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边吃早餐边看报。科罗纳区那个房管局警察仍不见好转,不过医生说他有望活下来。他们说他可能会局部瘫痪,并可能落下终生残疾,但现在下定论为时过早。

有人在中央车站抢劫一位拿着购物袋的妇女,三个购物袋被抢走了两个。

在布鲁克林的格雷森区,一对因从事色情行业而有过前科的父子(据媒体报道,他们涉嫌有组织的犯罪)从一辆车中冲出,跑到离他们最近的一座房子里躲避。追杀他们的人用手枪和霰弹枪向他们扫射。父亲受伤,儿子中弹身亡,新搬进这座房子的年轻妈妈正在前厅挂衣服,流弹穿过房门轰掉了她的半个脑袋。

第六十三大街的基督教青年会每星期有六天的午间聚会。演讲人说:“告诉你们我是怎么到这儿来的。一天早晨我醒来对自己说:‘嘿,多好的天啊,我这辈子精神从没这么好过。健康状况绝佳,婚姻美满,事业顺利,并且从未如此清醒过。我想我应该加入匿名戒酒互助会’。”屋里爆发出笑声。

他讲完后,大家没有轮流发言,而是看谁举手,由演讲人点名发言。一个年轻人羞涩地说他戒酒刚刚满了九十天,于是赢得了一阵掌声。我想举手并暗自思忖着该说些什么。我能说的就只有格雷森区的那个妇女,或卢·鲁登科的妈妈——惨死在做过手脚的电视机下。但这两桩命案与我何干?正当我还在想应该说些什么时,时间到了,大家都站了起来念主祷文。这样也好。反正我也想不出举手说什么。

会后,我在中央公园闲逛。终于出太阳了,这是一周来的第一个晴天。我长久地散步,看着小孩、骑车的人和溜冰的人,尽力把这健康、纯真、朝气蓬勃的景象同每天早晨出现在报纸上的那个黑暗的城市面目调和起来。

这两个世界重叠起来。某些骑车人的自行车或许会被抢走;某些正在散步的情侣会回到遭窃的家中;某些正在嬉闹的孩子或许会抢劫、枪杀或刺伤别人,而有些会被抢、被射杀或被刺伤。要想理清这团乱麻,人们准会头疼的。

从公园出来,走到哥伦布圆环广场时,我遇到一个穿着篮球衣、有一只玻璃假眼的无赖,他涎着脸跟我讨一角钱买酒喝。左边几码远,他的两个同伙一边分享一瓶“夜班火车”酒,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我们。我本想让他滚开,但让自己吃惊的是,我反而给了他一美元。也许是不想让他在同伴面前丢丑吧。他开始谢个不停,让我无法忍受,也许是看到我冷冰冰的脸色,他才作罢,退了回去,我穿过街道,朝旅馆走去。

没有邮件,只有金让我回电的口信。前台服务员本应在留言条上注明来电时间,但这儿可不是什么高级宾馆。我问他是否记得来电的时间,他说不记得了。

我打电话给她,她说:“哦,我正等你来电话呢。过来拿我欠你的钱如何?”

“你有钱斯的消息了?”

“一个小时前他来这儿了。一切顺利。你能过来吗?”

我让她给我一个小时时间。我上楼,冲澡,刮脸。我穿戴整齐,然后觉得不太喜欢身上这套装束,就换了一身。当我手忙脚乱地打着领带时,突然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我如此精心打扮像是要赴女友的约会。

我不禁哑然失笑。—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戴上帽子,穿上外衣,走出旅馆。她住在默里希尔区,位于第三十八大街、第三大道和莱克斯大道之间。我走到第五大道,先乘公交车,下车后散步走过一段往东的路。她那栋建筑是战前的公寓大楼,红砖墙面,十四层高,大厅铺着地砖,点缀着棕榈盆景。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门房,他用对讲机打到楼上。确认金在等我之后,他才把电梯的方向指给我。他刻意表现得不带任何成见,但我觉得他知道金是做什么的,所以把我当成嫖客,并小心翼翼地忍着不傻笑出来。

我乘电梯到十二楼,然后走向她的房间。快到时,房门开了。她站在门口,就像镶嵌在镜框中一样。她那金黄的发辫,湛蓝的眼睛,还有那颧骨,有一刻我简直可以把她当成北欧海盗船头的雕像。

“哦,马修,”她说着,过来拥抱我。她和我身高相仿,给了我一个结实的拥抱,我感觉到她坚实的Rx房和大腿的压力,闻到她散发出来的浓郁香水味。

“马修,”她把我拉进房间,关上房门,“上帝,我真感激伊莱恩让我找你帮忙。你知道你是什么吗?你是我的英雄。”

“我不过是跟那个人谈了谈。”

“不管你做了什么,反正奏效了。那才是我所关心的。请坐,休息一会儿。你喝点什么吗?”

“不,谢谢。”

“喝点咖啡?”

“好,如果不麻烦的话。”

“请坐。是速溶的,你不介意吧。我实在懒得煮真正的咖啡。”

我告诉她速溶咖啡也很好。

她冲咖啡时,我坐在沙发上等着。房间很舒适,家俱虽然不多,但还算漂亮。音响里放着轻柔的爵士钢琴独奏曲,一只黑猫从墙角探出头来谨慎地看着我,然后又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咖啡桌上放了几本新近的杂志——《人物》、《电视指南》、《大都会》和《自然史》。音响上方的墙上挂了一幅镶框海报,是几年前惠特尼博物馆为霍珀举行画展时设计的。另一面墙上有一对非洲面具。橡木地板的正中央铺了块斯堪的纳维亚地毯,是蓝、绿相间的抽象图案。

她端着咖啡回来时,我夸赞了这个房间。她说她希望能把这个公寓留下。

“但从某种角度考虑,”她说,“最好还是不能,你知道?我的意思是,如果我继续住在这里,有人还会来找我。男人们。”

“当然。”

“再说,这儿没有什么是属于我的。我是说,房里只有那张海报是我挑选的。我去看那个画展,想留点什么作为纪念。那个人画出了寂寞。人们聚在一起,但相互隔膜,望着不同的方向。它打动了我,真的。”

“你以后打算住哪儿?”

“找个好地方,”她信心十足地说。她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一条长腿垫在臀部下面,她的咖啡杯放在另一个膝盖上。她穿着上次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穿过的紫红色牛仔裤,配了件柠檬黄毛衣。毛衣下面似乎什么都没穿。她光着脚,脚趾甲和手指甲涂着同样的茶红波特酒色。她原本穿着卧室拖鞋,但坐下来时踢掉了。我留意到她眼睛的蓝色,和方型宝石戒指的绿色,然后,我的视线被地毯吸引过去。看上去像是有人把那上面的颜色拿去用搅拌器搅在一起了一样。

她轻轻吹了吹咖啡,喝了一口,然后身子前倾,将咖啡杯放在咖啡桌上。她点起一根香烟,说:“我不知道你跟钱斯说了什么,但他对你印象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