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称呼

怕失忆之后手生,开完会,陆时亦决定去博驰的赛道找找手感。

简大勇也是这么想的,他自从退役之后没带过车手,第一次带就带个总失忆的,有时候也会感叹真是时也命也,不可抗力因素搞不定也。

都是一个团队,既然要去大家就一起去,没有去两个剩下待着的道理。于是商量完,干脆一大屋子人倾巢而出,浩浩荡荡的往外走。

薄谦落在最后,陆时亦没经过大脑,脚上便慢了两步。随即反应过来,又加快速度,追上了程幼婷。

程幼婷身边倏然多了一个人,一看是这位,惊诧不已。心想薄总也不行啊,一上午时间都没搞定?

她还以为,早上她们从小鹿房间离开以后,这两人就**,又“深入了解”对方一次了呢。

陆时亦眼睁睁看着她神情逐渐猥琐,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跟着她。上了大巴车以后,还是选择跟她坐在一排。

因为他有个问题要问——在和这些人交往的过程中,他发现,他男朋友表面上看着与大家还算熟悉,实则无论和谁说话都带着淡淡的疏离感。

而大家似乎并不觉得这样不正常,平时相处的模式就是,他男友不和其他人说话,其他人也不会主动和他男友说话。他男友如果主动说话了,也大多是吩咐某人做些什么,一般吩咐梁哥和老高比较多,和车队交流较少。

程幼婷说过,他男友是他的顶头上司。他就想问,这个“顶头”到底顶到了哪个程度,能让大家对他又敬又畏?

“程儿姐,”陆时亦向前看了一眼,薄谦还在车下没上来,压低声音问,“我那个便宜男朋友是干什么的?”

程幼婷正对着小镜子涂口红呢,随口答道:“开公司的啊。”

……他居然找了个经商的?不可能吧,摩托车手和商人之间能有共同语言么?陆时亦皱了皱眉,又问:“那他是开什么公司的?”

程幼婷收起口红,对着镜子欣赏自己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美貌,懒得回答,拿过他手机输入几个字,然后递回给他。

陆时亦疑惑地接过来,低头一看,映入眼帘的先是四个大字:百度百科,接着才是词条:薄谦。

他这男朋友连百科词条都有,来头估计很大吧?陆时亦继续往下看,看到了一大串文字——薄谦,华国xx省xx市人,美国斯坦福大学毕业。现任博驰集团总裁,持股总占比百分之八十五;天晟机械董事,持股百分之二十;荣威科技董事,持股百分之十五;XX省商会荣誉会长、H市企业联合会会长。曾荣获16、17、18年杰出企业家奖和……

一眼望不到边的惊人履历下面,是一张男人参加论坛那类活动的抓拍照片。比现在看起来年轻些,只有侧面,可也能很轻松地看出……这就是他那位便宜男友。

陆时亦脑子顿时死机了。

他男友来头何止是大,这也太太太太太大了吧!

当然陆时亦也就死机了几秒,他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陆正原就是开公司的,如果家庭正常的话,他也算个标准的富二代。

他只是不敢相信,薄谦居然是博驰的总裁。

而他,陆时亦,搞对象不说,搞的还是自己上司,这也他妈的……太刺激了吧!

陆时亦对着百科上的照片愣了会儿神,趁程幼婷不注意飞速存下词条上的照片。程幼婷见他不吭声,打趣道:“怎么着,没想到你们会是办公室恋情吗?”

“……确实没想到,兔子不吃窝边草,我还以为我们会是不同行业的人。”

“害,什么兔子不吃窝边草,”程幼婷冲他抛了个媚眼,“你们是这肥水不流外人田。”

“???”陆时亦被他程儿姐的论调惊呆了。

两人聊天间,随着薄谦最后一个上车,老高提醒大家坐好,马上就要发车。陆时亦低下头,在心里默念着:他看不到我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五秒后,薄谦提着这位掩耳盗铃的、吃窝边草兔子的后领,直接提到了最后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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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时亦没和他挨这么近坐过。

中巴后排一共四个座位,他男友非要和他挤到一块。两个身材都不算瘦小的男人坐一起,可想而知,触碰都是在所难免的。

比如说现在,他手肘离对方大臂只有两毫米的距离。车子稍一颠簸,或者转个弯,他就容易蹭到对方。

他小心翼翼地保证不碰对方。保持好距离,对方身上清爽的味道又不停地往鼻子里钻。

令人绝望的是,那味道和他的沐浴露十分相似。

对方和他用的可能是同一款,或者说……同一瓶。至于为什么用同一瓶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俩住在一起嘛。

陆时亦耳尖顿时有点热,不想再闻可恶的薄荷味,抬手假装搓鼻尖。可惜他皮肤白且薄,搓了几下,不仅耳尖红,鼻头也跟着变红了。

薄谦余光瞥见他的动作,挑了挑眉,问:“鼻子难受?”

“不难受,有点痒。”

“痒的话不能一直抓,容易抓坏,”薄谦把他手拽了下来,“忍一忍,一会儿就好了。”

对方是为他好,陆时亦没法继续撒谎,只能讪讪地“哦”了一声。眼观鼻鼻观心,让脑袋里剧情突飞猛进的小电影停一停。

紧接着他发现,手指上来自于另一个人的触感没变——对方把他手拿下去以后,一直握着他手指,没放开。

怎么办,要不要让他放手?如果只握一个手指就骂人,会不会显得太扭捏?

陆时亦心念电转,眼睫颤了一下,张张嘴,没说话。

许是见他没反抗,不久之后,对方得寸进尺,五指向上攀爬插进他的指缝,然后轻轻裹住他的手背。

两只手便变成了十指交握的姿势。

他们两个的皮肤都很白,不同于他那种健康的白,对方手背呈现出一种冷调的白色,青色的血管自手肘处蜿蜒直指根,有种说不出的美感。而且对方手掌很大,带着一点淡淡的冷意,正巧他正有些燥热,握起来意外的非常舒服。

可陆时亦还是不太好意思,毕竟车上那么多人呢,试着往外抽了下手,没抽出来,低声道:“薄总。”

薄谦一愣:“你叫我?”

“嗯,你、你放手。”

薄谦不仅没放,反而握的更紧,“怎么突然想起来叫薄总?你以前从不这么叫我的。”

不这么叫?陆时亦迷茫了,“那我以前都怎么叫?”

“一般是叫哥哥,或者老公。”

“……”

陆时亦脸一个爆红!立马生出强烈的想要一掌拍死自己的冲动——什么鬼,一周前的他脑子进水了吗?居然管人家叫哥哥!老公!

肉不肉麻?!

陆时亦三观尽毁,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曾经的自己,陷入无限的后悔之中。薄谦努力绷住嘴角,控制着不笑出来,用大拇指侧面刮了下小男生的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