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第2/2页)

遇人不淑算不上什么,踹了重新找就是。

林诗音放心了。

如果龙啸云靠不住,还有阿飞替补呢。

不过,阿飞现在还是个五、六岁的小屁孩,表哥还是先跟龙啸云在一起吧。

以后龙啸云胆敢变心,再一脚踢开他。

未来十年就是龙啸云的考验期,希望对方珍重珍惜。

改日找机会,敲打敲打,让他当好表哥的大狼犬,不能随便浪。

林诗音不怎么喜欢龙啸云,但是对方是李寻欢心心念念的白月光朱砂痣,意义不同。

可能的话,还是不要搞乱七八糟的虐恋情深幡然悔悟怅然所失的be恋了。

介于龙啸云在李园的期间表现良好,林诗音决定以后对他态度好一点。

远方,龙啸云突然打了个喷嚏。

李寻欢忙关切道:“最近气温骤降,还望大哥多加保重身体。”

见男人穿的单薄,忙将身上的披风解开,体贴地替男人披上。

龙啸云:“……”

画面的既视感太强,令龙啸云想起遥远的曾经,他温柔体贴地替林诗音披衣服系斗篷的画面。

两厢一对比,有种说不出的别扭,总觉得自己被当成女人对待了。

其实他不冷,他这个年纪正直血气方刚,气血旺、火力足。但是有种冷,叫做“义弟觉得你冷”,龙啸云不好拒绝李寻欢的好意。

在李园住了两个月,龙啸云准备回家。

有道是“金窝银窝再好,也不如自己的狗窝”。

与结义兄弟依依惜别后,龙啸云策马返回家乡。

李寻欢特别想跟龙啸云一道离开。

不认识龙啸云的时候,他闲赋在家无所事事,偶尔与表妹赏景说说话,但是不是什么心里话都能对林诗音说的。

林诗音不喜欢江湖上那些打打杀杀的事儿,也不喜欢喝酒。

女人嘛,喜欢的无非是穿衣打扮胭脂水粉绣绣花什么的,李寻欢是男人,对这类话题一点兴趣也没有,他们之间的共同语言太少。

好在李寻欢耐得住寂寞,一个人也自得其乐。

认识龙啸云后,有了可以敞开心怀一吐为快的兄弟,喝酒聊天,谈论男人们喜欢的话题,互相探讨武功。和龙啸云相处的时日,李寻欢畅所欲言,既痛快又逍遥。

龙啸云一走,他连个聊天的对象都没有。

俗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过惯了好日子,再回到以前单调枯燥乏味的生活步调,李寻欢一点都不乐意。本来他打算出去玩一玩,但是在林诗音“果然,我就知道”洞察一切的目光下,莫名心慌心虚不自在。

所以纵有万般不舍,也得忍着,暂且放弃追寻义兄的脚步。

龙啸云一到家,险些被隔壁王大娘的大嗓门震得双耳失聪。

“大龙啊,你儿子找来啦!”

龙啸云:“……”

呵呵,王大娘真会开玩笑,他连个恋爱对象都没有,哪儿来的儿子?