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看到她进来。想看不到也难。她一头金发近乎银色,要是长在小孩头上,就叫亚麻色。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顶上,用发针别住。她前额高而平滑,颧骨突出,嘴巴略大。加上西部风格的靴子,她得有六尺高了。主要是双腿长。她穿着紫色名牌牛仔裤,香槟色皮毛短上衣。雨时断时续下了一整天,但她没带伞,头上也没有任何遮挡。水珠在她的发辫上闪烁着,像钻石。

她在门口站了会儿,四下张望。

这是周三下午,三点半左右。在阿姆斯特朗酒吧,这个时间生意向来清淡。午餐时间的人潮已退去,对下班的顾客来说又太早。再过十五分钟,一对教师将会来这儿喝一杯,之后,罗斯福医院一些四点下班的护士也会来。但此刻,吧台那儿只有三、四个人,还有两个人坐在前头的桌边,刚喝完一瓶葡萄酒。仅此而已。当然,还有我,坐在后面我常坐的桌子边。

她马上认出了我,我也越过整个房间捕捉到她眼睛的蓝色。她在吧台前停了一下,确认后,便一路绕过桌子向我走来。

她说:“斯卡德先生吗?我是金·达基嫩,伊莱恩·马德尔的朋友。”

“她给我打过电话,请坐。”

“谢谢。”—棒槌学堂·E书小组—

她在我对面落座,将手提包放在桌子上,取出一盒香烟和一次性打火机。没点烟之前她停了一下,夹着烟卷问我介不介意。我让她放心,尽管吸。她的声音与我想的不一样,十分柔和,标准的中西部口音。刚才看到她的靴子、皮草、棱角分明的脸形,再加上那个异国情调的名字,我猜会听到受虐狂幻想中才有的那种声音:粗糙刺耳,严厉冷酷,带着欧洲口音。她也比我第一眼看到时显得年轻。不会超过二十五岁。

她点燃香烟,将打火机放在烟盒上面。女招待伊芙琳在过去的两周中一直上白班,因为她在外好莱坞的某个表演场所得到了一个小角色。她看上去总像是要打哈欠。她来到桌旁时,金·达基嫩正在摆弄打火机。金点了一杯白酒。伊芙琳问我是否再要点咖啡,听到我说好的,金说道:“哦,你在喝咖啡?我不要白酒了,也喝咖啡。行吗?”

咖啡端来后,她往里面加了奶精和糖,然后搅拌了一下,一小口一小口喝着。她告诉我,她不太喝酒,尤其现在时候还早。但她喝咖啡不像我那样不加糖、奶,她向来不喝黑咖啡,只能喝香甜醇厚的咖啡,几乎就像甜点,她认为十分幸运的是,从未因此增加一盎司体重,她可以吃任何东西,却从不会增加一盎司,那不是很幸运吗?

我同意,确实很幸运。

我认识伊莱恩很久了吗?几年吧,我说。哦,她自己倒没认识她那么久,实际上,她来纽约时间也不很长,她跟她也没那么熟,但她觉得伊莱恩人非常好。我同意这一点吗?我同意。伊莱恩的头脑极其冷静,非常通情达理,而那很重要,是不是?我同意那很重要。

我让她慢慢来。她聊了很多,笑着,说话时望着你的眼睛。若参加选美比赛,她即使不拔头筹,也能拿走“最具人气”奖,如果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谈到正题,我并不介意。我没别的地方可去,也没更好的事情可做。

她说:“你曾是警察?”

“几年前的事儿了。”

“你现在是私人侦探?”

“不全是。”

她的眼睛瞪大了。那是一种鲜亮的蓝色,一种罕见的色泽,我怀疑她是否戴了隐形眼镜。那种柔软的镜片有时会对眼睛的颜色做出稀奇古怪的事情,改变某些色彩,又使另一些颜色加深。

“我没有执照,”我解释,“当我决定不再戴警徽时,我也不想要执照了。”或是填表,留记录,到收税员那儿登记,“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非官方行为。”

“这就是你干的活儿?你的谋生方式?”

“是的。”

“你管它叫什么?你做的事。”

你可以称之为捞钱,只是我捞得不多。是工作来找我。我推掉的比接手的多,我只接受那些找不出借口推掉的工作。此刻,我在想,这个女人想要我干什么,我会找到什么借口来回绝她。

“我不知道把它称作什么,”我对她说,“你可以说,我在帮朋友的忙。”

她脸上顿时焕发出神采。自打进门之后,她一直在笑,但这回笑意头一次漾至她的眼中。

“哦,哇,太棒了,”她说,“我也能享受点好处了。就目前这事儿来说,我需要朋友帮忙。”

“你遇到什么麻烦了?”

她又点了一支烟,以换取一些思考的时间。她把打火机摆到烟盒正中央,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手。她的指甲修剪得很好,长而不俗,染成了茶红波特酒的颜色。在她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镶嵌着一颗大大的方型绿宝石的金戒指。

她说:“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和伊莱恩一样。”

“我猜到了。”

“我是妓女。”

我点了点头。她在椅子上坐直,舒展开双肩,整理了一下毛皮上衣,解开颈部的扣钩。我闻到了她身上的香水味。这种香味我以前闻到过,但想不起在哪儿了。我举起杯子,把咖啡喝完。

“我想退出。”

“从目前这种生活里?”

她点了点头。—棒槌学堂·E书小组—

“这一行我已干了四年。我是四年前的七月来这儿的。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四年零四个月。我二十三岁了。还很年轻,是不是?”

“是的。”

“感觉上却没那么年轻。”

她再次整理上衣,重新系上了扣钩。她的戒指闪闪发光。

“四年前,当我走下公交车时,手里拎着箱子,胳膊上搭着牛仔夹克。现在,我有了这一件,是貂皮的。”

“它很适合你。”

“我宁愿拿它换那件旧牛仔夹克,”她说,“如果我能再活一次。不,我不会。因为,如果重新来过,我会做同样的事,是不是?噢,要是重回十九岁,又知道我现在所知道的一切就好了,要是那样的话,我只能十五岁就开始卖身,那现在我早就死掉了。我只是在胡说八道。对不起。”

“没必要道歉。”

“我想退出这种生活。”

“然后做什么?回明尼苏达州?”

“是威斯康星州。不,我不会回去的。那儿没什么值得我回去的。我退出并不意味着我要回去。”

“好吧。”

“那样的话我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我把事情简化为两个选项,如果A不好,我就选B。但那不对。字母表里还有很多其他字母呢。”

她完全可以去教哲学。

我说:“你需要我做什么,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