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宝贝的华尔兹(第2/12页)

“能问一下,告示上写的时间里,你在哪里?在做什么呢?”

平成九年,那可是五年前,我在哪里?这还真把我给问着了。

我歪头想了想,哦,当时的我还是个工专里的坏学生。成天就是打架吵架,还每天提心吊胆地为防挨刀而在肚子上塞本杂志。当然,我已经不可能记清楚五年前的“十二月二十七日凌晨”自己在做什么,于是只好抱歉地看着那位大叔,口吐一口白雾回道:

“抱歉,记不得了。请问在这过世的是您什么人?”

这位大叔两眼笔直地凝视着我。由于他坐在比人行道高几阶的露台上,因此即使是坐着,视线的高度也和站着的我约略相当。他用哀伤的眼神把我从头到脚缓缓打量了几遍,然后忧伤地说:

“是我的独生子利洋,要是他还活着,现在年纪也应该和你差不多了。他的身高大概也和你差不多吧。”

他说出的这番话竟莫名地让我伤感,它就如一把利刃刺进了我内心深处。我想,要是我老爸还活着,想必年纪也和这位大叔差不多。我环视周围,发现剧场大道的对面有台自动贩卖机。

我翻身跳过栅栏,穿过马路买了两罐热腾腾的拿铁咖啡。我走回这位五年前痛失骨肉的大叔身旁,轻轻地把咖啡放上了露台边缘。

“如果不介意的话,就请喝了这杯咖啡吧。这个晚上实在是大冷了。”

虽然向我道了谢,但这位大叔却碰也没碰这罐咖啡。

他跟我说自己名叫南条靖洋,在我还没开口说半句话前,他便如遇知音般地开始聊起他那过世的儿子:

“我们家的阿利当年在上野的美国街区可是个响叮当的大人物。他生前就是那里街头帮派的头目。”

美国街区的帮派分子?那一带传统上除了日本小鬼的帮派之外,还夹杂着许多在日朝鲜人和东南亚裔的小帮派。也不知道他那倒楣的儿子,深更半夜的跑到不是他地盘的池袋做什么。

说了几句之后,这位可怜的大叔便拉开罐装咖啡的拉环,自己并不喝,却将开口朝蜡烛的方向放上了露台。

“阿利的女朋友在这儿住,当时正好从她家走到超市买点东西。那个名叫晴美的女孩怀了阿利的孩子,他大概是跑出来买点东西给她补补吧?”

我什么话也没说。即使正值热闹的圣诞节前夕,也几乎没有行人会走到艺术剧场后头这一带来,而且剧场大道是条死巷,也没几台车会开进来。在我们俩身处的露台四周,只停着一台出租车。大叔见我没有说话,便又接着说道:

“没人清楚当时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是个计程车司机,当时正当我在送客人的时候,接获这个可怕的通知,当我赶到要町的急诊医院时,只看到阿利冷冰冰的尸体。院方表示他头盖骨里头有团很大的血块,原本准备做个手术把它取出来,但还是来不及了。”

我同情地叹了口气,问道:

“那位晴美小姐,后来把孩子生下来了吗?”

这下这位大叔首度把头转向我,我看到了他那张老泪纵横的脸上泛出了动人的笑容,也让我看到了一对被烟熏黄了的门牙。

“嗯。我家明洋都快上小学了。晴美后来和别的男人结了婚,她先生也很疼我的孙子。”

我眺望着无人的露台,在这个时候显得分外寂静。听完大叔的讲述,我忽然想起了一件当年的案子,我终于知道,那件案子就是大叔儿了遇害的这件案子,当时这案子喧腾了约一个月,但由于死者并非本地人,加上凶手也没找到,所以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我朝点了根烟放在咖啡罐上的大叔说道:

“唉,大叔不要太过伤心,只要有孩子,就比什么都强呀!”

“我也是这么想的呀。他就是血气方刚,也许就是因此才和其他小混混发生冲突了,脑袋大概就……”

说到这里,大叔突然停了下来,像在抚摸着孙子的脑袋般,轻轻把手放到了露台的白色大理石砖上,接着说道,“……撞到这石砖上了吧?或者撞到阶梯的一角了。”

我移开视线,望向摇晃的烛光。只见仅剩约十公分的蜡烛在风中摇摇摆摆,仍在奋力燃烧着。这下大叔似乎想起了什么,他朝我问道:

“对了。你是住这附近的吗?那你有没有朋友认识这里的帮派分子或是混街头的?你能帮我打听一下五年前的往事吗?”

这他真算找对人了,这池袋的街头帮派,哪一个人是我阿诚不认识的?既然认识了,就当是一种缘份吧。再说,闲着也是闲着,用闲着的时间为这位可怜的大叔做点事情,不也是很有意思的吗?

“认倒认识一些。南条先生,你放心,我会尽力帮你打听的。”

说完,我就向他作了了个自我介绍,并站起了身子。南条也站了起来,可能是坐太久了,他的身了有些晃。

“在这里坐了一个来钟头,屁股都要给冻僵了。你叫阿诚啊?那住哪里呢?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恢复过来的大叔敏捷地跃过栅栏,朝亮着暂停灯的出租车走去。

我赶紧道:

“我就在这附近住着,离这儿走路也只要五分钟,不必麻烦啦。”

南条头也不回地回道:

“五分钟也可以听完一首歌了。别跟我客气了,来上车吧。”

在车上,他递给坐在后座的我一只黑色的档案夹。打开一看,居然整整齐齐地装了约四、五十张CD,从四〇年代的摇滚爵士到最近的北欧爵士一应俱全。坐在驾驶席上的南条回过头来,朝我投来一个微笑。然后微笑着对我说道:

“听过‘爵士出租车’吗?我这就是,这台车的行李厢里可是有真空管式的后级扩大机与两台二十片装的CD音响呢。你选吧,就当是今晚旅程的背景音乐。车是我自己的,所以我就按自己的喜好把它改装成这副德行了。”

虽然我很喜欢古典音乐,但对爵士可不懂多少。不过一张上标是疾驶于黎明中的急行列车照片的CD吸引了我的注意,便指了这张CD。大叔说道:

“这是奥斯卡·彼得森乡村三重唱的《夜行列车》。想不到你年纪轻轻,品味还不赖呢!”

大叔熟练地选了曲,悠闲的音乐便开始在车内回荡。出租车静静发动,流畅地驶到了剧场大道上。或许是大叔安的那台真空管扩大机起的作用,这乐声虽然很强,但音色却柔软得跟丝绸一样。我不禁好奇,难道奥斯卡·彼得森那意大利香肠般的手指,也能在白色琴键上弹出如此浑厚的音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