都开始变成不耐。

“他人呢?”她说。

“骆肯会来的。”哈利说。他站在窗边,已经把百叶窗拉起来,看着是隆路上蜗行的车头灯划过自己的倒影。

“你什么时候跟他讲话的?”

“就在跟你讲完之后。他那时在家整理照片和照相设备。骆肯会来的。”

他用手背压着眼睛。今天早上起床后,眼睛就一直刺刺红红的。

“我们起个头吧。”他说。

“什么意思?”

“我们得把案情全部顺过一遍,”哈利说,“最后再重建一次。”

“好,可是为什么?”

“丽姿,我们一开始就走错了。”

他松开拉绳,百叶窗哗地掉下来,听起来好像有东西穿过茂密的树叶落下。

骆肯坐在椅子上,一排刀子摆在面前桌上,每一把都能在几秒内置人于死地。说来确实奇怪,杀人竟然这么容易,甚至有时你会觉得不可思议,大多数人竟然能活到他们现在的岁数。只要一个圆弧线动作,削柳橙皮似的,喉咙就断了;鲜血涌出的速度之快,死亡旋即到来。至少由内行人来下手的话,就有这么快。

在背上捅一刀就需要更高的精准度,你有可能连刺二、三十次都刺不到什么,只是对人肉一阵无害的乱砍罢了。可是如果你懂得人体构造,懂得如何刺入心或肺,那就易如反掌。如果你从前面下手,最好瞄准低处,然后往上拉,这样可以插进胸腔,切入重要器官。不过从后面下手比较轻松,瞄准脊椎侧边就行了。

开枪杀人有多容易?非常容易。他第一次杀死人用的是半自动枪,在韩国。他瞄准目标,扣下扳机,看见一个男人倒下,就这样。没有任何负疚的痛苦,没有噩梦,没有精神崩溃。或许是战争的关系,但他不相信战争能解释一切。或许他缺乏同理心?有个心理学者跟他解释过,他成为恋童癖,乃是心灵受损之故。干脆说邪恶之故算了。

“好,现在你仔细听,”哈利已经在丽姿对面坐下来,“案发当天七点,大使的车子到了欧夫·克利普拉家,但开车的人不是大使。”

“不是?”

“不是。警卫印象中没看过穿黄西装的人。”

“所以?”

“丽姿,你看过那套西装,加油员相比之下都算朴素了。你觉得你忘得了那样的西装吗?”

她摇头,哈利继续说。

“驾驶把车停在车库,按了侧门的电铃。克利普拉开门的时候,大概迎面就对上了枪口吧。客人进屋,关上门,客气地请克利普拉张开嘴巴。”

“客气?”

“我要让故事精彩一点,可以吧?”

丽姿噘起嘴,在嘴唇前面摆出一根手指。

“然后他把枪管伸进去,命令克利普拉含住,接着开枪,冷血、无情地开枪。子弹穿过克利普拉的后脑,射进墙壁。凶手把血迹擦掉,然后……呃,你也知道那样会搞得多脏。”

丽姿点头,挥手要他继续。

“总之,这位神秘客把所有痕迹都去掉,最后从后车厢拿了那把螺丝起子,把子弹从墙壁撬出来。”

“你怎么知道?”

“我在走廊看到地板上有灰泥块,还看到弹孔。鉴识组已经证实,所含的石灰水成分和后车厢螺丝起子的相同。”

“然后?”

“然后凶手又出去,走到车子那里挪了挪大使的尸体,好把螺丝起子放回去。”

“所以他已经杀了大使?”

“这个晚一点再说。凶手换上大使的西装,然后进去克利普拉的办公室,从掸族的对刀之中拿了一把,又拿了秘密小屋的钥匙。他还从克利普拉的办公室打了一通很快结束的电话,而且拿走对话的录音带。接着他把克利普拉的尸体扔进后车厢,八点左右开车离开。”

“你说的我很难跟上,哈利。”

“八点半他在王利那里登记住房。”

“拜托,哈利,王利已经指认登记入住的人就是大使。”

“王利没有理由怀疑床上那个死人跟登记的人不是同一个,他看见的就是一个穿黄西装、戴墨镜的发郎罢了。还有,别忘了,王利认尸的时候,大使背上可是插了一把非常让人分心的刀子。”

“对。刀子的内情呢?”

“大使是死于刀下没错,但是时间早在他们进汽车旅馆之前。我猜是萨米人的刀子吧,因为上面涂了驯鹿油。那种东西在挪威的芬马克郡到处都买得到。”

“可是法医说伤口和那把掸族刀子吻合。”

“嗯,本来就会吻合。掸族那把刀刃长宽都大于萨米刀,所以不可能看出先用了另一把刀。你快跟上啊。凶手载着后车厢两具尸体来到汽车旅馆,要了一间远离柜台的房间,方便他倒车以后走个几公尺就能把墨内斯扛进房间里。他还要求在他说可以之前不要打扰他。他在房间里又换了一次衣服,然后替大使换上那套西装,可是他在压力之下搞砸了。你还记得我说大使显然要跟女人见面,因为他的皮带扣得比平常紧?”

丽姿咂了咂嘴,“凶手扣皮带的时候没注意到磨旧的那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