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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位留着凌乱黑发、长着轻率眉毛的年轻人是一位诗人,是吗?

格兰特感兴趣地看着那铅笔字。看起来,作者是在努力创作一首八行诗,但是没能想出第五行和第六行。所以潦草地写道:

说话的兽,

停滞的河,

行走的石,

歌唱的沙。

……

……

守卫去往

天堂的路。

平心而论,这首诗很奇怪。震颤性谵妄的前兆吗?

具有这样一张非常独特面庞的主人,在他酗酒后的酒精幻想中看见了非同寻常的东西,这是可以理解的。世界在这个长着轻率眉毛的年轻人眼里,会变得天翻地覆。被如此可怕的怪物所守卫的天堂是什么?遗忘?他为什么如此需要遗忘,它代表着他的天堂吗?他准备从不断靠近的恐惧中逃跑吗?

格兰特吃着没有嚼劲、刚出炉的大面包卷,思考着这个问题。笔迹虽显稚气,但一点也不颤抖,看起来是一个字迹稚气的成年人所写,不是因为他的协调性不好,而是因为他还不够成熟。从本质上看,他仍然是采用孩童最初书写时的方式。首字母的字形也证实了这一看法,那纯粹就是习字簿的字形。奇怪,一个如此个性的人却无意将自己的个性融入他的字形中。确实,很少有人不依自己的喜好、不按自己的潜意识需要来调整习字簿的字形。

这么多年,格兰特的一个小兴趣就是研究字迹,而且在工作中,他发现长期的研究结果很实用。当然,偶尔他的推论也会让人失望,比如一个将受害者用酸液溶解的连环杀手,结果却写了一手好字,只是有极强的逻辑性,这毕竟还是有足够的合理性。不过总体来说,笔迹提供了辨识一个人很好的标志。一般来看,一个人一直使用学生字体写信有两个原因:要么他不太聪明,要么他很少写字,没有机会把个性融入笔迹里。

考虑到他能很聪明地用语言将天堂之门那梦魇似的危险表达出来,所以很明显,这个字迹稚气的年轻人不是缺乏个性。他的个性——他的活力和兴趣——投入了其他事情。

什么事情?积极的事情,外部的事情。写一些像这样的留言:“坎伯兰郡的酒吧,6:45见面,托尼”,或是填写日志。

但是,他是个足以内省的人,会去分析和用语言表达通往梦想国度天堂的路,足以内省地置身事外地观察,想要去记录。

格兰特沉浸在一种舒心温暖的恍惚中,嚼着面包思考着。他注意到n和m的顶部紧紧相连。他是一个骗子?或只是一个守口如瓶的人?长着这样眉毛的男人,他的字迹透出一种奇怪的谨慎特征。一个人的面容所蕴含的意思有多少决定于眉毛,是很不可思议的。眉毛的角度变换一下,整体效果就不一样。电影巨头从巴勒姆和麦斯威山带来两个漂亮的小姑娘,然后将她们的眉毛刮去,重新画一对,她们立刻变成来自鄂本斯克和托本斯克的神秘人物。漫画家泰伯曾告诉他,欧尼·普赖斯就是由于他的眉毛而失去了成为首相的机会。泰伯喝着啤酒,眨着像猫头鹰般的眼睛说:“他们不喜欢他的眉毛。为什么?不要问我。我只画画。或者因为看起来脾气暴躁。他们不喜欢脾气暴躁的人。不相信他。但就因为这样他失去了这个机会,相信我。他的眉毛。他们不喜欢。”脾气暴躁的眉毛,骄傲自大的眉毛,忧心忡忡的眉毛——一对眉毛赋予了一张脸主要的基调。那对倾斜的黑色眉毛,让这张躺在枕头上苍白消瘦的脸显得如此轻率,而在死亡的时候更是如此。

好吧,当这个男人写下这些诗句时,他还没有喝醉,至少是清醒的。这个醉汉所寻找的天堂,在B7卧铺房间里的遗忘——充满酒气的空气,皱了的毯子,地板上滚动的空酒瓶,架子上打翻的玻璃杯,但是当他描绘这通往天堂之路时,他还没有喝醉。

歌唱的沙。

古怪,但不知何故,很吸引人。

歌唱的沙。某个地方确实有歌唱的沙吗?一种模糊而又熟悉的声音。歌唱的沙。当你走在沙上,它们会在你的脚下哭泣。或者是风,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一个男人的前臂伸到格兰特的面前,花格呢的袖子,并从盘里拿了一块大面包卷。

汤米拉出椅子坐了下来,说道:“你看起来正自得其乐。”他撕开面包,抹上黄油。“如今,这东西完全没有嚼劲。我小的时候,用牙咬,向外拉。一场势均力敌的对抗:你的牙还是面包。如果你的牙赢了,真值得一尝,满嘴美味的面粉和酵母会持续几分钟。现在它们再也尝不到了,你可以把这东西对折,然后整个放到嘴里,完全没有任何噎着的危险。”

格兰特怀着喜爱之情静静地看着他。他想,没有什么关系会如此亲密,亲密地把你和一个男人绑在一起,他和你同住一间预备学校的宿舍,然后一起上公学。但是,每当再次遇见汤米时,他就会想起预备学校。或许因为在本质上,这张精力充沛、棕色透着红的面庞和一双又圆又单纯的蓝眼睛,都和曾经歪歪扭扭系着纽扣的褐红色夹克上的面庞一样。汤米常常会满不在乎地系着夹克上的纽扣。

汤米不会浪费时间和精力问一些客套话,例如旅途和健康问题。当然,劳拉也不会。他们接纳眼前的他,就好像他已经在这待了一段时间,好像他根本就从未离开过,还是此前的来访。这种非常轻松的氛围让人沉浸其中。

“劳拉怎么样?”

“很好,长胖了一点。反正她是这么说的。我是没有看出来。我一直都不喜欢清瘦骨感的女人。”

曾有一段日子,那时他们都才二十岁,格兰特曾想过要娶他的表妹劳拉,他确信,劳拉也曾想要嫁给他。但在一切还未倾诉之前,魔法就消失了,他们又回到了原来友爱的关系。那魔法存在于高地令人陶醉的漫长夏日,存在于山间清晨的松针气息,存在于无尽暮色中三叶草香甜的气味。对于格兰特而言,表妹劳拉往往就是他快乐暑假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在溪里从划桨到钓鱼,他们一起第一次漫步在拉瑞格,第一次站在布雷里克的山顶。但直到那个夏天,他们青春期结束的时候,快乐才转化成劳拉,整个夏天都聚焦在劳拉·格兰特这个人身上。每当他想起那个夏天,心里还是会泛起一阵涟漪。一个明亮完美、色彩斑斓的气泡,因为秘而不宣,那个气泡永远也不会破裂。它依然明亮完美、色彩斑斓、泰然自若。他们又继续各奔东西,认识不同的人。事实上,劳拉带着小孩儿玩跳房子似的无所谓,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后来,格兰特带她参加了毕业时的舞会,她遇见了汤米·兰金。事情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