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星期六是敲门的好日子,因为待在家里的人通常要比其它日子多。这个星期六的天气不适合出门,连绵细雨从阴暗的天空飘落下来,刺骨寒风把雨丝吹得纷乱。

纽约的风有时颇为怪异。高耸的建筑似乎把风割裂,它飞旋着,就像台球桌上的旋转球,于是,风古怪地东撞西跳,在不同的街区刮向不同的方向。那天早上和下午,风似乎总是迎面扑来。我绕过街角,它也绕了过来,劈面而来,把雨喷洒在我脸上。有时我因此神清气爽,有时我弓背低头,诅咒风雨和我自己,偏在这种天气外出。

第一站是金的大楼,我手拿钥匙,朝门房点头后径自进入。我以前没见过他,估计他也不认识我,但他并没质疑我进门的权利。我乘电梯上楼,进入金的公寓。

也许我是想确定小猫是否仍旧不在。我没有其它进去的理由。据我判断,公寓和我上次离开时一样,还是找不到小猫和它的秽物盘。考虑到这个,我就去查看厨房。橱柜里没有任何罐装或盒装的猫粮,没有装小猫排泄物的垃圾袋,也没有防溢的喂猫小碗。我在公寓里闻不出半点猫味,便开始怀疑我对这个动物的记忆是否准确。然后,我在冰箱里找到一罐半满的猫食,上覆一层塑胶膜。

瞧瞧这个,我想。大侦探找到线索了。

之后不久,大侦探找到了猫。我在走廊走来走去,挨家敲门。尽管是下雨的周六,仍不是人人都在家。头三家人根本不知道金曾养过猫,更甭说它的下落了。

我敲开的第四家主人是艾丽丝·西姆金斯。她个头矮小,五十多岁,讲话小心谨慎,直到我提起金的小猫。

“噢,你是说黑豹,”她笑道,“你要找黑豹啊。你知道,我想到会有人来找它。进来,好吗?”

她领我坐上一张垫着软垫的椅子,端来一杯咖啡,还为屋中家俱过多道歉。她告诉我说,她是个寡妇,从郊区一所房子搬进这间小公寓,虽然她已经扔掉很多东西,但还是留下太多家俱。

“这儿就像是障碍赛跑道,”她说,“倒也不是昨天才搬过来,我在这儿住了将近两年,因为不是紧急的事,我就这么拖呀拖的。”

她是从邻居那儿听到金的死讯。第二天早上坐在办公室的桌边时,她想起金的小猫。谁会喂它?谁会照顾它?

“我一直忍到午餐时间,”她说,“因为我觉得总不能因为怕小猫多饿一个小时就像疯子一样冲出办公室。我喂好猫,把秽物盘清理干净,为它换水,当晚下班回家时又过去看它。显然一直没人过来照顾它。整晚我都在想着这个可怜的小东西。第二天早上去喂它时,决定暂时把它接过来同住。”她微笑道,“它好像已经适应了。你说它会不会想她?”

“不知道。”—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也不知道它会不会想我,但我会想它。我从没养过猫。几年前我们有条狗,我没想养狗,至少在城里不行,但养猫似乎并不麻烦。黑豹已经剪了趾甲,所以不存在抓坏家俱的问题。不过我倒希望它抓坏一些,那会促使我丢掉部分家俱。”

她轻声笑起来:“我好像把她公寓里所有的猫粮都拿过来了。我可以统统转交给你。黑豹不知躲哪儿去了,但我肯定会找到它的。”

我向她保证自己不是为猫而来,如果她愿意的话,大可留下黑豹。她颇惊讶,但显然放下心来。但如果我不是为猫而来,那来干什么?

我简短解释了我的身份。当她还在整理思路时,我又问她如何进入金的公寓的。

“噢,我有钥匙。几个月前我给了她我公寓的钥匙。当时我要出城,请她帮我给植物浇水,回来后不久,她把她的钥匙也给了我。我想不起是为什么。要我代喂黑豹吗?真的想不起来了。你介意我给它换个名字吗?”

“什么?”

“我就是不喜欢它的名字,但又不知给它改名是否合适。我敢说它根本认不出那名字,它只认得电动开罐器的嗡嗡声,宣布要开饭了。”她笑笑,“诗人艾略特写过,每只猫都有个秘密名字,只有猫自己知道。所以我觉得不管叫它什么,其实都一样。”

我把话题转到金身上,问她和金有多熟。

“我不知道我们算不算朋友,”她说,“我们是邻居,好邻居。我留了她公寓的钥匙,但不敢肯定我们算是朋友。”

“你知道她是妓女吗?”

“我想我知道。起初我以为她是模特儿,她有那个本钱。”

“对。”

“但后来慢慢猜出她真正的职业。她从未提过,我想可能就因为她一直不愿提到自己的职业,我才往别处想。而且还有一个黑人常来找她。不知怎么的,我觉得他是她的皮条客。”

“她有男朋友吗,西姆金斯太太?”

“除了那个黑人吗?”

她想了一会儿,这时,一道黑影突然窜过地毯,跃上沙发,然后再一跳便不见了。

“看到了吧?”她说,“它根本不像黑豹。我不知道它像什么,但一点都不像豹子。你问她有没有男友是吧?”

“对。”

“我也在怀疑。她肯定有过秘密计划,因为我们最后一次聊天时她暗示过——她说要搬走,还说她的生活就要大大改善。我只当那是痴人说梦。”

“为什么?”

“因为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要跟她的皮条客抛下一切奔向夕阳,从此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只不过她不肯明说,因为她绝对不会说出真相,告诉我她有一个皮条客,而她是个妓女。我知道拉皮条通常会跟手下女孩说,其它女孩全不重要,只等存够钱他俩就可以远走高飞,到澳洲买个牧场好好过日子之类。”

我想到莫顿街的弗兰·谢克特,她深信钱斯跟她前世有缘,未来无可限量。

“她打算离开她的皮条客。”我说。

“为了另一个男人?”

“我要查的正是这个。”

她从没见过金跟哪个人特别要好,也没注意去金公寓里的男人。不管怎样,这类访客很少晚上光临,她解释说,而她本人又是白天上班。

“我还以为那件毛皮外套是她自己买的呢,”她说,“她很得意,好像是什么人买给她的,但我觉得她不好意思说是自己掏钱买的才装装样子。我敢打赌她确实有个男友。她炫耀那件毛皮外套的样子很像,似乎那是某个男人给她的礼物,但她并没明说。”

“因为他们的关系不能公开。”

“对。她很自豪有那件毛皮外套,还有那些珠宝。你说她想离开她的皮条客。她因为这个被杀的吗?”

“我不知道。”

“我尽量不去想她已经被杀,以及整个过程和原因。你看过一本叫《海底沉舟》的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