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野心

老乔治带程豪来吉布斯这里,一方面是想让吉布斯指点一下程豪,另一方面,则是想让程豪和吉布斯这里的拳手比赛一下。

一个优秀的拳手,必须要有足够的实战训练。

结果,程豪教导小孩子去了……

不过老乔治还是记得正事的,他把程豪叫回来,让程豪和那几个拳手比赛。

这种比赛跟擂台上的比赛不一样,大家一般不会用尽全力。

程豪这种时候,也不会进入特殊状态,他表情轻松地跟人对打,中间老毛病犯了,还在比赛结束后指点了一下对手。

值得庆幸的是,这里的拳手脾气都不错,没人生气,吉布斯甚至还很高兴,把程豪当成了知音。

吉布斯大概六七十岁的样子,说话有很重的口音,他总是在笑,一看就知道脾气很好,跟老乔治完全不一样。

程豪他们在他这里待到了晚上十一点才离开。

离开的时候,老乔治的心情就没有来的时候那么好了。

“乔治,你和吉布斯是好朋友?”程豪问。老乔治其实并不是很老,也就五十出头的样子,比吉布斯小了至少十五岁,而且他们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黑人,能成为朋友挺不容易的。

“是的,我们是朋友。”老乔治道:“他是个很好的人,从来都不会看不起黑人,要不是他,我都没机会读书……以前我的父亲,在他家做工。”

程豪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段。

几十年前的美国,种族歧视真的很严重,能受教育的黑人也非常非常少……好吧,即便是现在,受到高等教育的黑人其实也不多。

很多黑人住在贫民社区,而贫民社区的教育质量太差了,以至于对很多人来说,他们的命运在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

回到酒店,老乔治才注意到程豪给克劳德买了很多衣服。

“那两百美元,你全都花在他身上了吧?”老乔治看着克劳德把衣服往房间里搬,眉头皱了起来。

“他没几件衣服……”程豪笑了笑。

“你就知道好心!”老乔治瞪了程豪一眼,把他和克劳德的房门甩上。

程豪被关在门外,有些无奈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有暖气,挺热的,程豪一进去就开始脱衣服,又把自己藏在口袋里的钱拿了出来,数了数。

早上放进去的五千美元,现在只剩两千二了。

之前程豪一点没觉得心疼,这时候倒是有点心疼了,还有点不好意思。

他们是一家人,那钱就是共同财产,下注还是林禹寻提议的……他直接送人那么多钱,好像不太好?

更重要的是……程豪又一次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松。

今天他们买东西真的买了不少,下过赌注之后剩下的那五百美元花地只剩下一百美元……程豪把所有的钱给了林禹寻:“禹寻,我觉得我这人不适合管钱,这钱还是你拿着吧,以后你给我发零花钱。”

林禹寻本想拒绝,想了想又同意了:“好。”

这钱都在他手里,程豪就不可能扔下他离开了吧?

丹尼早就困了,回来的路上就已经睡着,程豪把钱给了林禹寻,洗了个澡,也倒在床上就睡。

林禹寻是最后睡的,躺在了丹尼身边——他现在病好了,没有理由不和丹尼一起睡了。

林禹寻躺在丹尼身边,在丹尼的脸上亲了一口。

他一直很喜欢这个弟弟,要是没有这个弟弟,他就没有亲人了,跟这个世界,也失去了羁绊。

不过他以前不知道要如何亲近自己的弟弟,现在才知道……知道了之后,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相比于跟弟弟亲近,更想跟程豪亲近。

第二天,老乔治就带着程豪等人回去了。

两天没有回家,回去的时候两人还挺高兴的,更让他们高兴的,是他们的住处没有遭贼。

在这么一个混乱的贫民社区,住户不在家的时候不遭贼,这已经是一件让人开心的大好事了!

他们是需要感谢一下不好惹的丹皮尔先生的。

程豪的生活,又恢复到了以往。

他和林禹寻两个人,都会在六点的时候起床,十分钟里洗漱好,然后程豪随便啃一块面包开始训练,林禹寻则开始看书。

到七点半,林禹寻会做早餐,八点左右他们三个会吃点东西,然后程豪继续训练一会儿,洗个澡,就去老乔治那里。

林禹寻则教导丹尼认字。

教丹尼这样一个听不到声音的人认字并不容易,好在他们有绘本,丹尼看着绘本上的图画,多少能理解一些上面的句子的意思。

此外,程豪和林禹寻还想了另外一个让丹尼认字的方法,那就是陪着丹尼做一件事情,然后将这件事用笔写下。

比如带着丹尼洗了衣服,就可以写“丹尼洗了衣服”、“丹尼和托尼一起洗了衣服”这样类似的一些句子。

这样一句话一句话的,丹尼也能学到不少东西。

就连林禹寻,这样做多了之后,他的书面表达能力也起来了。

等丹尼学了一小时的字,林禹寻就不教他了,自己继续学习,而他学习的时候,丹尼就在旁边看书画画。

换做别的丹尼这个年纪的孩子,肯定做不到这样乖巧,但丹尼以前和林禹寻一起生活,身边都没个陪着的人,从天亮到天黑,基本上都是一个人被关在屋子里。

他早就习惯了安静,对他来说,林禹寻能陪着他,已经让他很高兴了。

中午,他们会简单吃一点,然后林禹寻再教导丹尼一小时,接下来,就是他们各自看书学习了。

丹尼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画画,等他把一张纸画满,就用那张画来折纸。

林禹寻则不同,他一直在看书,很认真地看书。

他一般先简单地把书看一遍,然后再仔仔细细地看,一边看一边做笔记。

他以前很少看书,一开始看的时候很慢,但慢慢的,速度就上来了。

林禹寻以前不觉得自己有多么聪明,但现在总是被程豪夸奖,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是聪明的,应该能很快理解书上的意思,看的时候也就越来越用心。如此一来,他学东西也就越来越快,也越来越让他相信,自己是聪明的。

当然,他看不懂书上的内容的时候,也会很焦虑,甚至吃不下东西,但每天晚饭的时候,程豪回来了,跟他们说说话,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量。

每天下午五点半,林禹寻会开始做晚饭,等程豪吃过饭,就是他一天里最开心的时候了——程豪会陪他和丹尼至少两小时。

比如今天,程豪从老乔治那里带了几颗牛奶糖给他们,等他们吃好饭,又开始问他们今天做的事情。

“禹寻,你真的太厉害了,这些书我都看不懂,你竟然能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