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三城之行(第4/5页)



  “对于所有的孩子来说,都是这样的。”

  约翰点了点头,神色显得有些悲戚,他缓缓地说:“可是大多数孩子长大以后就没有了这些缥缈的梦想,然而吉米和玛丽·安却从来没有放弃过他们那些浪漫的幻想。读过《金银岛》的男孩梦想长大以后去做一名放荡不羁的海盗,可是等他真的长大了,他成了会计、律师或是教师;读过《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的女孩子也会梦想有一天追赶着白兔进入到童话的世界中,可是等她真的长大了,她成了妻子和母亲。”

  我调侃道:“听起来你并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彼得·潘。”

  他又有些悲伤地笑了笑,说:“不幸的是我的孩子们相信。”

  我劝道:“先生,你对孩子的要求是不是有些太苛刻了?你的女儿是一名演员,这是一个受人瞩目并被人尊重的职业,而且她还干得相当不错。”

  约翰·比姆耸了耸肩,实话实说道:“她能有这样的成绩主要是由于得到了我的一些帮助。让我来告诉你一些在大城市里寻找职业的规则吧,你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找到一份工作,也可以依靠一个有权有势的亲戚找到一份工作。”他停了一下,“当然了,一旦你开始工作以后,机会对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了。如果你不能尽快地适应工作环境的要求,无论是谁都得夹起行李走人。要是玛丽·安在广播电台做得不好,那么她也早就被炒鱿鱼了。”

  说到这里,他把双手交叉叠放在一起,准确地说,是把左手的手指放在了右手的关节上。他脸上露出了慈和的笑容,向我继续说道:“内特,也许你说得很对,我对孩子们的要求的确苛刻了一些,这对吉米很不公平。玛丽·安一向做得非常出色,我希望吉米也一样能够做得十分出色。”

  我抓住这个机会,问了下去:“给我讲讲吉米吧。”

  约翰皱了皱眉,说道:“你得先弄清楚一件事,内特,在吉米成长的那几年,三城是一个非常混乱的地方……芝加哥人把这叫做‘匪徒猖獗’。一直到现在,这里仍旧是乱七八糟。那个时候,报纸上报道的都是枪杀案和各类耸人听闻的事件。一名叫作卢内的匪徒把自己的儿子训练成了一名杀手,在他的儿子被对立的帮派杀害了以后,他又把一张他儿子尸体的照片登在了报纸上,然后以此为由控告其他的报纸盗用。”他摇了摇头,“你应该知道,他这么做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敲诈。”

  “当时吉米还是个小孩子?”

  “是的。在恶劣的社会风气中,我很难按自己的方式来教育吉米。吉米是一个非常有好奇心的孩子,对报纸上的各类黑社会新闻都很感兴趣,可是他又太小了,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我给他讲了匪徒卢内的丑闻,让他明白卢内的行为是对真正的新闻的羞辱,他使得新闻自由的真实内涵被掩盖了。”

  “吉米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热衷新闻这一职业的?”

  约翰·比姆点了点头,“我想是的。那时候,甚至连一些社会知名度很高的报纸也刊登那些骇人听闻的可怖故事,他们把的的确确发生过的贩卖私酒,开设大规模赌场、妓院,黑社会之间的不同帮派频繁爆发的各种流血冲突事件,甚至连许多无辜的旁观者身首异处的惨景都登了出来……所有这些都激起了吉米更大的好奇心。”

  “这听起来很正常。”

  “后来,在他长大了一些以后,我介绍他认识了保罗·泰诺。泰诺是《民主报》的一名警察记者。”

  约翰·比姆停下来喝了一口咖啡,之后,他又接着讲了下去:“在吉米上高中的那段时间,保罗很喜欢他,非常愿意回答他的各种各样古怪的问题。保罗还经常带吉米一起去旁听法庭的审判,有空的时候还常带吉米去自己家里玩,他们两个常常一谈就是几个小时。老实说,我当时真的有些嫉妒保罗了。不过,吉米虽然对那些黑社会不良分子的事情很感兴趣(他常常带回来芝加哥的报纸,制作了好几大本有关帮派之间血腥杀戮事件的剪报册),不过我并没有发现吉米由此而染上什么不良的嗜好,所以呢,我对此也就一直不太在意。不过,在那个时候,卢内帮就已经分裂了,其中的一些人经常在三城这一带活动。”

  我问道:“那么保罗·泰诺呢?他仍然和吉米保持联系吗?”

  约翰想了想,回答道:“噢,我想是的。如果你认为有必要的话,我可以安排你们两个见见面。”

  我点点头,“那可能对寻找吉米会有帮助的。在吉米上大学以前,他一直住在这里吗?”

  “是的。那时,他在奥古斯坦中学上学。在他出走以前的那段日子,我还以为自己已经说服了他去帕默斯学院念书。”

  我叹了一口气,“也许你的做法太过强硬了。”

  “恐怕是的。吉米对于我的专制选择了一走了之的回答方式,对此我深感内疚。”约翰的眉头皱了起来,“在吉米即将高中毕业的时候,我们两个总是争吵不休,主要是为了他今后的人生选择。可是在他离家的最后一周里,吉米对我说他改变主意了。我当时真是高兴极了,可是后来我才明白他只是假意地同意我的意见,目的是为了避免和我正面冲突,然后再找个机会一走了之。当时,我已经给了他几百美元,作为去帕默斯学院念书的部分费用。吉米虽然很好幻想,但他也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孩子,”说到这里,约翰·比姆苦笑了一下,“你瞧,玛丽·安并不是我们家里惟一一个有表演天赋的孩子。”

  我也笑了一下,继续问道:“吉米有什么特殊的生活习惯吗?特别在他离家出走前的一、二年间,他有过什么反常的行为吗?”

  约翰沉思了片刻,回答道:“吉米晚上常常出去,为这事我们两个也吵过不少次了,可是最后谁都没能说服对方。他还经常喝酒,尽管他明明知道我一向最讨厌他喝酒。”

  我一针见血地说道:“那么,在他离开的最初一个时期里,你一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喜悦感。”

  约翰苦笑了一下,“内特,这话虽然听起来有些刻薄,可是……大体上说来,我确实是这样感觉的。”约翰叹了一口气,又继续说道,“可是,在一年前我就不再这么觉得了。我本以为过了一段时间,吉米就会和家里取得联系——即使不和我,也会和玛丽·安联络的。我刚才说过的,他们姐弟之间的感情一直非常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