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施文筝

程豪没想到自己偶然遇到的黄种人,竟然真的是个华人,心情挺好的,而心情更好的,却是那个华人:“我竟然听到中文了,我已经好久没有听到中文了!你的声音真好听!兄弟,你说话,简直比播音员还好听!”

程豪:“……”他一直觉得自己这具身体很帅,但声音也就那样吧?还有说他说话跟播音员一样好听,这就有点夸张了……

不,也不一定是夸张。

程豪突然想到,这会儿是1980年,国内大把的地方,老师还在用方言给学生上课。

这时候,在国内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的人,恐怕不多。

而他上辈子是1992年出生的,读幼儿园开始老师就跟他们说普通话,当时小学里为了确保大家都说普通话,还有一旦说方言就扣分的校规。

他的普通话兴许不完美,但绝对标准。

“你是来留学的吗?现在又有新来的留学生了?你在这座城市,是要跟我读一个大学的吧?”戴眼镜的男人更激动了,一边说话,一边拿出笔,在自己的本子上记下了什么。

“我不是留学生。”程豪道:“你是留学生?”

“是的,我是留学生!你不是留学生的话,你……”这个男人疑惑地看着程豪。

程豪道:“我是香港人。”

“原来这样……”跟程豪说话的人有些失落,但还是很激动:“你们香港人不是说粤语的吗?怎么你普通话这么好?”

程豪道:“我喜欢中国,特地学了普通话。”

那人听到程豪的话,看着程豪的时候,目光更亲切了。

“程豪……”这时候,林禹寻走了过来,好奇地看着那个跟他们肤色一样的人。

“竟然有两个!”那人兴奋地说道。

林禹寻不明所以,程豪笑了笑,继续跟他聊了起来。

聊过之后,程豪才知道这人名叫施文筝,是中国开放后来美国的第一批留学生。

他和其他的一些人,在1978年12月,中美建交之前,从巴黎转机来到美国,等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他们代表中国发表了讲话之后,又学了三个月的英语,然后就分开进入不同的大学进行学习。

他们有人学医,有人学化学,有人学物理……学什么的都有,而施文筝是学电子工程的,就在这附近的一所大学里读书。

进入这所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就只有施文筝一个,虽然他跟其他留学生有书信往来,偶尔也会打电话,但大家都忙着学习,以至于他们交流的时间很少,也很短。

正因为这样,突然看到程豪,他才会非常激动。

“一起来的同学,有些已经回国了,但我学的还不够。”施文筝叹了口气。

程豪对他已经肃然起敬了。

施文筝说他学得不够,但程豪很清楚,论学识,施文筝绝对可以碾压很多个他。

他成绩其实一直不好,当年要是让他去普通高中参加考试,多半会考倒数,妥妥的学渣!

施文筝就不一样了,这可是全国选出来的,最聪明的人之一!

程豪非常乐意跟施文筝说话,虽然施文筝说的有些话他听不懂。

施文筝也乐意跟他们说话,双方还相互留下了地址。

施文筝留的地址是附近一所知名大学的学生公寓,程豪留的地址,就是老乔治的家了,他们还互留了电话号码。

施文筝道:“我应该不打电话,电话费有点贵。”

“你手上不宽裕?”程豪问。

施文筝道:“现在已经好多了!当初我们出国的时候,外汇不够,每个人只有五十美元,站在大街上真的是一点底气都没有!幸好来了这边之后,联络处又给了经费,而且每个月都会给我们送支票。”

“那怎么……”程豪有些迟疑地看着施文筝,施文筝的衣服,应该是从国内穿出来的,料子不错,但款式实在不怎么样,而且估计他自己不会洗,这衣服还给洗坏了,上面起了很多球。

“我喜欢买书,就有点缺钱。”施文筝道:“你是不知道,这里有太多国内没有的书了!前些年,国内有些人把前辈们辛苦从国外带回来,辛苦翻译的书和资料全给毁了,现在国内什么都缺!幸好,国家现在是支持引进各种书,各种人才的,但有时候总不能照顾到方方面面……”

早几年国内各种搞活动,手上有本翻译的外国小说都能被批斗,人才和资料毁了很多,再加上这些年美国发展很快,又多了很多书很多资料……施文筝恨不得有个几万块钱让他买书才好。

然而他没有。

程豪听他说话,心情也很复杂。

从他小的时候开始,他的祖国就在腾飞,等他长大,离开自己的国家来到外面的时候,已经不会被人看不起,被人轻视了。

但他却不知道,他的前辈们,为此做出了什么。

聊了一会儿,施文筝看了一下手表,就道:“我不能聊了,我要挑几本书。”

程豪没有再打扰施文筝,然后就看到施文筝在本子上写了什么,接着就看起书来。

施文筝看得很认真,最后一口气挑了十本书。

程豪等人买书买的就更多了,林禹寻买了十八本书,他的书包都装不下了,丹尼更是买了二十几本书……不过他的书比较薄,分量也轻。

等他们付好钱,已经下午一点了。

程豪问施文筝:“施先生,你吃过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施文筝看了看手表,在自己的本子上记了点什么,然后道:“我带了吃的,就不跟你们一起吃了。”

他说着,就从自己的衣服里掏出一个用锡箔包好的三明治来:“这美国很多东西都贵,但食堂吃饭还是不贵的,我每天早上跟他们多要一点,中午饭就有了。”

施文筝说这话的时候挺高兴的,他对现在的生活,是真的非常满意。

要知道他当初在国内,顿顿吃白米白面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在这边,每顿都能吃面包,还有肉、香肠什么的。

很多吃的他提前都没见过!

程豪是从四十年后穿越过来的,虽然觉得这时候的美国比他想象中的要发达,但因为他身处贫民窟的缘故,有时候还挺嫌弃的。

施文筝却不一样。

他从很多人连吃饱穿暖都不能保证的地方来到这里,来了之后见到的还是大城市,是大学校园,他接触的还都是大学生,是知名教授,他的感受,跟程豪截然不同。

程豪道:“施先生,我请你吃饭吧!”

施文筝想了想,答应了。

程豪虽然有了一笔意外之财,但他并不是会随意花钱的人……他选了一家炸鸡店请施文筝吃饭。

吃饭的时候,他们又聊了聊,程豪还问起了施文筝念书的大学。

施文筝说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