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北方(第2/3页)

这次聚会在九点四十五分圆满地结束了。辛普森再度帮助太太们搬凳子,然后把最八卦的几个太太送回家,然后就等着第二天早上见格兰特,告诉他打探到的关于埃弗雷特夫人的一切。

埃弗雷特夫人其实是苏格兰人。她没有方言口音,是因为已经在伦敦生活二十五年了。她们家最早是从西海岸来的,父亲是西海岸罗斯郡内的自由派牧师,现在他的兄长继承了父亲的职位。她的本姓是罗根,守寡十五年了,膝下并没有子女。她由于比较特立独行,所以跟大家不太熟,但是很受尊敬。尽管她把她的房间租给了几个赌场经纪人,也没有降低她在布莱特林教区的威信。索瑞尔退伍后而在未成为赌场经纪人前,曾住在她家,所以她也许会因为收留了一名罪孽深重的囚犯而得到主的宽恕。这两个男人从未与教区的人会面,教区的人也对他们敬而远之。格兰特明白,作为道德上的麻风病人,他们是不会有朋友的。他们似乎有一种永不疲倦的吸引力,把所有的邪恶都看作美德,他们生活中的一切都被陌生人所监视。这两个人,正如埃弗雷特夫人所说——格兰特觉得,埃弗雷特夫人是不会在这种可以被求证的事情上撒谎的!——形影不离。他们连女朋友也没有谈过。他们都是布莱特林人公认的聪明人,埃弗雷特夫人也是全心全意地照顾他们。她在伦敦没有亲人,所以每年会回一次苏格兰探亲。如果她的访客没有离开家的话,埃弗雷特夫人甚至雇人去打扫房间,照顾他们。

辛普森西装革履地从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周一晚上在国王十字车站和尤思顿值班的伙计正在向格兰特汇报工作情况。格兰特仔细地询问了当天晚上出现的可疑人物,当伙计说到有个年轻男子和他的母亲路过的时候,格兰特打断了他,问道:“描述一下他母亲的样子。”小伙子大致说了一下。

“火车上没有其他可疑人物了吗?”

小伙子回答没有。他纠结地推断道,那些黑黑瘦瘦、高颧骨的男人的家乡应该在苏格兰北部。他们成群结队地登上去往北方的列车。

“为什么你觉得他不是我们想要找的人呢?”

“他的行为方式,还有他母亲的行为方式。他们的行李就堆在行李架上,任何人都可以看见他名字的缩写——Q.L.。他只有一个高尔夫球袋,看上去是穿着便装。”

埃弗雷特夫人,干得漂亮!格兰特心想。临走前把钞票落在抽屉里的人是绝不会想到用高尔夫球袋的。他在想,他们是不是故意把行李箱留在那儿的。他觉得没有人会为了整件事的成功这样铤而走险。这应该只是巧合。

那他去了哪儿呢?

行李上没有标签,不过验票员说他买了去爱丁堡的票。

很快,格兰特就查到了拉蒙特的目的地。苏格兰的教会没有多少牧师姓罗根,而罗斯郡内更是只有一个。他是一个卡尼什自由教派的牧师,不会违背自己父亲的坚定信仰的。卡尼什是在湖旁边的一个靠近西海岸的小村庄。

格兰特走进办公室说:“我要去苏格兰一两天,去钓鱼。”

“想要放松一下换换脑子的话,很多地方都比苏格兰舒服多了啊!”巴克知道最近案件的进度遇到了麻烦。

“是啊,不过那儿适合钓鱼。而且那儿是我的地盘。我大概会去两天。”

“自己一个人吗?”

“是的。”

“最好带个帮手去吧。你也知道那边的苏格兰乡下警察的办事效率。”

“没事,他们帮忙钓个鱼还是绰绰有余的。再说我也应该用不上他们帮忙,除非他们愿意帮我把鱼运回伦敦。”

“好吧,什么时候去?”

“我买了七点半国王十字车站的票,明天十点前应该就到因弗内斯了吧。到了以后会告诉你。”

“好的。”巴克说,“去吧,小心别被自己的鱼钩给缠住了。”

格兰特花了好久才安排好未来几天的调查行动。他不能确定那个去了卡尼什的男人就是拉蒙特。他是所有搜查人员中唯一亲眼见过黎凡特人的,所以他必须亲自前往。但是,伦敦的搜查工作还是得继续,因为这次卡尼什之行可能是埃弗雷特夫人的调虎离山计,他可不敢掉以轻心。

当他在收拾钓鱼工具和旧衣物的时候,菲尔德太太拿着三明治走进了房间,同情地看着他。格兰特觉得很不自在,拒绝了她的好意。他正等着在火车上吃一顿丰盛的晚餐和一顿丰盛的早餐,然后就到苏格兰了。

“你想得很对,”菲尔德太太说,“但是你怎么知道你今晚会不会饿醒呢?这是鸡肉三明治,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上一顿鸡肉三明治。苏格兰可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天知道你在那边能买到什么吃的。”

格兰特说,苏格兰现在已经和英格兰一样发达了,而且景色更优美。

“我不知道什么美不美的。”不由分说,菲尔德太太把三明治塞到他的行李里面,“我的一个表亲曾经在那边服役,那边的乡下一座房子也没有,甚至一棵树都没有。本地人连茶饼都没见过,更别说司康面包了。”

“真够土的啊。”格兰特随口附和着,把他喜欢的斜纹旧格子衬衫放进了行李箱。

火车开出国王十字车站,格兰特坐下来,好好地研究着卡尼什地区的地图。再次研究这份地图让他的心情很愉悦。在广袤的苏格兰高原追踪嫌犯让他感到莫名的兴奋,这样的对决方式更原始,更有人情味。而不像在泰晤士河岸的对决那样,充斥着冷血的机械化手段,而这次是男人之间的对决。只有邮局才有电话,但是打电话要提前预订。与嫌犯的对决,可能是拳头对拳头,也可能是枪对枪,没有任何支援。格兰特倒是希望最好能把他生擒,如果带着尸体回伦敦就没意思了。更别说,其实警察心里也不太愿意见到探长把嫌犯杀死的场景。他必须暗中行事,因为他的行程毕竟晚了两天。黎凡特人不可能在昨晚之前就到达这里,他在这儿待得越久,就越不引人注意。一开始,这里的每个人心里对他都有所戒备,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本来就在这儿长大——他会在这儿混得很熟,甚至误以为自己很安全。

格兰特继续看地图,卡尼什就在河流的南岸,而河流在流经芬利湖后入海。在芬利湖以南四英里的地方,还有另外一个湖;而河流的北岸,是一个比卡尼什稍微大一点儿的村庄,村名叫加尼。也就是说,卡尼什在半岛的北边,加尼在南边,两个村庄之间通过一条起伏不平的乡道相连,路程约为四英里。

格兰特决定住在加尼——那里有一家酒店,听说还有温泉——在那儿可以以芬利湖钓鱼为掩饰,监视着整个卡尼什。他看地图直到夜深,而铁路两旁的景色也渐渐变得似曾相识。他知道,即便是最有经验的地图阅读者,在亲身来到现场的时候,仍然会不时地被震惊,但是他现在也自信比在这附近打猎的猎人还要熟悉这个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